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5篇

时间:23-02-28 网友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5篇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 如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方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 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甲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方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七、机器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八、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九、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 公司印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__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3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 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 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 。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 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 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 %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 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 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 吨货款,此后每满 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 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受货物,买方应支付该批钢材10%的违约金总额给供应商,并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供应商的损失。

  2,临时变更请求清单,交货日期应相应延长供应商发运;在临时变更请求清单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前提不影响供应商,供应商应满足买方的需要。

  3,买方要求卖方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应在公告前在原有的5天;同时,对一些钢交货延迟时间,如果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如果降价,按照原来的时间延迟不得实施;超过5天,或为非质量问题退货或中途拒绝接受货物的装卸。

  4。当货物改为交货地点时,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并征得供应商同意。

  5、更换收货人,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买方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收货人的新授权书交给供应商。

  6,当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时,买方可以单独购买,供应商也应支付不可交付货物的总价值的10%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7、复查不合格的钢,买方应通知卖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同时有权拒绝退货。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 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4

  供方:

  需方:

  一、购销数量:供方从 年 月到 年 月为需方提供牌号为 的 ,每月 吨。

  二、产品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在挂牌价基础上,需方享受供方规定的终端自提合同户优惠价格(挂牌价下浮 元/吨)。

  三、结算方式: 。

  四、交货地点: 。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当月购销数量,按旬均衡提货;装车费需方自理。

  六、计量:执行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采用随机抽检方式,以供方衡器核实。如超出计量误差范围( 每袋净重 公斤),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七、质量标准: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2-__(合格品)。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如需方采样化验,应在装车后24小时内向供方提出化验结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担保方式:需方向供方交押金 元。当遇有特殊原因终止合同时,供方返还需方所交押金。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由于需方原因未提完当月供货量的 %,视为需方违约;反之,由于供应量不足造成供方不能完成当月80%的供应量,视为供方违约。

  2.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供提货。

  3.需方提货车辆要按供方的要求配备安全器具,执行供方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保管、装车、安全等有关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4.产品仅限需方在其所在地生产自用,不得跨区域接卸或销售。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一方违约时视为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当需方违约时,供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回已给予需方的优惠部分。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5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货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带给甲方所需木料:520c架子板,每张100元;612c方木,每根70元;

  1、2

  2、40、8米模板,每张100元。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交接后一次性付清该货款。

  四、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 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 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3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3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状况讨论协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6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供方: 需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7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本学期由 为甲方食堂供应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经营负责人签名: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乙方现就供货事宜委托甲方代办,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本协议期内,甲方在接到乙方商品订单时,根据乙方要求或需求,将乙方订单商品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具体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送货日期须详细说明,以便甲方配货;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后,须详细的核对点收,如出现货物包装破损、缺货的情况,应予以清点破损的数量,以防货物缺失,如有缺失,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货运签收单上注明,以便甲方处理;

  3、乙方在货品核对无误后,应在甲方提供的配送清单收货人处签名确认收货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配送商品的质量安全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订单进行配送

  四、 结算方式

  采取定期结算方式,每隔 天结算壹次,甲方提前将乙方签收单据提交乙方复核,核对无误后乙方于 日内付清货款。

  五、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期满后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时,按同等条件,进行续约。

  六、 其他

  本协议执行期间,本公司将认真、负责、诚心的态度为贵公司服务,配合贵公司的业务往来,做到认真核对,负责按时将货品及时送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9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X个工作日。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X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0

  一、当事人

  甲 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商品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商品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商品包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商品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 5.1 10.1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 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__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商品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商品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商品;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商品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商品,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商品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商品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商品)

  7) 乙方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商品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 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 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1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协议公司):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货物。

  二、协议公司是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合同价格为单位与公司协商的最终价格。

  三、交货时间: __年12月22日前。

  四、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五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及验收报告进行验货,若出现验收的货物与合同不符,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以上条款如需增加,甲乙双方可协商变动。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2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__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3

  编号: 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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