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劳务分包合同
勘察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拥有勘察工程的委托人资格;2. 乙方具备勘察工程的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3.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签订本合同。
现就勘察工程的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决定勘察工程的分包范围和价格,并要求乙方按照要求完成分包工程;2. 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的勘察工程进度;3.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分包费用;4.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勘察工程所需的信息和资料;5. 甲方应确保乙方在勘察工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勘察工程分包任务;2.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勘察工程分包的要求;3.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勘察工程;4. 乙方有权提供勘察工程的技术和人员支持;5. 乙方有义务遵守工程勘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 分包价格
1. 勘察工程分包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 勘察工程分包价款不包含税费,由甲方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
第四条 工期
勘察工程分包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月/年)开始,至分包工程交付甲方(施工现场)之日结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勘察工程分包价款的,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2. 若乙方在勘察工程分包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勘察工程,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第六条 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中所列之任何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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