客车头套广告位租赁合同

时间:23-03-12 网友

客车头套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张家界飞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客车座椅头套广告位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性质、内容和合作期限

1、甲方拥有班车座椅广告位置的所有权,乙方为甲方广告发布的租赁商。在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经营的班车免费提供座椅头套两车副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3、甲方一共拥有张家界至 客运班车 辆,共计 座位。

4、双方合作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头套与客车座椅匹配,并确保质量良好,合同期内,承诺破损缺失免费更换。

2、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广告商广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或公序良俗等相关规定,并做好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甲方有义务及时对头套进行清洗更换,并对旅客行为进行监督,尽量确保头套无人为损坏或灭失。

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头套广告位租赁与第三人。

5、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方。

6、甲方如因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更新或政策原因停运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合同期限进行合理顺延。

三、费用及支付时间

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位租赁费用每辆车 元,共 元。乙方在将广告发布到广告位后 日内,将费用一性付清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

1、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合同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五、合同的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才具法律效力。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签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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