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9篇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1
许可合同条款规定,在以下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用作卖方按合同所供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即将该系统许可给买方。
1.许可的授予
卖方(下称“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向买方(下称“被许可人”)授予使用和复制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及产品规格所述软件程序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家许可,而被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的、构成 控制系统的程序,与其任何拷贝、复制件或摘录一起,在本附件中统称为“程序”。除本附件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许可人只可将程序用于卖方按本合同条款提供作为每个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 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亦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人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 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人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事先未经卖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在 系统控制用计算机硬件上安装、操作或配置任何其他程序。这也包括可能由卖方提供的、不在本许可合同范围内的操作软件或应用软件。
3.复制限制
被许可人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人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形式的,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人之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人所有权和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4.转让限制
除非本合同允许并经卖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被许可人不得出售、转让、许可、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程序。
5.所有权
程序产权属于许可人,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产权、所有权或技术并未因此转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承认,程序构成许可人的保密、专有资料和商业秘密,而不论程序或其他任何部分是否已获得或者可能获得版权和(或)专利,程序乃是基于本合同项下被许可人与许可人之间的保密关系而向被许可人透露的。
6.透露限制
除非本附件明确允许,被许可人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人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的任何雇员。被许可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许可人(或其雇员)不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保证
许可人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许可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而且在验收之日起 年的期间内(在此称为“保证期”),程序基本能按规格所述的方式运行。许可人在该保证项下的唯一义务是更正或替换已发现不合正常用途的任何程序。本保证明确替代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和适合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许可人不保证程序和(或)其相关文件(如有的话)符合被许可人的要求,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地操作,其质量和性能方面的全部风险由被许可人承担。无论如何,许可人不负责赔偿特殊、杂项或结果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资料丢失或其他金钱损失),即使已通知许可人有可能发生该等损失的,也是如此。
8.专利和版权补偿保证
对于向被许可人提起的诉讼,许可人同意自行承担费用为被许可人辩护,对于有管辖权法院在上述任何诉讼的终局判决中判由被许可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和费用,许可人将对被许可人作出补偿,使之免受损害,其范围是判决基于这一主张,即在本许可合同所授予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程序构成对 国任何专利或版权的侵权。适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被许可人已用书面形式及时将该项诉讼的主张和提起通知许可人,并允许许可人通过其律师对诉讼进行辩护,给予许可人可以合理得到的一切资料、协助和授权,以便使许可人能够进行辩护,另一个条件是,许可人在本许可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许可人因被许可人销售侵权产品而从被许可人处得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许可人有权控制上述任何诉讼(包括上诉)的辩护及其一切谈判,其中包括达成任何和解或妥协的权利。如在任何诉讼中程序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选择承担以下任何一项:
(a)设法为被许可人取得继续使用程序的权利;
(b)替换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
(c)在程序退还许可人之后给予被许可人抵免,但要从中扣除使用、损坏和陈旧的折旧费。许可人对基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任何版权或专利侵权所提出的请求不负责任:
(1)所用的不是当时未经变动的程序释放;
(2)被许可人停止操作系统;
(3)被许可人未按附件三支付任何许可费或者未能遵守本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规定,而且在书面通知其纠正后持续达到 天。
本合同按以上(a)项或(b)项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应迅速将程序及其一切复制件还给许可人,并在终止后 个月内向许可人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证明从许可人那里收到的程序和任何有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就该许可所制作的复制件、摘录(包括部分复制和摘录)均已还给许可人或者销毁。
9.所许可的程序
按本许可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 。
10.配置和安装 。
许可人(签章): 被许可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2
合同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鉴于许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的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接受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接受方于 年 月 日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的合同。
1.2许可方是指 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接受方是指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的 系统。
1.5程序是指构成接受方购买的 系统的 控制系统的程序。
1.6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许可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许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份用户指南;: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合同价格 %的预付金;其余 %的货款在接受方收到许可方的商业发票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2合同金额共计为 人民币。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通过接受方开户行及账号 和许可方开户行及账号 进行支付。
4.2按照合同规定,在 系统验收合格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商业发票并先行传真给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商业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支付给许可方。
第五条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接受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方式为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快递。目的地为 。
5.2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书面通知后 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接受方。
5.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接受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第六条安装与验收
6.1许可方应协助接受方完成该程序的安装。若接受方要求许可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安装,则许可方应提供此项服务;接受方应负责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合同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鉴于许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的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接受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接受方于 年 月 日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的合同。
1.2许可方是指 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接受方是指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的 系统。
1.5程序是指构成接受方购买的 系统的 控制系统的程序。
1.6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许可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许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份用户指南;: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合同价格 %的预付金;其余 %的货款在接受方收到许可方的商业发票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2合同金额共计为 人民币。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通过接受方开户行及账号 和许可方开户行及账号 进行支付。
4.2按照合同规定,在 系统验收合格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商业发票并先行传真给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商业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支付给许可方。
第五条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接受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方式为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快递。目的地为 。
5.2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书面通知后 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接受方。
5.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接受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第六条安装与验收
6.1许可方应协助接受方完成该程序的安装。若接受方要求许可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安装,则许可方应提供此项服务;接受方应负责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合同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鉴于许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的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接受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接受方于 年 月 日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的合同。
1.2许可方是指 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接受方是指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的 系统。
1.5程序是指构成接受方购买的 系统的 控制系统的程序。
1.6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许可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许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份用户指南;: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合同价格 %的预付金;其余 %的货款在接受方收到许可方的商业发票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2合同金额共计为 人民币。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通过接受方开户行及账号 和许可方开户行及账号 进行支付。
4.2按照合同规定,在 系统验收合格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商业发票并先行传真给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商业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支付给许可方。
第五条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接受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方式为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快递。目的地为 。
5.2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书面通知后 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接受方。
5.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接受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第六条安装与验收
6.1许可方应协助接受方完成该程序的安装。若接受方要求许可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安装,则许可方应提供此项服务;接受方应负责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3
合同编号:
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鉴于许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的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接受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接受方于 年 月 日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的合同。
1.2 许可方是指 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的 系统。
1.5 程序是指构成接受方购买的 系统的 控制系统的程序。
1.6 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许可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 许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A: 份用户指南;B: 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合同价格 %的预付金;其余 %的货款在接受方收到许可方的商业发票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额共计为 人民币。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通过接受方开户行及账号 和许可方开户行及账号 进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规定,在 系统验收合格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商业发票并先行传真给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商业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支付给许可方。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接受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方式为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快递。目的地为 。
5.2 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书面通知后 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接受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应协助接受方完成该程序的安装。若接受方要求许可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安装,则许可方应提供此项服务;接受方应负责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6.2 软件安装运行后,双方按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对运行情况进行验收。接受方应将签收的合格证明传真给许可方。
第七条 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将程序用于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条款提供作为 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如果 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也可将程序用在接受方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 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接受方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4
许可方:地址:
被许可方:地址: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订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1.2?“cpu”是指某台 处理机。
1.3?“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1.4?“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市街号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型计算机”及其升级机。
1.5?“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万能”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1。
1.7?“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1.8?“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订立合同为被许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和指定cpu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cpu卖主。
1.9?“改进”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授予使用许可权
2.2?本协议第2条所作的限制适用于将本许可软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软件系统,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外达成了书面协议。
2.3?每个将要使用许可软件的cpu,都要求分别签订使用许可,以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当指定cpu(或根据补充许可而授权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则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书而获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许可或者根据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补充许可均可转移到一台备份cpu上,但被许可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迅速克服这种情况。
2.4?被许可方可以预先征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为该许可软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对此,许可方不得无故拒绝。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 。
第三条?许可方提供的服务
3.1?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许可方将源码和目标码二种形式向被许可方提供各一份许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许可资料。
3.2?安装、初级培训及调整
许可方应根据附件二向被许可方提供安装和初级培训,如果需要的话还应提供初始调整服务,附件二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为此目的,被许可方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向许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机时。
3.4?维护
在可应用的许可软件安装完备之日起6个月的安装初始期,许可方将改正许可软件中的错误和故障,如果在此期间许可方还开发出该许可软件的更新版本,则将提供给许可方。
第四条?期限、试用期、终止、终止前的权利及义务
4.1?本协议书从最后一个签字的日期起生效。从许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装完备起,开始计算本协议书所规定的许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据本条如下规定而发生终止。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5.1?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如下费用:
5.1.1?一次总付费元;
5.1.2?若许可方提供的培训超过30个小时,则对超过部分将按每个许可方的专家每小时?元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保护与保密
6.1?许可方在此申明,该许可软件是许可方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它包含了若干专有的公式、计算及商业秘密,它一般地也就成为许可方的专有产品。相应地,被许可方同意,没有得到许可方书面明确准许,将不实施以下行为:
(a)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许可软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除一份备用许可程序和若干份供被许可方人员获准接受培训及获准使用许可软件所必须要的许可资料外,制作、指使制作或许可制作该许可软件的拷贝;
(c)除准于使用该软件需要向其揭示的被授权人员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许这种泄漏。
6.2?如果被许可方决定终止本协议及其许可软件的使用权,则被许可方应将该许可程序从指定cpu中卸出,并随同提供给被许可方或由被许可方复制的所有拷贝原原本本返还许可方。
6.3?由被许可方复制的所有许可软件的所有拷贝和其介质包含有许可软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贝,都应该按照许可方提供的说明附上如下提示,在无法登载这种提示的场合,也应在适当的地方以适当的形式注明其内容。
“版权所有1995,公司根据中国版权法,本资料为未出版作品。在本资料中还含有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某些思想和概念。未经许可对本资料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七条?改进的权利
服从或代表被许可方的利益并由其投资,由被授权的人员单独进行的或与其他被授权的人员共同进行的任何改进,其成果将属于被许可方,但是:
(a)如果这种改进包含有许可方的信息,而对其揭示或使用在未经许可方批准的情况下将会导致许可方对这种信息的权利的丧失或受到侵害,则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这种改进向任何人进行揭示及提供使用应得到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共同同意;
(b)如果被许可方所进行的这种改进涉及到许可软件,则许可方将享有对该改进进行再发展的非独占权,以及将其产品投放市场或许可给第三方的优先取舍权。
第八条?性能保证
许可方保证该许可软件安装到指定cpu上将符合许可方出版的说明书指标。但是,除许可方的雇用承包人和代理人之外,如果其他任何人对该软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包括,但又不限于对该许可软件进行改制,本性能保证将无效。
第九条?责任限制
9.1?本协议书上的明示担保是许可方就该许可软件所作的惟一担保,它将取代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其他的担保包括,但又不限于销售性及适应特别目的的担保。
9.3?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只是由于许可方根据协议书在向被许可方提供信息、资料或服务时严重的疏忽大意或者有意出错,则许可方将就任何性质的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向被许可方或其他任何人承担责任。它包括,但又不限于,良好旨意的丧失、工作中断、计算机失效,利益丧失、其他人由此向被许可方提出的主张或要求、故障造成的损失、其他方面的所有商业损失,不管该损失是否超过被许可方支付的使用费。
第十条?原创性担保
10.1?许可方担保,许可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或 权,同时也不违犯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专有权。
10.2?如果该许可软件成为或依许可方的判断很可能要成为侵犯他人在权利要求中所称的版权、商业秘密权或专利权时,许可方有权采取措施以使被许可方得以继续使用该许可软件或者其替代或修改软件,在使用替代或修改软件时,许可方保证其功能相等且不侵权。
10.3?许可方对下列情况所提出的侵犯版权、商业秘密权及专利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c)在指定cpu操作系统之外使用许可软件。
许可方:被许可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许可软件的描述及说明(略)
附件二:许可方初步提供的服务范围(略)
启封许可证
打开之前请仔细阅读。
此处封装的是s程序,可供您同意本协议的客户使用。根据以下的条件,a公司同意授予,客户同意接受非独占、可转让的许可,以使用随本协议书所提供的程序。请仔细阅读这些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请将没开封的程序包交回卖给您的商店,您将会被找回您所付的钱。
1.许可
2.期限
本协议从客户接受之日起生效,直至由下列行为提出终止:(a)客户自行销毁或向a返还他所持有的程序的所有拷贝;(b)a发现客户未能遵守本协议。终止时,客户必须以书面形式向a证明,该程序的原件及所有的全部或部分复制件均被销毁或返还给a。
3.保密
客户同意:(a)除本许可以外,不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程序;(b)客户有权转让该许可,除此之外,不将该程序或其任何部分,或者是伴随文件向客户雇员之外的任何人泄露或提供利用。
4.担保限制
5.补救限制
6.普通条款
本协议书是当事人达成的完整协议,在此之前的有关本程序所有书面和口头的或通讯的承诺均不再有效。
a公司市街号
电话:电传:
邮编: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5
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签订的: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一方, 国 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已就被许可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被许可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于 年 月 日就被许可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的合同。
1.2 “许可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被许可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被许可方向许可方购买的 系统。
1.5 “程序”是指构成被许可方购买的 系统的 控制系统的程序。
1.6 “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许可方特此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被许可方授予使用和复制控制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被许可方特此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 (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 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复制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一份用户指南;
.三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一次性支付使用费的方式,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使用费共计为 美元。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使用费以美元电汇,通过中国 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的业务银行)和 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一切应由许可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许可方预扣并代表许可方向有关税务机关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许可方。
4.2 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在 系统验收合格,并由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有关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应将使用费支付给许可方: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双方代表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签署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被许可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可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条件为..,目的地机场为中国 机场。
5.2 许可方提供给被许可方的专有资料用英文书就。
5.3 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被许可方。
5.4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被许可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5.5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 天内,被许可方要提供给许可方一个文件证明,已尽其所能和所知,除了经许可方同意由被许可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许可方或已销毁。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被许可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 系统。安装费应加在许可方发票上,由被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被许可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被许可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被许可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被许可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6.2 验收测试和验收
.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许可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许可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被许可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被许可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许可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被许可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许可方声明并保证,许可方将向被许可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第七条 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 被许可方只可将程序用于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条款提供作为 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 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也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方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 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方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7.2 被许可方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方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状况,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方的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方所有权或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经许可方事先以书面方式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出售、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被许可方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方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从任何雇员。被许可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不会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侵权和保证
8.1 许可方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方可以自行承担费用承担以下任何一项:
.替换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
.在程序退还许可方之后退还被许可方使用费,但要从中扣除使用、损坏和陈旧的折旧费。
8.2 许可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能免除其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但许可方对基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任何版权侵权所提出的请求不负责任。
.被许可方自行修改程序,或程序没有在指定的工作环境中使用;
.在 系统之外的系统使用程序。
8.3 许可方保证程序在规定的操作环境中的使用能够符合合同第二条的指标要求。许可方不保证任何程序的不中断或无差错运行。自系统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许可方保证在该期间内免费修理、更换并重新安装程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条 税费
9.1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许可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许可方支付。
9.2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许可方支付。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0.1 在合同到期后,被许可方可以书面通知许可方终止本合同,并免除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10.2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在给予了书面通知和合理的时间予以纠正后,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 如果合同终止后,合同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仍应遵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第十条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3 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 年。
13.3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 本合同用 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 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6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条件为C.F.R,目的地机场为中国 机场。
5.2 许可方提供给被许可方的专有资料用英文书就。
5.3 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被许可方。
5.4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被许可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5.5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 天内,被许可方要提供给许可方一个文件证明,已尽其所能和所知,除了经许可方同意由被许可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许可方或已销毁。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被许可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 系统。安装费应加在许可方发票上,由被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被许可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被许可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被许可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被许可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6.2 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许可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许可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被许可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被许可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许可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被许可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许可方声明并保证,许可方将向被许可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第七条 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 被许可方只可将程序用于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条款提供作为 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 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也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方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 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方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7.2 被许可方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方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状况,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方的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方所有权或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经许可方事先以书面方式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出售、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被许可方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方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从任何雇员。被许可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不会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7
甲方:
乙方: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推荐产品委员会
为保证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证书和标志的权威性、信誉、企业的利益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在协议有效期内获得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的所有产品。
二、权利和义务
乙方:
1.及时向获得证书的甲方颁发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审批甲方标志印制申请。
2.监督和指导甲方正确宣传和使用证书和标志。
3.在证书有效期内,对甲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和证书有效性的确认,依据监督检查和有效性确认结果对甲方证书的使用做出保持、更换、暂停、撤消或注销的决定,并对撤消或注销结果予以公布。特殊情况下(如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乙方有权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
甲方:
1.使用证书和标志的范围:
a)可在获证产品广告和宣传材料上使用证书和标志,但不得将某一产品的证书作为整个甲方获得产品证明,并加以宣传,从而产生误导作用;
b)可在获证产品的外观、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使用标志;
c)可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顾客出示推荐产品证书;
d)不得在非获得证书产品上使用推荐产品标志。
2.获得证书的产品须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或产品最小外包装物上粘贴一枚推荐产品标志,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监察部门及乙方推荐产品机构的市场监督。
3.推荐产品标志由乙方统一规定样式,甲方不得自行更改。其图案、尺寸及颜色必须符合《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4.甲方直接印刷于获证产品的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的推荐产品标志,应注明证书编号。
5.自行印制的粘贴在产品外观或外包装物上的推荐产品标志和直接印刷于产品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上的推荐产品标志,甲方须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印制。
6.甲方应建立推荐产品标志使用制度,乙方要求时应书面报告推荐产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报告应包括获证产品生产情况和标志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7.当推荐产品证书被暂停、撤消或注销后,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停止推荐产品标志的使用。在推荐产品证书被撤消或注销的情况下,还应按乙方要求交回有关文件(包括推荐产品证书)。
8.自愿接受乙方对推荐产品证书和推荐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及管理,自愿接受乙方的质量体系监督审核和产品监督检验。
9.应确保推荐产品证书有效期内,获证型号产品始终符合认证要求。
三、费用
1.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年度监督评审费和年金(见推荐产品证书评审收费标准)。
中国电源行业推荐产品证书评审收费标准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推荐产品委员会不以赢利为目的,实行有偿服务。参照执行国家“计价格[1999]16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注册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申请费:1500元;
2)评定与注册(含证书费):3000元;
3)年金(含标志使用费):5000元;
4)公告费500元。
(指定《中国电源博览》和“中国电源行业资讯”向社会公示)
2.特殊情况下(如认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包括对甲方整改措施的复查等),其间发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书 8
专用软件许可协议
许可方:地址:
被许可方:地址: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订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1.2?“cpu”是指某台 处理机。
1.3?“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1.4?“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市街号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型计算机”及其升级机。
1.5?“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万能”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1。
1.7?“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1.8?“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可方的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可方订立合同为被许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可方和指定cpu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cpu卖主。
1.9?“改进”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授予使用许可权
2.2?本协议第2条所作的限制适用于将本许可软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软件系统,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外达成了书面协议。
2.3?每个将要使用许可软件的cpu,都要求分别签订使用许可,以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当指定cpu(或根据补充许可而授权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则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书而获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许可或者根据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补充许可均可转移到一台备份cpu上,但被许可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迅速克服这种情况。
2.4?被许可方可以预先征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为该许可软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对此,许可方不得无故拒绝。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 。
第三条?许可方提供的服务
3.1?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许可方将源码和目标码二种形式向被许可方提供各一份许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许可资料。
3.2?安装、初级培训及调整
许可方应根据附件二向被许可方提供安装和初级培训,如果需要的话还应提供初始调整服务,附件二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为此目的,被许可方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向许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机时。
3.4?维护
在可应用的许可软件安装完备之日起6个月的安装初始期,许可方将改正许可软件中的错误和故障,如果在此期间许可方还开发出该许可软件的更新版本,则将提供给许可方。
第四条?期限、试用期、终止、终止前的权利及义务
4.1?本协议书从最后一个签字的日期起生效。从许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装完备起,开始计算本协议书所规定的许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据本条如下规定而发生终止。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5.1?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如下费用:
5.1.1?一次总付费元;
5.1.2?若许可方提供的培训超过30个小时,则对超过部分将按每个许可方的专家每小时?元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保护与保密
6.1?许可方在此申明,该许可软件是许可方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它包含了若干专有的公式、计算及商业秘密,它一般地也就成为许可方的专有产品。相应地,被许可方同意,没有得到许可方书面明确准许,将不实施以下行为:
(a)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许可软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除一份备用许可程序和若干份供被许可方人员获准接受培训及获准使用许可软件所必须要的许可资料外,制作、指使制作或许可制作该许可软件的拷贝;
(c)除准于使用该软件需要向其揭示的被授权人员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许这种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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