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15篇)

时间:22-09-17 网友

车辆租赁合同(15篇)

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__年_月_日_时至__年_月_日_时止,向甲方租用 品牌 型__座车一辆,颜色: ,车牌号: ,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 租金人民币 元(含税率 %),大写为 元。

  2.每 基本行驶里程为 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 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__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__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 日至次月 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__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 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等,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机件设备和相关标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不得私配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所租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__日至__日之间须将车辆里程表读数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

  6.车辆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须配合甲方更换证件。租赁期内乙方遗失车牌或其它证件的,应承担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维修地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加注厂方规定的油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须承担租赁期间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返还车辆时,存油少于车辆交付时数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价折算费用支付给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燃油的,油价为 元/升,如油价调整幅度超过±__%,燃油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

  五、车辆保险及理赔

  1.租赁期间,甲方为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 万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车辆保险与乙方租赁车辆投保额差异造成的理赔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约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

  5.租赁期满,乙方无法返还车辆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因提供的车辆、证照等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替代车车辆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赔偿因伪造证件或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以及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私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赔偿未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修理、检测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驾驶员的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 。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__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Υ章、肇事、Υ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ζ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Υ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Υ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Υ章记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Χ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Υ约责任

  1、 凡Υ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Υ约。

  2、 Υ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δ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Υ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δ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为 。

  第二条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将7台房车全部运至目的地,甲方一次性付款给乙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

  第三条运输车辆的要求及运输路线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一台;货车和挂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至指定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将2台10m×5m×3.2m;2台12m×5m×3.2m;1台14m×5m×3.2m;1台15m×5m×3.2m;1台7m×7m×3.2m;合计7台房车,安全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证件齐全,车容整洁。

  3、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货物运载到工地现场,如有工作冲突;比如;路政;城管;交警均由甲方及时联系,由甲方出面协调处理,乙方不得与其发生争执。乙方负责房车的装车、卸车。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5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 辆 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 、

  二、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 。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期间、租金结付;详如下表所载:

  二、承租方指定项目:(以【含】或【不含】标示之)

  其余合同内容以后面为准。

  意出租方得将该债权转移予当地方法院求偿。

  十二、担保条款

  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及范围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含本合同合部承租人的义务(包含合同的约定、合同派生义务)。

  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

  十三、特别约定

  1、在承租期间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车辆灭失情况,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赔偿外,另需按未到期分摊车辆购置税并需补偿该车保险年度未到期保险费之损失予以出租方。

  2、承、出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有争议的内容,仍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所衍生之《客户交车确认车》、《车辆牵车确认单》及相关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和,双方同意由出租方住所所在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出租人对合同条款之权利义务内容已对承租人善尽告知及监督管理义务。

  出租方:桐城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日 期: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日 期: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日 期:

车辆租赁合同7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8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学校车辆状况

  出租方出租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交纳:通过 方式向出租方交纳 元人民币。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5、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二)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三)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四)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五)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二)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三)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四)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五)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六)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 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二)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三)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四)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一)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

  (二)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的车辆租金的 %及保险免赔部分。

  (三)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 %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 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 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二)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 市 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 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委托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协议如下:

  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车费用。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缴纳50%的定金,并在出车前三天内付清全部车款。

  2.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和司机,乙方应按照此车限载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限载人数。

  3. 双方商定此次租车所行驶之行程后,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程;乙方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由此增加之费用,由乙方支付。

  4.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所收费用恕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则退还部分费用。乙方若需延长租车,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确认,并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

  5. 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误半小时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之终止时间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由驾驶员或车辆故障造成的时间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之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6. 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7. 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注意检修车辆和注意车辆安全,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联系甲方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 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政府、军队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 若因司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或其所在单位协调处理。

  10.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 甲方拥有本合同解释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12. 附则:

  甲方: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车辆租赁合同10

  出租车方(甲方)将自己的白色东风日产逍客汽车出借给(乙方): (身份证、驾驶证)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金押金:

  协议预租 天,租金每天: 元 ,超时4小时内算半天,4小时以上算1天,乙方在约定时间如果不能按时交车需要超时用车要提前电话说明,恶意延期又不提前说明和预交费的,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50元。超公里费:日限里程400公里,超限部分1元一公里,租车满3天不限里程。交,收车时双方各自加满油箱。(车损押金1000元整,还车应为交车时原貌,无车损立即退还1000元押金;违章押金元整,15天后直到一个违章统计截止日无违章立即退还元押金)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3、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5、甲方随时了解车辆状况和所处位置并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扣不足的,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造成车辆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7、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实行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8、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9、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0、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自行负责。

  四、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甲方:__

  乙方: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租用乙方的机械车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内容

  甲方根据__项目开展需要,租赁乙方机械车辆(型号,车牌号)用于上述项目工作。

  第二条:租用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设备从停放地出发,设备计时台班从设备进场施工开始计租,至项目完成结束。

  第三条: 租赁费用清单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台班租赁形式将机械车辆租给甲方(每台班按8小时计)。本次租用时间为13个台班,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租赁费按 (¥ ) (含税) 包干结算。

  2、机械车辆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车辆随车人员(含驾驶员)劳务费、住宿费、车辆燃油费、过路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项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在项目实施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结算全部费用,乙方开具发票。

  第四条:车辆使用和维护

  1、乙方须需配备合格的司机和操作员并持有效证件,以保证甲方项目实施需要。

  2、车辆在租赁期间,乙方随车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司机及操作员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车辆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3、乙方负责桥检车的保养、维修,确保乙方项目的正常实施;

  4、甲方提供机械车辆作业场地,并做好桥面各项安全设施保障工作;确保作业场地安全。

  5、乙方的机械车辆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车辆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项目的正常实施;

  6、乙方的车辆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8、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随时随地要求停止作业:

  (1)甲方要求从事其它有损设备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2)甲方要求从事与桥梁检测工作业务无关的一切活动;

  凡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作相应金额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全部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桥检车退场结算全部款项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__X

  乙方(承租方):__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__年x月x日x时至__年x月x日x时止,向甲方租用__X品牌 x型__座车一辆,颜色:__x,车牌号: x,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 租金人民币 元(含税率__x%),大写为 元.

  2.每 基本行驶里程为 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 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__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x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__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__x日至次月__x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__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 x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等,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机件设备和相关标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不得私配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所租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__日至__日之间须将车辆里程表读数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

  6.车辆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须配合甲方更换证件.租赁期内乙方遗失车牌或其它证件的,应承担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 x.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维修地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加注厂方规定的油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须承担租赁期间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返还车辆时,存油少于车辆交付时数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价折算费用支付给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燃油的,油价为__x元/升,如油价调整幅度超过±__%,燃油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

  五、车辆保险及理赔

  1.租赁期间,甲方为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__x万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车辆保险与乙方租赁车辆投保额差异造成的理赔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约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__X.

  5.租赁期满,乙方无法返还车辆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因提供的车辆、证照等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替代车车辆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赔偿因伪造证件或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以及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私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赔偿未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修理、检测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驾驶员的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__X.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__项方式解决.

  1.向__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车辆租赁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x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车牌号为__,必须使用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x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x年x月x日x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x年x月x日x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x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x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x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x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x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x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x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x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x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x担保条款

  担保方: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x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x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x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 承租方:__

  日期:x年x月x日 日期:x年x月x日

车辆租赁合同14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年月日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行驶记录。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租金按月计算,每月元。支付方式,按支付。另需支付万作为押金,押金交车时支付,合同到期后经出租方检查车辆没有违章及损坏后,退还押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具体参照帕萨特保养手册要求办理),更换配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六、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事故及违章

  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负责事故的处理,如果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

  如因承租方违章导致出租方车辆保险费用增加的,增加的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或未到期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将承租车辆交付出租方。经出租方检查,如车辆有违章没有处理或车辆有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否则承租方应赔偿因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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