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学生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即在学校上学,未在学校住宿且没有参加学校早晚辅导管理的学生)的生命财产,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制定以下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1、走读生必须根据我院要求,办理正式走读手续,签订走读生安全责任保证书后方可走读。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有事必须按照学院规章制度请假。如果违反正常管理秩序,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勒令退学或者开除。
3、走读生出入按照规定必须佩戴校卡或者学生证,进出校园不得骑摩托车 或驾驶机动车辆入校。
4、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财产等 各方面的安全,期间出现任何问题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5、学生因病、因事离校,必须向班主任写请假条说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后方可 离开学校,私自旷课离校责任自负。
6、走读生每周日晚按时到校开班会,如果班级有重大活动保证按时出席,随叫 随到,期间的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学生本人负全责。
7、走读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如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8、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9、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秋林高中 走读生协议书
经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同意 为我校走读生,就读期间,不在学校住宿。为了加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分清安全管理责任,学校和学生及家长达成如下协议:(限:王寿、刘思中、汀祖街、陈佰城)
一、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
4、班主任应和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对旷课、迟到、逃学等情况应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5、走读生无视学校的校纪班规,不到校,视为在家自学,所发生一切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负责。到时按学校通知参加学科结业考试,并交清一切费用。
二、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管理负责。在走读期间家长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1、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督促子女认真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假如学生和家长提供给学校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3、走读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校外安全责任,应有家长负责管理。学生放学后,到网吧、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出现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打架斗殴以及酗酒等有危险性活动出现的事故应有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4、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安全以及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走读生的职责
1、走读生需办理走读证,离、入校要自觉接受门卫对佩戴走读证的检查。除了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外,一律按时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2、走读生入校时间为:早6:00之前入校,下午14:00之前入校,否则视为迟到。离校时间为:中午12:20前离校,晚上22:00前离校。(具体时间见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
3、走读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护公共财物,如果在使用期间破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财物者,除赔偿外,另给予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走读生在校外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学校一律不承担责任。
5、走读证由政教处办理,若有遗失,走读生要交费申请补办,走读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造假。一旦发现,学校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没收走读证。
此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学生在我校就读结束之日止。
班主任审批意见:
秋林高中政教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英才学校走读生在校学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英才学校董事会
乙方:学生家长:
英才学校即城郊四中,是一所全封闭寄读式公办民助学校,为照顾周边居民孩子就近读书问题,招收了部分走读学生。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协议书:
一、学校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走读生要办理出入证,上下学必须佩戴出入证,凭出入证出入学校,出入证不得涂改转借他人。
二、走读生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员工,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
三、不准将社会闲杂人员领入学校,在校在准打架、斗殴、逃学上网,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学生有事不能到校者,由家长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四、走读生在校外的一切行为,由家长监督,出现问题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学生以上学为名,中途逃学玩耍、上网、发生意外者由家长或家庭监护人负责。
五、入校学习,必须一次性-交清学费650元,如学生在校违规违纪,经多次教育不悔改者,经董事会、校委会研究给予退学,且校方不退学费。
六、家长要与老师、校方密切配合,加强交流,确保学生在校努力学习,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即日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学生走读安全保证书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特向学校申请自行在校外住宿。为明确学生本人与学校的责任,并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走读申请表》所述原因坚持走读。
二、走读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走读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走读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接受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在走读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走读的。
六、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出现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况,本人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并自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的,服从学校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款给予处理。
学生姓名签名(指摸):
家长姓名签名(指摸):
走读学生接送安全承诺书
甲方:曲屯镇中心
乙方:走读生家长
曲屯镇中心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为确保全校学生的在校安全,学校出台了一整套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规范有序,学校与家长作如下承诺:
(一)校方承诺
1.学校执行周一至周四的走读生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为18﹕30~20﹕00。晚自习期间,学校教师全程管理,督促学生完成课外作业并开展自主学习,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
2.学校实行每天24小时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门验证登记制。晚自习结束时,学校将安排学校领导,配合值班教师共同做好家长进校接送孩子时的验证工作,确保走读生家长接送子女过程中的安全与有序。
3.学校原则上不主张学生走读;若家长坚持让学生走读,需签订走读协议。
(二)家长承诺
1.走读生家长请根据自己子女就读年级在晚自修结束前等候在校门口。学生凭走读证出入。
2.进入校门时,请家长描述走读年信息,以便让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认你接送子女的家长身份。
3.家长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上述规定,表现出家校和谐合作的良好愿望,遇到意外情况请及时与校门口的值班人员及时沟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礼让,避免与值班人员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如果家长不遵守承诺;出现问题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实行凭卡接送制度,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安全着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与配合,让孩子们在中心小学学习和得更安全,更快乐。 另:每周五下午15﹕30走读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家长接送签名处: 家长不接送签名处:
2011年9月1日 2011年9月1日
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责任书:
1、若不在学校就餐和住宿的学生,可由家长与学校签订《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2、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3、家长督促子女按时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跟老师联系。
4、教育子女遇雷电交加的暴风、暴风雪天气,不在树下危险处避雨、雪、风。
5、暴风雨、暴风雪天气的早、午、晚子女回家、来校,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6、家长每天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7、家长应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8、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
③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真情;
④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在学生离校期间,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10、走读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1、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许进入游戏厅、录象厅、歌舞厅、网吧、饭店等营业性场所,途中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情说爱,违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一旦学校发现上述情况,则由家长每天接送学生上下学。
12、此责任书由家长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走读学生家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走读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班级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 家庭联系电话
走读安全保证书
原国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已明确规定,“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院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外住宿。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自愿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如下:
一、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二、 不在学生宿舍住宿期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
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院无关。
三、 不在学生宿舍住宿期间,因私拉电线,自行使用炉具,存放易
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 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一定按照学院有关
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愿意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 经批准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定期向所在系学工办汇
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如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一周内通知所在系学工办。
院系:
班级:09级应用物理专业7班
保证人(签名):
2012 年 8月 27 日
【走读学生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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