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

时间:23-02-06 网友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员工和车辆使用安全,根据公司改制对资产划分协商意见和对机动车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现就使用、管理及有关费用与使用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将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共计xx台,属甲方产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管理。附件:车辆名细清单

2、甲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费、年审费相关手续的办理。缴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状态完好。

4、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齐备的手续证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配备有灭火器、备用工器具、备胎等。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车辆年审、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

7、没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车辆涂饰,对车箱加装扶手和拦杆。

二、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渡河公司制订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车辆安全负全部负责。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均无权将车辆借于他人使用,不得转让、租赁,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危险驾车(如超速、不按规定信号行驶等)。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扣分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驾驶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

5、甲方车辆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上报和进行善后处理,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负责,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7、车辆使用期间,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过路费由乙方承担。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x年12月27日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各种合格证明,在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承担运输任务。

2、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条例》,遵章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洒后开车、无令开车。运输车辆必须且经过年度检验合格。

3、驾驶员不做违反安全规定的事。在运输道路中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员的安排下,有计划的拉运材料。禁止个人擅自做主拉运材料。

5、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3KM。

6、载重车辆严禁客货混装,禁止载人。施工区域内各种车辆驾驭室内不准超员,驾驶室外严禁载人。

7、进入施工现场的自卸汽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向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与坑边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区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夜间设红灯;车箱末降落复位,禁止行车;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离而翻车。

8、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施工员指挥,按规定或指定区划卸料。

9、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和管理。每天行车前要主动向管理人员报告车辆状况,填写机动车日检安全表

二、项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强行命令运输车辆违反国家规定拉运材料。

11、在车辆达不到安全运输条件时,不强行要求违章作业运输。

12、不得强行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待御物的车辆,在御车地点达不到安全御车条件时强行御车。

13、不要求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装运材料。

三、安全责任:

14、双方拉运材料的交易地点在工地材料堆积场。运输车辆在末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运输车辆驾驶员自己承担。

15、运输车辆因机械达不到安全要求又隐瞒的,发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担。

16、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超载、超限运输,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运输车辆自己承担。

17、进入工地现场御物时,驾驶员发现御物地点没有安全条件,且可能发生事故,但项目部管理人员强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项目部承担。

18、本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至运输任务完成时之内有效。

19、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责任人: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责任人:

时间: 年 月 日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及联合智业《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规定》、《公休日及节假日司机值班管理细则》;

二、乙方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开车不抢行,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保证安全行驶;

三、乙方要对自己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四、乙方因违章造成的一切罚款扣分等交通处罚,均由乙方本人负责;

五、因乙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有关部门对单位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本人负担;

六、乙方要自觉接受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要及时补课;

七、甲方每年与乙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提高乙方安全守法意识;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按劳动合同期限可续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对车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为甲方公司司机)为车辆使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车辆的使用、安全及保管。

二、车辆的使用保管

1、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具体的使用、安全及保管。

2、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3、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及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车辆要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若由于责任人未及时对车辆保养和维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5、在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在哪方,要在维修车辆前写出书面说明。

6、发生我方责任交通事故后,应主动协助对方、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用车人负担;因公事故由公司和用车人共同承担。

7、提倡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责任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须树立节约思想,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少车辆空驶率。

8、因个人操作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全部由使用责任人或用车人负担,严重违章应自觉到办公室登记,并写出书面经过及检查,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9、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责任人全部承担。

10、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公司车辆借给外单位人员及没有驾照的人员使用,如违反规定出现各种问题均由使用责任人负担。

11、责任人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一经发现,取消用车资格,收回车辆。

12、在车辆调配和移交时,原车辆使用责任人须将随车的相关手续、行驶证等证件及配件(防盗锁、清洁工具等)全部移交行政部,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手续;如有遗失,原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新接收人员应当到行政部办理接收手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签字: 使用责任人(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方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汽车壹辆,车牌号码: 提供给乙方在工作期间使用。乙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此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甲方重大活动及甲方特殊安排外,原则上由乙方使用。另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换或收回乙方使用的车辆。

二、车辆具体信息如下:

交接时间:20xx年X月XX日,交接地点: ,交接公里数: ;

上次保养日期/公里数 。

车辆附件:备用胎□、工具包□、钥匙 把、其他 ;

车辆证件:行驶证□、交强险标贴□、交强险原件□、商业保险卡□、商业险保险原件□、年审标贴□,桥统标贴□、环保标贴□、 其他 ;

车辆状况:

四、乙方使用车辆期间,由甲方承担该车的保险、年检、保养等费用,以及因工作产生的加油、停车、过路等费用。

三、用车期间,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惜车辆,因车辆保管不善丢失的,按车辆评估公司评定价格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车辆使用人承担车辆的差额部分。

2.该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确认事故责任,若是乙方责任给所使用车辆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由乙方承担该损失;若是乙方责任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也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所有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将该车辆私自借给、租用或转让给他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回车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必须正确使用并及时保养车辆,如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及时导致车辆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乙方必须检查保险日期,年审日期,保养公里数/日期等相关用车信息,提前通知行政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 。

6.甲方收回或调换乙方使用的车辆时,乙方必须全部交还车辆及车辆相关的附件。

7.用车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等受损害的,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用车期间,所有违章由乙方自行解决。在年审前或交回车辆前,乙方必须全部处理完毕违章记录。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减因违章罚款的金额。

四、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或保存好车辆及车辆相关的行驶证原件,保险卡原件,环保标志,交强险标志,年审标识,桥统标识等车辆所有车辆附件,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补办。

五、有如下情况甲方将收回此车的使用权,同时此协议自动失效。

1.乙方离职,不再担任甲方的工作职务,乙方将主动放弃车辆的使用权。

2.乙方不爱惜车辆,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

3.除以上收回车辆的条件外,甲方可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随地收加车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备存。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自甲方收回本车后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产生纠纷交由甲方单方面作出仲裁。

乙方:

甲方(行政部代签):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责任)方在我司从事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从事的车辆运输工作必须符合其车辆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点和性质,又要掌握其危险性质和主要危险源。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必须服从甲方作业人员的指挥,调度。

三、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尾气排放,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卸货时,应轻卸、轻放,尽量减少装卸时产生的噪声。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人员证件,严禁疲劳驾驶,并且严禁将车辆由无证人员驾驶。

五、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运输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担。

六、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七、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出场车辆必须经过清洗,严禁车轮带泥出场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运输结束之日时废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车辆使用安全协议书「篇七」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站安全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原则,依据《xx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参照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责任书适用于:

1、本站所有进站企业车辆,社会车辆班线客运经营者。

2、春运、节假日外公司调入本站加班车辆客运经营者。

第二条:本责任书主要内容为车辆进站安全资料审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三条:凡进站车辆的各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协同车站,按照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本企业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管。

第四条:凡涉及到本责任书具体内容的,由车辆驾乘人员和车站负责具体管理实施。

第二章客车进站安全资料的登记

第五条:进站车辆首次进站发班前,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供甲方在车辆档案中录入,有一项不合格者,甲方拒绝进站。

1、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

2、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资格证。

3、行驶证及年审、春检有效审验记录。

4、车辆二级维护有效证明。

5、车辆的保险证明。

6、运管部门开具的进站证及进站通知单。

第六条:凡第五条有关内容时间到期,车辆更新、更换车主,需及时到甲方调度室进行更改及重新签定本责任书,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班。

第七条:甲方调度在车辆报班前,需认真审核报班车辆的基础资料,并逐项登记《车辆安全运行报班登记表》,双方签字认可后,凭安检合格证给予报班。

第八条:甲方调度在当班期间,对自己所派出的发班车辆有关特殊情况应认真做好记录,以完备责任。

第三章客车出站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第九条:车辆安检实行一班一检制度,乙方车辆在发班前,必须到车站车辆安全检查台进行检查、检验合格,甲方发给安检合格证,检验不合格,停班检修,经修复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

第十条:凡检验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应在安检合格证存根上签字认可,以完备责任。

第十一条:客运车辆安全部件技术状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1、转向:转向节及比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2、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3、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梁不允许有裂纹。

4、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5、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6、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第十二条:乙方营运客车驾驶员出站发班前应向旅客亮证,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三条:甲方车辆安检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行业等部门的业务培训活动,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安全检测收费按甘交运<1997>第九号文件执行,无论车辆大小人工检查每次/辆收费3元。“安检门”上线每次/辆收费10元。

第四章客车出站检查

第十五条:客车出站甲方实行一班一检制度,凡乙方正常运行的车辆,出站时应主动停车,接受甲方门岗的检查。

第十六条:客车出站甲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当班当次有效路单;

2、单程400公里以上是否配备双班驾驶员;

3、是否有超员、超载行为;

4、车辆是否载有“三品”;

5、有无无照驾车行为;

6、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测试是否有饮酒行为;

7、是否悬挂客运线路标志牌;

8、旅客和司乘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甲方门岗安检人员应认真按第十六条内容逐项检查出站客车,凡检查合格的车辆,按《甘肃省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登记表》内容逐项登记,并由驾乘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十八条:甲方门岗对第十七条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应阻止客车出站,并责令当场纠正,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以绝对保证车辆出站安全。

第十九条:甲方门岗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旅客“三品”的检查

第二十条:凡进站旅客携带行包由甲方负责实施“x光”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检员对检查出的“三品”、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第二十二条:甲方门岗人员检查“三品”是对此项工作的重复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给旅客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三条:旅客在站内上车前,乙方驾驶员、乘务员对旅客携带的行包、也有责任进行检查。出站中途上车的旅客行包由乙方负责检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乙方进站车辆驾、乘人员要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路运输条例》及本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虚假资料、强行出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除按照甲方有关制度处罚外,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车辆运行途中,要安全谨慎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以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乙方车辆单程行驶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保证车辆灭火、防滑设施用具齐全。

第二十八条:乙方营运车辆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调度和站场人员的指挥,若拒不进站、站外发车,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及全部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按期向甲方提供每辆进站客车驾驶员信息及派车单(过往车除外)。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乙方应认真履行此责任书,否则,甲方有权停发乙方车辆班次,并拒绝进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车号:

站长:

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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