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供货购销合同范本(7篇)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 乙方供货品牌为 ;系列共计 单品,进店单品数依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供应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全部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准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觉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详细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别情况必需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准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连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连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全部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全部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全部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全部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货款账期为 ;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 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 ]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商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商定时间送票、对账。 [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商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商定时间送票、对账。
7、 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 ]银行转账; [ ]转账支票;[ ]现金支付。
8、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平安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 万元,作为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惩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2、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 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除当次货款金额 %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供应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全部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当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全部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惩罚和经济惩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缘由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商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全部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 1 ) 乙方未按合同商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商定;
( 2 )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 3 )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商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 4 )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商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 5 )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 6 )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商定安排促销活动;
( 7 ) 乙方向甲方人员幸会或在甲方场全部偷盗行为;
( 8 ) 乙方供应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 9 ) 乙方未完成合同商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准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全部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 乙方全部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商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 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 一般性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手 机 号 码: 手 机 号 码: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地 址:
电话 / 传真: 电话 /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银 行 账 号:
签 约 日 期: 年 月 日签 约 日 期: 年 月 日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2)
甲 方:(供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需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超市供应所需货品的详细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现就合同内容商定如下:
第一条 货品清单
甲方向乙方供应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具体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供应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第二条 送货与验收
甲方向乙方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消失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货品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商定货品所需费用总计为元(大写:圆)。详细价格详见乙方最终确定供应的价格表。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总金额外,乙方无须就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乙方采用第种方式,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货品费用:(1)现金;(2)支票;(3)转账。
(三)甲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款项所规定金额后日内向乙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四)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乙方: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商定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合同商定期限及方式向乙方履行供货义务;
2.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需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供应的商品本身消失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3.若因甲方所供应的产品在保持期内,消失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负责退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同商定期限及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如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缘由,甲方不负责退换;
4.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需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除甲方货款;
5.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开送货不准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第六条 价格调整
在合作期内,如消失依据市场因素、政策影响等缘由使本合同商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产生%以上价格差,需对货品价格调整的情况,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 天将调整方式与最终确定价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收到通知后全力协作甲方的调价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第七条 保密
(一)本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隐秘、技术隐秘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缘由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任一方无法按本合同完成商定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如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连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则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任一方无正值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每拖延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刻开始;假如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根据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章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旧有效,各方应连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旧有效。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任一方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完成预备工作的,或者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证据表明能够供应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条件的,或者任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适当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任一方认为本合同不必履行时,可以在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大写:圆)的补偿金后解除本合同。
(三)任一方工作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等缘由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另一方书面确认后可延期。另一方不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如期履行的一方应当返还对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但可以在该款项内扣除为工作筹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任一方有权在事先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转变工作的时间和安排。因此给另一方造成额外支出或延误工作筹办时间的,应给予必要的预备时间和适当的补偿。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根据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假如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四)依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拖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一)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二)。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包括全部附件及对本合同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合同修订: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3)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食品种类:银鹭花生牛奶 蒙牛纯牛奶 鸡蛋
购买方:__小学(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平安,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加供需双方的食品平安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必需符合食品标准,如消失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必需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 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供应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供应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样,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必需依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准时送到。
6、甲方供应货物的价格:银鹭花生牛奶每件38元(24包),蒙牛纯牛奶每件35元(16包),鸡蛋每件180元(360个)。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
(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一份送教育局教育股,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供货单位(盖章) 学校(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 日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4)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
乙方供货清单:
一、 规格数量:乙方供应的耗材详细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具体列出。
二、 办公耗材供应细则。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某一办公地点。
2、乙方承诺供应给甲方的耗材为原装正品(甲方指定需通用耗材除外)。
3、假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可供应安装服务。
4、乙方承诺为甲方正在使用的乙方耗材的设备供应必要的维护。
5、乙方承诺向甲方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供应耗材产品,如遇制造方价格变更,乙 方在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价格变更,未经甲方许可则视为变更无效,甲方可 拒付该款项。
6。 送货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期间,甲方如需送货应事先预先告 知,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24小时内将货送到。
三、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原则上每月 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乙方凭累计的购货凭证向甲方收款,并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核实后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在 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 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年月 日至年月 日
甲方(需 方)
单位名称:
经 办 人:
乙方(供 方 )
单位名称:
经 办 人:
协议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水果名称、单位、单价、数量
第二条 果品质量根据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
2、每包水果净重: 公斤。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合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 验收方法 。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 。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 。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需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根据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商品进销事宜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类型;
品牌商标
附报价单明细《附件一》特殊 商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品牌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编排给予货号。
3、全部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平安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应的商品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等级、产品标准号、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平安使用期或失效期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需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处。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供应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供应新的报价单,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自双方新的有效报价单之日起,需方下订单商品按新的报价单结算货款;如涨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仍按原价结算;如降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该部分商品库存补差由双方书面确认。
3、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超市的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以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费用。
第三条订货
1、需方向供方订货,应当同城提前24小时,异地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供方在订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内送达货物,如不能送达,应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不供货,需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供方付相关违约责任)。
2、如双方对供货情况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字为准。送货地点: 。
第四条验收
1、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或有效期的不得少于商品明示有效期的2/3(促销品不少于1/2)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需方出具验收清单,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付款
付款方式:
1、最终一批货款的支付以需方商品全部售完或退货完毕为前提,并已办理完清退手续后一星期结算。
2、在签约时,一次性预付需方履约质量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3、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六条退换货
1、需方发觉商品质量不符合其运用的产品执行标准或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不合理情况的,供方无条件退货。
2、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即消失滞销,需方有权解除协议,未销库存按退货处理。
3、接近保质期商品或包装破损、残次商品,供方应接受退换货。
第七条其他
协议附件: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
4、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5、代理、经销许可证明或商标证明;
第八条协议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因其它缘由一方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协议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据问题的严峻性对供方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第十条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当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费用
进场费: 花篮费: 陈设费: 堆头费: 其他费用: 补充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供货购销合同(精选篇7)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备注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根据 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 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
(根据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准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第六条 验收方法 。
(根据交货地点与时间,依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依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 。
(依据实际情况,需托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平安,代办运输单位应依据详细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 。
第十一条 供方每月(每季度、每年等)向需方支付进场费及陈设费 元(支付方式双方依据详细情况商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刻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飞快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商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商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准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供应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 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需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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