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购销合同(泸州德源)

时间:23-02-02 网友

粉煤灰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泸州德源商贸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因业务需要购买粉煤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标的

品 名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位

单 价

数量

粉煤灰

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

Ⅰ级

243元/吨

约1.5万吨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法:随车抽检。

四、交货方法、地点及运费负担: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先款后货,即乙方先预付货款,甲方后发货。

2、乙方每次预付货款的金额为壹佰万元(¥:100万元),其中现金伍拾万元(¥:50万元),三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伍拾万元(¥:50万元);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预付首批货款壹佰万元(¥:100万元),以后在预货款余额不足壹拾万元(¥:10万元)时支付下期预付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

1、甲方的指定付款帐户为:户名:泸州德源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泸州市江阳支行;账号:2304 3431 0920 1035 926 。

2、乙方须提前五天向甲方报送进货计划;

3、甲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乙方须保证24小时随时卸货;

4、甲方向乙方提供130元/吨的运输发票及113元/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泸州德源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人(签字): 权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粉煤灰购销合同(泸州德源)》相关文档:

粉煤灰购销合同(泸州德源)02-02

泸州英才外国语学校第四周星期4[1]广播稿02-14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