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集合15篇
股权转让协议书1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下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本协议书签署之时,甲方持有公司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前提:
1、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有内容和条款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后制定并签署,不属于格式条款;本协议签署之时,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本协议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双方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出让目标股权。
2、甲方同意以其个人全部资产对本协议项下甲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甲方出让的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后由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3、由于甲方尚未实际出资,经甲乙双方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元。
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经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甲方确认已经收到。
三、甲方的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目标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目标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目标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四、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后,乙方成为公司股东。自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按照其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和亏损。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债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处分。
3、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即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前)公司发生全部债务由甲方以个人资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当立即偿付乙方。
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公司发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前向乙方全面、如实披露公司债务。因甲方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变更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当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完毕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方因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当配合。
3、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而发生的全部开支、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 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的,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甲方的保证”中以及其它条款中的任何一项保证及/或承诺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办理股权转让的商事登记、更改股东名册、更改目标公司章程等手续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4、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拒不受领乙方的款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八、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方全部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转让、受让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因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文本由双方另行签署,任何文本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2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 年__ 月__ 日于中国 市签署。
鉴于条款:
1、丙方有限公司(被转让的公司,以下称“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持有企合冀唐总字第 30__年 月 8 日,经__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之丙方净资产价值确定。
根据__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年 月__年 月 8 日,丙方的总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玖角柒分(小写:¥287,966,564.97 元),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35,800,000 元)。
基于以上审计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29,900,000 元)。
二、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并本协议项下丙方75%的股权业已合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剩余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 4,900,000 元),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汇入双方共同认可的账户,相关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若截至__年03 月3 日,本协议第四条所述之协议生效的全部要件仍旧未能满足,则乙方有权要求本协议剩余条款终止履行,并要求甲方在__年04 月 5 日之前,将业已支付予甲方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按照乙方的指示偿还乙方;或者,乙方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但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自__年04 月0 日起,应当由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偿还保证,由甲乙双方确认适格的担保方、及质押物进行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事宜,由本协议双方与担保方另行签署《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约定。上述《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 利润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__年、__年、__年),丙方每年必须达到如下指标:
1、经乙方聘请或由乙方认可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上述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__年度内,按照丙方每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__年 月__年平均价格的97%;上述产品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产品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丙方购买原材料,进价不得高于各材料年平均价格的 03%;上述材料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1)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外,丙方将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业务或资产。
(2)甲方将及时向乙方通知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任何事项,并与乙方就此进行协商。
(3)丙方与其任何董事和员工的服务和聘用条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4)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受让任何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5)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事宜。
(7)丙方将采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保护其资产。
7、甲方承诺,自上述(__年 月__年 月__年内因任何质量问题而影响丙方的正常生产,则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本协议甲方承诺,原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的相关焦化项目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其在与丙方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之前的相关所有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均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甲方承诺,因甲方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而应进行的权属变更事宜、以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属变更事宜所承担的所有税负,均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甲方保证,其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为真实并合法有效的,若因其上述投资行为有任何虚假、隐瞒或违法、违规等相关事宜而导致乙方的任何损失,则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本协议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6、本协议甲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
7、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利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8、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充分赔偿守约方因己方违反任何保证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开支、索赔、诉讼程序、费用和损失。
第十条 不竞争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并将督促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共同地,或通过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设立、开发、经营、协助经营或从事于、得益于或使用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企业或机会。
2、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公司、乙方或在完成日前的十二个月期间里是甲方之客户或供应商的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中,征求、游说或诱劝客户(或试图征求、游说或劝说客户),目的在于向该客户发出与丙方业务相似或实质上相竞争的要约或从该供应商取得供货。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或试图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目的在于在实质上与丙方相竞争之企业或机会中予以雇用,而无论该等人士是否会因离职而构成违反合同。
4、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向任何人披露或为任何目的使用丙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技术和商业诀窍。
5、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以相同于或类似于丙方所使用之名称,或暗示与丙方或乙方有任何联系的名称从事经营或交易。
6、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从事可能有损丙方之商誉的任何其他事项。
二、上述第十条一项条款各项约定,对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甲方及其关联方业已设立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或相近似的任何企业除外,但是乙方对该等企业有相应优先收购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密
1、本协议双方均应对有关本协议的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进行披露,但按需要知悉原则,向其控股公司、董事、员工和顾问以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员工和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2、本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从另一方收到的指明为保密或按其性质应为保密的所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以及有关双方的业务、交易和财务安排的所有资料, 均应由接收一方予以保密,除非或直到该等资料或其任何部分已为公众所知。此后,在已为公众所知的程度内,本款项下的义务应终止。
3、本协议各方均应督促其员工和相关顾问人员遵守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之规定。
4、除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协议项下其任何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就因上述事件产生的,或直接或间接归因于上述事件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损失,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是,如果上述任何事件持续超过九十日,各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在诚信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以决定继续履行、延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3、一旦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未受影响方,并应尽其合理的努力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受影响方的履行期限应延长等于延迟履行所损失的一段时间,该段损失时间应当视情况而通过加快履行予以弥补。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交易额之 0%的违约金。
2、上述损失的赔偿及滞纳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 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未能按照乙方满意的方式得到履行或遵守,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实或有误导性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3、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通知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并以预付邮资邮寄、传真或专人递送方式发送至接收方的注册住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
1、以专人递送的,视为于送交时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视为在投邮后的3 天内送达。
3、以传真发出的,视为于发出日送达。
第十七条 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项下关联方,依据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__年修订本)之第7.3.2 和7.3.3 条规定的情形解释。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成立条件满足之日起成立;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 以昭信守。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此页下无正文)
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甲方(转让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x
乙方(受让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x
股权转让协议书3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由出让方于年月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万。出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元,人民币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次支付给甲方。
二、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陈述与保证
(一)出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二)出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三)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四)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向出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 合法。
五、税费负担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分担。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受让方于支付转让款之同时,一并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 元(¥ 元,含增值税防伪开票税控系统,税控机用的电脑和针式打印机在内)。
六、资产移交
银行存款交接在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变更前完成。( 公司基本户银行存款: 元,人民币 )。
七、风险承担
出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为风险承担之临界日。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 公司产生的有关债务及纷争或第三人针对出让方股权的纷争均与受让方无关,即使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出让方单独承担。
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所发生的与 公司有关的纷争均与出让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有关 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 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各页应加盖 公司骑缝章。
甲方:
法人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书4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已缴纳出资 万元,尚未缴纳出资 万元,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先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付清。
第三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该公司存档 份,申请变更登记 份。均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5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 %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合法持有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
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 万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万元。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声明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协议
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由于以前以甲方名义签署的相关文件,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积极配合。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本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规定
1、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该公司存档 份,工商登记机关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6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北京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北京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北京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北京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北京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北京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 乙方(签名):
年 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7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万元,实际出资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 市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股权转让协议书8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公司 %的股权共 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 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9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 月 日在 签订: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前 言
鉴于,上述甲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注册成立了__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该公司自注册成立至今一直合法存续;
鉴于,甲方为公司具有合法地位的股东,甲方于公司所占的股权为 %;
鉴于,甲方由于自身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拟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鉴于,公司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鉴于,就公司的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鉴于,上述乙方由于自身投资策略需要,表示愿意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因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正式协议: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中所列的先决条件及第四条中所列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出售并转让,受让方将购买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利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统称“转让权益”)。
2、以所转让的公司的转让权益为对价,受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中所列的支付方法和条款向转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不含公司转让时所剩的净资产额,该净资产额调整为货币资金资产归转让方即原股东所有),作为购买所转让股权的价款(下称“转让价款”)。
3、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暂时不变,但其构成比例如下:
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1、各方特此确认,受让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相关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均以下述事项的全部成就或者取得各方的合理认可为先决条件: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注册,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方为公司合法股东,并持有公司 %的股权;
(3)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章程,转让方转让其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批准本转让权益的转让;
(4)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受让方能够在支付对价(全部转让价款)后,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将继续正常经营;
(5)公司能够顺利通过 年度工商年检;
(6)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合法且已足额到位,相关的验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人代码登记等手续齐全且合法;
(7)公司原股东、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均未以公司名义对外设置任何担保事项,也未设置任何债务或第三方权益主张,以及也不存在其它可能使公司承担任何义务的情形;
(8)公司自成立时起至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前未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9)公司除所列债务清单外,并无其他债务负担,公司相关财物帐册资料齐全,所有印章、发票、证照、合同或协议、报告、批文、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保存完整。
2、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合作,以确保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能够尽快满足。如果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的任何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仍不能得到满足,则受让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或延长一段合理的时间以满足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
3、虽有第二条第1款之规定,受让方仍应有权放弃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任何先决条件。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约定的转让价款以下列方式支付:
本协议经转让方、受让方及相关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三日内,受让方向甲方所指定银行帐户支付转让价款 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规定完成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价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转让方向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对转让权益所拥有所有权是基于其对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转让方承诺其对公司的出资是合法、有效和足额的;转让方对其转让权益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上述转让权益上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履行的债务,也不拖欠任何税费、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保、劳保款项。
(2)转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交或已促使公司向受让方提交与公司有关的注册成立、财务、经营活动、法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成立及运营的情况和业绩。在受让方接受公司股权的协商过程中,转让方没有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受让方对公司的商业及法律风险评判的事实。
(4)受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甲方承诺尽其最大努力(包括使用其在公司中的表决权)做到:
(1) 促使公司正常合法存续(但相关经营业务暂不开展);
(2) 使公司不从事任何将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活动;
(3)使公司不处置其任何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所称违约责任是指: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相关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因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过错(包括推定过错)行为,致使本协议不履行、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2、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受让方有权选择要求转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配合并协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或,(2)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向受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如受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转让方有权选择要求受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或,(2)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转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4、如本协议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守约方仍享有继续求偿权。
5、各方在此同意,对转让价款支付之日以前公司的所有费用支出、债务和责任以及对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使公司受到损失,从而最终导致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规定的违约金额限制。如果该等索赔之诉讼或仲裁之争议程序发生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或受让方由此遭受赔偿之损失后,仍享有权利向转让方追索。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1、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享有作为公司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依据其股权比例继承转让方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它相关注册文件中所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对公司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 应适用国际惯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由于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提出该等事宜后六十(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仲裁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方式解决该争议。
2、除非仲裁机构、法院的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应由各方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 管理局批准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
2、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就转让权益的转让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理解。在此之前各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协商、谈判、承诺或意向、协议等,如与本协议不一致时,应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为准。
3、变更
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签订的任何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只有在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
4、保密条款
本协议的协商过程、内容、履行以及因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知晓的相关资料、情况均应保密,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其授权的代表、经办人等)非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透露,否则受损方有权请求赔偿。
5、本协议的正本一式五份,公司保存一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其余文本用于工商变更记和__X公司存档。本协议由各方的授权代表于本协议开端所述日期签署,特此证明。
(以下为签署处,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 乙方:
股权转让协议书10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种) 元,实际出资 (币种) 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种) 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 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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