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时间:23-03-02 网友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XX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 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 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丙方为"XX电脑授权专卖商",丙方专卖资格授权期为签约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本合同自动作废。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使用以上名义进行XX电脑产品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对丙方的销售运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时向丙方供货,并协助丙方在授权区域进行XX电脑业务的拓展。

3、丙方如实情况填写《XX电脑授权专卖商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过工商部门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在10天内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4、丙方有权对甲方或乙方的工作(市场秩序、市场推广、商务、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5、丙方有义务提高XX电脑的市场占有率。在经营活动中须维护和提升甲方及产品的形象,在广告宣传及其它商业活动中,丙方禁止使用"XX总(独家)代理"、"XX电脑XX销售中心"等具有排它性文字。

二、销售政策

1、价格:丙方从甲方或乙方的提货价(经销价)统一规定为:甲方制订的经销价,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经销价。

2、价格秩序:甲乙丙三方有责任共同维护XX电脑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若违反甲方制定的价格管理制度,扰乱市场,损坏甲方或乙方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将视情节对丙方进行警告、扣罚违约金、停货、取消专卖资格。XX电脑的零售让利(含赠品等变相降价)不准超过50元。

3、销售统计:丙方从甲方或乙方购进签约产品,提货量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丙方每月2日前向甲方填报经过乙方确认证明的上月总提货量,作为甲方向丙方提供市场支持的重要依据。

4、销售奖励:为调动销售积极性,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制定给予丙方的返点基数,返点金额由乙方承担。

5、丙方从乙方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乙立负责丙方的价格保护、样机政策等相关支持。

三、商务政策

(丙方原则上从乙方进货,若的确因为降低运输成本等原因,经乙方同意,丙方可从甲方进货,下列条款仅适用于丙方从甲方直接进货)

1、订货:当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XX电脑订货单",同时须有乙方的确认。

2、付款;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丙方在提货前将现金或支票交付甲方,或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之后即安排发货。

3、价格保护;甲方产品价格调整时,由乙方对丙方在调价前4天所进降机型给予价格保护。

4、运输:甲方承担从甲方到丙方所在地到岸价的货物运费,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四、服务政策

1、乙方负责建立"XX电脑授权维修中心",对丙方所售出的XX电脑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乙方可根据下属"授权专卖商"的实力、销售业绩、所处地域设立"XX电脑授权维修站"(由甲方客户服务部进行考核授权)

2、乙方负责向丙方及其用户提供XX电脑产品的技术咨询与指导。

3、丙方在用户购买时,向用户准确宣讲XX电脑产品的维修服务政策。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如对乙方的授权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不满意,丙方可以向甲方进行投诉。

五、市场推广政策

1、形象宣传;丙方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不得违反甲方企业标识的使用规定。

2、市场投入:甲方按照市场投入计划,可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丙方所在市场进行市场投入,配合丙方开拓当地市畅

3、市场支持:如丙方销售业绩比较突出,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可以提供一定的市场支持,包括定期定量的各类宣传品资源分配,用于XX电脑的市场推广。

4、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执行后,丙方凭批准的申请表、完整的广告宣传正本、宣传活动照片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费用发票、相关合同副本向甲方报销,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在一个月内不办理报销者,责任由丙方自负。

六、法律效力

1、保密条款:在甲、乙、丙三方合作关系存续期间,必须对有关的保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泄密。

2、本合同解释权在XX电脑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 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 )品牌 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 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篇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销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第一条 购销双方协商交易的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销售的商品,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乙方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包括名称; 数量;单价;总价;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乙方提货时应当验收货物。

第五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乙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商品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确定。

第七条 货款结算中,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内, 日内甲方查询到帐的,乙方可以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九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3个月,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是否延长,再次协商确定。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合同号:

__年__月__日

(售方)为一方,与 (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 。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

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

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书就,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购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 到站:

售方签: 购方签: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 茶庄, 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 省 市 路黄泥 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 平方米的两层半住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 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第二年至 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4.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两万元。

第五条、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协议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更好满足顾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经营,增加更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 的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

2、经营场所: 。

3、经营范围: 。

二、合作权力与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公司的统一收费和监督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守则及服务标准;依法开展保健养生的业务;甲方负责人有权检查、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甲方协助乙方的项目开展经营、协助做好广告宣传工作;并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可以再有同类型的产品及项目出现;确保乙方的利益经营。

2、甲方负责提供营业场地、房租、水、电费及现有设备配套实施;甲方在一层国医馆内原有科室及原有的设备和床位提供给乙方使用,缺少的医疗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根据乙方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内自行安排装修设置,如有整体大的装修改进;并经甲方协商同意才可以进行整体装修。

3、乙方投资 万元装修工程款,把二楼全层进行整体装修;由于装修费用较高;二楼养生;一楼保健堂国医馆营业额按 : 分成;保健堂国医馆、养生馆由乙方统一运作。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营业所需的产品、设备、机器、人员工资开支、技术操作、室内装修、广告宣传、户外招牌、墙上广告、人员的吃住、生活用品)等一切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带来的技术工作人员,均由乙方开支自行管理,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其它连带责任。

4、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按照国医馆、养生馆的规章制度,统一收费、严格执行、并服从公司工作人员管理。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是否有违法相关的项目和营业内容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如有发生医疗事故,由乙方自己负全部责任。

三、利润分配

乙方不得私自设立药房,如有病人需要开处方;须到甲方旗舰店购买XX。其它收入属于甲、乙双方拥有,每月结算时,双方凭票据核对后,甲方将收入按分成结算给乙方,月结月清,每月 日前结算。

四、合作经营期间下列情况可以退出

1、有正当理由并经双方同意的可以退出。

2、有违反双方协议约定的。

3、有违法行为的。

4、有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的。

5、如自行退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五、合作期满或终止合作关系的事项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必须双方负责代表参与清算账目清晰后是乙方的设备、财产可以搬走,但要公司放行条。未经协商不得擅自处理室内设备、设施和共同财产。

六、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一式 份,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 茶庄, 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 省 市 路黄泥 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 平方米的两层半住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 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第二年至 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4.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两万元。

第五条、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协议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我县区域主导产业——茶业,建设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更好地将茶叶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发展我县茶业经济,走茶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收,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茶叶产业化经营模式。雅安市茶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雅安义兴藏茶有限公司与名山县新店镇 村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乙方所有茶农的茶园生产的边销茶原料原则上由甲方按采摘标准随行就市,分级按质论价,优先全部收购。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不得再与其它方签订茶叶供销和茶叶基地协议。若受市场变化或加工能力影响,为减少茶农损失,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茶农可以对外销售茶叶。

三、乙方茶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进行茶园管理(包括农药和肥料品种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虫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特别是造成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或在茶树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茶农,甲方将停止收购该茶农的茶叶原料,待改正后并经审定合格后方可收购。

四、在协议执行期间,考虑到茶叶生产受气候影响特殊性和市场所需产品数量、种类变化,双方每年在新茶收购前签定当年茶叶原料收购定单,确定收购原料标准、数量,甲方在收购茶叶原料时按随行就市提前公布茶叶原料价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六、为了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茶农每年提供无偿茶叶生产技术培训。

七、乙方茶农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视经营状况,对基地内困难或有残疾的茶农无偿提供一定的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补贴或赊销。

九、若甲方与乙方茶农发生纠纷,乙方村委会有责任主动积极出面解决。

十、本协议执行不受甲、乙双方领导人人事变动的影响。

十一、甲、乙双方如不按上述协议条款执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协商补充。

十三、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时间为10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依形势变化而重新议定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

村长: 村支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 茶庄, 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 省 市 路黄泥 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 平方米的两层半住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 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第二年至 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4.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两万元。

第五条、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协议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 公司提供 公司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附件

1、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电商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建立和扩大甲乙双方“合作、发展、共赢”的伙伴关系,确保甲方药品销售在总量上有较快增长,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经营的品种优先、优惠供应乙方,开票价格以甲方销售清单价格为准。

2、甲方必须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并与乙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甲方实行配送服务,按自行制定的送货时间和线路,定时送货上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乙方经营的品种原则上必须从甲方采购,甲方尚未经营的品种可由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应尽快为乙方采购。

2、乙方可向甲方反馈所在区域的市场行情,以便甲方能更好地为乙方服务;

3、乙方从甲方采购药品,按双方约定的帐期和结算方式付款,约定账期为每月25—30日前付清当月所有货款。

三、乙方全年应从甲方采购药品不少于 万元(凭甲方销售清单结算)。

乙方全年完成约定购货量,每月按约定账期付款,且在__年__月__日前结清当年货款的,甲方给予乙方购货总额的%的费用补贴,每季度结算一次,以冲价方式折让给乙方。如未完成约定购货量或在__年__月__日前未能结清当年货款的,甲方不予补贴,乙方不得强行扣除甲方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制止,直止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期满后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购房情况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以下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面积为平方米,总价款元(大写: )。

第二条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将该合伙房屋购买款项由甲方全额支付(购房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税费、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为真实的权利归属,乙方不对上述合伙房屋的所有权提出要求。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关于上述房屋的销售展开合作,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双方合作要求的房屋资源,双方确定后甲方全额支付该处房屋的所有出资购买款项,在该处房屋的市值双方认可销售后,在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3日内,双方在扣除甲方前期的投资款项后,双方按甲方%,乙方%提取利润分成。

2、双方保证合作的唯一性,相互保守合同秘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相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四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甲方保证为乙方所进行的相关宣传都会突出其健康、积极的正面形象,如有特殊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3、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产品要保管好,造成破损和丢失照价赔偿。

4、双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泄露合作相关工作的商业机密。

5、双方需按照上述约定结算收益分成,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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