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模板七篇

时间:23-03-04 网友

解除租赁合同模板七篇

解除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 的土地租凭给乙方作_茶楼 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现因租凭合同期限已满,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间,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设施外,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以满,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

  二、未缴纳的费用

  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未缴纳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三、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身份证: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解除租赁合同 篇2

  合同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的约定无效

  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中经常会见到类似于这样的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笔者暂称此为“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任意解除条款”。签订合同的双方大都在签订该条款的时候未想到该条款的法律含义、法律后果以及是否有效等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便以该条款为由欲解除合同,而另一方仍想履行合同,双方即发生争议。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效力如何意见不一,该条款是否有效的认定,关系到双方是否均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须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笔者认为,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可任意解除”的条款应为无效。下面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一、何谓任意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268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308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410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

  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既然法律规定有任意解除权,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无法按违约处理,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07违约责任的规定。因此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的赔偿仅指实际损失,不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预期利益)的损失,而且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也无法适用。

  三、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任意解除权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从而具体的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或终止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灭原有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随意约定任意解除权,那么交易的可靠性,稳定性将无从谈起,订立合同的初衷将不复存在,必将对经济秩序造成毁灭性地打击。

  四、关于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我国的合同法认可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合同法》94条即规定了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即上述__列举的四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或者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合同法》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合同法》93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不能不设任何条件而直接赋予双方任意解除权。

  如甲公司与张三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自有的三间房屋和所在院落租赁给张三从事汽车修理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双方还约定了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方式、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还约定“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将租赁标的房屋和院落交付给张三使用,张三也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已实际履行。2月,甲公司欲收回房屋和院落,便通知张三要解除合同,张三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即锁闭院落大门,防碍张三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张三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辩称,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通知解除,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案例中,双方是签订的有明确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双方也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本案合同中的“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的条款,并非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依据。或许双方约定该条款时欲赋予各自的任意解除权,也因合同法的立法旨意相违背而无效。该条款应是无现实意义的约定。因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如无法定任意解除权的'赋予,也无其他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等情形存在,任何一方想终止合同,均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如与对方不能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则无法解除合同。如强行解除合同,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案例中租赁期限为5年,履行尚不足一年,甲公司即想解除合同,是明确的预期违约行为,张三请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理应得到支持。

解除租赁合同 篇3

  __x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__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__,您于5月与我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从5月1日至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7月15日前)搬出__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__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__X

解除租赁合同 篇4

  甲方:z丽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与甲方于 年 月__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 号”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18号z购物中心 层 号商铺,用于经营 。

  截止 年__月__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 元(其中:租金 元、管理费 元、推广费 元,POS机租金 元,电费 元,滞纳金 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缴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 年 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 年 月 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

  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 年__月__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 年__月__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乙方所缴交的租赁保证金 元、管理费押金____元(合计金额 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同意退还水电装修押金 元给乙方。

  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特此确认。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日期: 日期:

解除租赁合同 篇5

  合解字第 号

  甲方 与乙方 原于 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字第 号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 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 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 方造成损失计 元,由 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分 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 份,由双方各收执 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 份。

  甲 方:(盖章)__

  乙 方:(盖章)__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

  代表人:(盖章)__

  代表人:(盖章)__

  鉴证人:(盖章)

   年__月__日

解除租赁合同 篇6

   总公司: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的大力协助和配合!

  关于本公司在 年 月 日向贵单位所租位于 市场地,作为 使用,租赁期到月 日止。

  现因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我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将全部移往新的场地。现以书面形式向贵单位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会在 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我公司在此祝贵公司业务顺利、兴隆!

   有限公司

解除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 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 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 元)的三成计人民币 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 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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