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协议书

时间:22-09-18 网友

担保借款协议书

担保借款协议书1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借人):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涉诉特向乙方短期借款,为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特依据《民法典》、《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用于情结原债权债务关系。

  2、乙方同意向甲方借贷上述款项,并承诺该款年月日前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3、双方约定该款利息为,延期给付的日违约金为本金总额的万分之一。

  4、借款期限20天,自甲方收到全部款项起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因甲方借款数额较大,自愿用公司名下所有权、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并保证上述财产没有进行查封扣押抵押担保等任何他项权益的设定。如因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该财产为抵押物,同时甲方承诺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

  6、担保人自愿用持有的甲方股权作为担保,如甲方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自己全部股股权为担保财产,作价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处理,届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协议书2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__x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__x市__x县__x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x

  乙方(贷款方):省__x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__x路__号__x大厦x楼

  法定代表人:__x

  丙方(担保方):__x

  法定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 万元(大写: 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 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 %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 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 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 年 月 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 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 万元(包括 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 %;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 万元(包括 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 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 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 %;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 万元与 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 ~ 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 -甲方的净利润/ )÷ x %;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情况,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东妨碍乙方顺利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九、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日内将 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逾期应按日支付 ‰逾期息。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甲方对此不能予以确保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税赋。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甲方进行增资扩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甲方增加投资的权利。

  十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对本协议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后,有继续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十三、借款到期时,即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权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 万元及资金使用费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履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

  签字:

  乙方:__x省__x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签字(或授权代表):

  丙方:__x

  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协议书3

  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乙方借款 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分行支行开出《还本付息保函》进行担保(此保函不上系统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亿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3年。

  三、利率:按央行现行三年贷款利率执行(每年年底付息一次)。

  四、贴息:12%(中介方的引资奖励,乙方另行书面承诺。)

  五、操作程序:

  1、甲方先期派代表到达乙方所在地,收取5万元的费用(划走2万)甲方人员24小时内到达,乙方安排核行时,须向甲方支付15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出示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供银行对其查实。

  2、开保函银行在对甲方提供的资金证明核时无误后,应开出《还本付息保函》交给甲方(按每次过款数额开一张或全额开出都行)。

  3、甲方收到担保银行开具的《还本付息保函》,不出行,即按约定的数额将第一笔借款资金划入《还本付息保函》中指定的乙方帐户,甲方划款前乙方应按约定的一次性贴息开出银行保兑支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从第二笔资金划款前,乙方应按约定的一次性开出银行汇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以此类推,直至借款资金全额到帐。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代表到达乙方所在地收取了乙方5万元人民币,甲方在24小时内不能到达,或到达后没有有效的资金证明,则赔偿乙方10万元人民币(含接人费用)。

  2、如核行后甲方收到担保银行开具的《还本付息保函》和乙方支付的一次性贴息,而无资金汇入,除全额退回已收的1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一次性贴息外,应再支付乙方50万元人民币做为经济补偿,同时将银行保函交还银行注销。

  3、如担保银行不能为乙方借款担保开具保函,或甲方过款时,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每次过款的数额开出一次性贴息的保兑支票(汇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此业务终止,甲方所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甲方在每次向乙方账户划款前,乙方不能为甲方开出一次性贴息的银行汇票,担保银行应无条件将甲方已划入乙方账户的资金从乙方账户划出交还甲方,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每次过款的一次性贴息不予退回。

  5、甲方应保证借款资金全额分批到位,否则应按借款总额的2%对乙方进行补偿。

  七、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无条件执行本协议中的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自觉履行各自的承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注:1、核行、开保函、核保均在行长办公室由行长和经办人亲自签字盖章,不涉及其他部门。

  2、担保银行必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含一级支行)。

  3、办理保兑支票及银行汇票,均在担保银行营业部柜台按银行的正常程序办理。

  4、用款单位必须是合法项目公司,拥有真实齐全的项目(有市级以上发改委批准的专项文件,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或备案证书),资料提供资方核实。

  5、双方在此业务运作中,均不得有任何虚假、违法、欺诈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担保借款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鉴于:

  1、 食品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省 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

  3、甲方为 食品有限公司向 银行借款 万元(合同编号为 )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 %部分(即 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的 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 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用于向甲方支付下料生产定金和货款。该款专项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二、该款自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汇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姓名: 账号: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将该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将该款挪作他用或乙方存在甲方认为不宜继续借款给乙方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借款到期乙方不还的(除双方谈妥合作业务续延外),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五、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及有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利息进行连带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担保借款协议书6

  合同编号:

  保证人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长: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确保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 (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 ,期限为 。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 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二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 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 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 %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协议书7

  甲方:扬州市百思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向 银行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 年月日乙方与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 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 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协议书8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丙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本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经甲方、乙方和丙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种类)贷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用于 ,还款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月息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略)。

  第二条 甲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相同。

  第三条 乙方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 %利息。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乙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责任。丙方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乙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乙方及丙方负责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及丙方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甲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加收 %的利息,并可以从乙方及丙方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乙方及丙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乙方、丙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十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保证担保借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 单位

担保借款协议书9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

  2、借款期限:从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

  3、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月息,即每月 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4、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5、违约和违约处理:

  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 (盖章)

  贷款人: (乙方)

  日期:

担保借款协议书10

  编号 县 乡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 (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协议书11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x有限公司

  担保人(以下称乙方):__省__投资担保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需要向银行支行申请银行借款人民币(大写),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南港[]年反担保字第号《反担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标准:担保额×担保月数׉。

  第三条、甲方应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产生风险,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凭证所订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2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乙方和贷款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30‰。

  第五条、甲方如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逾期担保月数×30‰,直至甲方清偿借款本息及逾期罚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付借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款,则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置甲方所有财产,并亨有优先受偿权,收回包括但不限于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当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主张第五条权利。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

  (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

  (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条、提示

  本协议书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甲方):(盖章)

  担保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担保借款协议书12

  合同号: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保 证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_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月,即 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 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 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 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 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 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 款 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协议书1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X年 X月X日从甲方处借款人民币X元整,大写:X元,并由 X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因此笔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偿还,丙方自愿在此基础上再以担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笔借款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乙、丙方确认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给付的人民币 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时还款,丙方自愿为乙方能够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

  丙方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计算)、实现债权的费用(含交通费、律师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丙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协议书14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一、为确保乙方与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1、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3、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4、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5、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6、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7、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8、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9、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10、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1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13、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14、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5、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7、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埋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含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

  抵押人(下称甲方):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

  法定代表人:

  国籍:

  法定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

  联系电话:

  受押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联系电话:

  18、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抵押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为了 将自有 抵押予乙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第一条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1.抵押物情况抵押物名称坐落权证编号面积评估价值备注

  2.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 元,¥ ;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第二条抵押期限

  1.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 年(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3)第三条抵押用途

  1.甲方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 保证。

  (4)第四条抵押合同与 的关系

  1.当上述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本合同则成为甲、乙双方所签订 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双方签订 成立时,本合同和 同为抵押行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第五条甲方法律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物、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先行足额投保,并将抵押物的保险单交于乙方,保险期须长于抵押期,抵押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决不将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6)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

  债务人如未能按 之约定履行时,乙方可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

  2.

  3.

  (7)第七条特约说明或特别条款

  

  (8)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

  1.

  2.

  3.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抵押双方应到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进行他项权登记。

  (11)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

  2.本合同须经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鉴证。

  (12)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两份,鉴证部门二份。副本若干份,有关单位各执一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担保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备注:

  担保编号:

  担保权人: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鉴于: (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 (“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 (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 年 月 日业已与 (东道国)政府缔结了 (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 (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 (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 年 月 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 (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 (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 %(“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 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 (“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 (“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 (“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 %加上备用担保额的 %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 (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 (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 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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