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合作合同范本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经多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就经营餐饮店,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绿色、便宜的饮食。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 需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 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 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作为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法院。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份。
合伙人:
日期:
合伙人:
日期:
餐厅合作合同范本(二)
餐厅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 餐厅,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 。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 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 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 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 ,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草原*火锅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磁化三味锅、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3、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磁化锅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磁化锅,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的争议解决地为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餐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对员工餐厅综合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员工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员工餐厅,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员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有效期为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
人员
早餐
中餐
晚餐
夜餐
通宵餐
高层人员
高层人员
普通人员
其他人员
四、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装修完毕或破损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完成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付乙方使用,若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需要添加或更新厨房设备用具,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添置费用由甲方负责(添入物品清单内)。
3、承包期内,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负责餐厅卫生费、燃气费及其它费用。
4、乙方对餐厅负全部责任,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因违反有关部门卫生管理办法而遭到处罚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5、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订批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4、员工凭就餐券或其它方式(就餐卡、签名、刷卡等)用餐,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就餐的人数,如遇加班、放长假等非正常因素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4、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5、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严禁进入甲方的办公、生产和工作场地,违者按甲方的《厂纪厂规》处理。
6、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并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无健康证一律不得上岗。
7、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
8、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厂区内。
9、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10、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六、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将上月餐费开具正规发票送交甲方财务,甲方以月结 天的形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费(乙方须提供抬头)。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审理。
九、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附件《 》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餐饮业用工合同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 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 元,试用期间月工资 ,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 元,试用期间日工资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 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餐厅合作合同范本(三)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
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作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其他合作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 需承认本合同;② 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 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伙;③ 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①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 支付合作债务;⑤ 。
2、其他合作人的权利:①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② 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 检查合作账册及经营情况;④ 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合作。
4、禁止合作人与本合作签订合同。
5、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 合作期届满;②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 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 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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