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一)

时间:23-02-20 网友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行动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带动我县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有序推进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提升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收到《通知》后,兴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强调要主动作为、以点破面,利用试点项目发现并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发展。同时要求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优化种植结构,突出杂粮优势,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扶持具有生产服务资质、有一定规模、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县财政全力保证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以及因作业条件差而需要的配套资金,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产业基础比较扎实,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较快

1.主导产业突出,产业体系健全。按照“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要求,以建设全省杂粮基地县为目标,按照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遵循“稳定粮油、突出杂粮”的原则,在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5万亩(其中杂粮种植面积40万亩)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以粮食生产、绿色蔬菜、畜牧养殖、干果经济林、中药材种植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2.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发展较快。全县农机具拥有量大幅增加。截至2023年底,我县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400余台,配套农机具总量达到900余台(套);全县机械化耕地面积、机械化播种面积、机械化收获面积、实施机械化深松整地作业面积比往年大幅提升。

(三)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较快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发育较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竞相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农业集约化、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通过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组建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截至2023年底,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86949余亩,土地流转的农户数达2579户,土地主要流向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截至2023年8月底,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到1855户,全县36个家庭农场被录入山西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平台,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四)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较好地满足本地市场需要县、乡、村三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农业科技推广站等公共服务机构,负责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备案、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业务。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性服务主体发育良好,服务业覆盖面广,服务形式多样。

小杂粮、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经济林、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作为兴县乡村振兴的区域性主导产业,也是兴县农业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在政府重视程度、农业产业基础、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等方面都非常适合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试点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上下紧密配合,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在提高服务带动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效益等方面开展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为推动我省农业生产托管快速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

二、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

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把破解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

把提升粮食作物及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服务,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更多的是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项目目标

(一)服务项目目标

重点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开展经济林、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的托管服务。同时,鼓励积极探索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为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积累经验。

(二)服务体系完善

通过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的实施,提高土地经营规模,使集约化种植技术和机械化作业得以广泛推广,减少劳动力和物资的投入量,提高单产水平。预计项目托管服务地块亩均收入将会提高4%。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对新品种、新技术的认知程度、运用能力和推广积极性有极大提升。提高服务效果,实现兴县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发展。

(三)服务引导农户

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要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主体,引导农户依法自愿在村组内互换并地、联户经营、联耕联种,为农业服务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更好地解决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或者做起来不划算的事情。

(四)服务带动增收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解决农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难题,确保农民种地收入的稳定增加,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当地农业服务组织谋职,都可以专心从事工作,最大限度地解放农村劳动力,缓解农业生产及高效设施农业用工不足的矛盾,农户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任务

按照《通知》精神,自2023年9月至2023年9月我县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需要完成托管服务面积2.17万亩以上,项目补助资金为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yco

(二)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产业

项目实施补助主导产业包括:玉米、谷子、杂粮、薯类作物,经济林、中药材等县域农业主导产业。

2.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旋耕、机播、锄草、防治、机收、土地深松深耕、捡拾打捆、经济林修剪、涂白、病虫害防治,中药材病虫害防治、机收、烘干等。

3.补助对象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4.补助标准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县级配套资金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10%。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充分尊重小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积极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鼓励对博荒地开展托管作业服务,适当开展中药材、经济林的生产托管试点工作按照市场调查的价格,确定具体作业市场价格标准及补助标准如下:

(1)土地深松深耕60元/亩(省、市补助24元/亩,县级配套6元/亩);(2)土地旋耕50元/亩(省、市补助20元/亩,县级配套5元/亩);(3)机播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4)防治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5)机收120元/亩(省、市补助36元/亩,县级配套12元/亩);(6)捡拾打捆70元/亩(省、市补助28元/亩,县级配套7元/亩);(7)经济林涂白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修剪70元/亩(省、市补助28元/亩,县级配套7元/亩)、防治(包括农药)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

5.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及田间作业监控设备提供的数据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流程

1.确定服务组织。由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选择的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5家,促进公平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也可以结合实际二年评估一次。

2.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用户签

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4.拨付补助资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过程全程监管并组织抽查验收后,向县财政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总结工作,分析项目执行情况。

6.项目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将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确定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贺**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兴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康**同志兼任。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确保项目落实。县财政局要协助农经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需经领导组同意,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强化资金监管

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

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经费保障

县政府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六)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发展,引领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文水县位于**,辖12个乡镇,158个行政村。目前全县农户总数约为7.9万人,耕地确权面积约为45.35万亩,户均耕地确权面积约为5.74亩。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着力提高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目标

重点聚焦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高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采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式,为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积积累经验。今年省农业农村部门下达文水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面积为2.17万亩以上,全部在南武乡、北张乡实施。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聚焦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针对玉米机收、深耕两个作业环节进行补助。

2.补助对象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

3.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关于项目补助标准的规定,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通过前期社会调研,结合文水实际,确定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机收服务作业成本1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3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深耕作业服务成本4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2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局要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二)制定标准

1.服务组织标准。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行车证、驾驶证齐全,农机具通过正常的年检,安装正常运作的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2.服务作业标准。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根据实际作业量,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清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

(三)优选服务组织

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选择的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项目实施

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督,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指导各服务组织在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过程中及时填写服务作业清单。

(五)检查验收

在作业完工时,项目所在乡镇会同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通过服务主体自查、查看田间作业监控设备数据、实地走访入户等形式完成验收。

(六)兑付补助资金

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质量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依据服务合同并结合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作业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农业农村局要依据《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做好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并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实施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实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示范作用。

(二)强化实施指导

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连续2年以上获得承担项目任务资格的服务主体,可以直接纳入名录库。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对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服务组织要优先支持。

(三)强化资金监管

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

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服务主体、行业协会和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一)》相关文档:

幼儿园预防近视实施方案09-02

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09-02

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09-03

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09-02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09-03

劳动实践课程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09-02

幼儿园健康活动策划实施方案7篇09-0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09-05

中班社会领域活动方案实施方案5篇09-05

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宣教实施方案(范文)09-0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