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南至: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次支付,首次元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盖):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贤区奉城中心镇 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及设备 ,及其周围土地 平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房屋结构为 ,副房结构为:
2、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3、该房屋平面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8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定金。
甲乙双方议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佰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整(¥ )。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定金 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四条交付房屋。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乙方权利义务:
l、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3、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乙方违约放弃租房的甲方没收订金
3、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违反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或行政职能机关法令法规的行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擅自变更租金的;
2、擅自将房屋再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3、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4、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不能再使用的;
5、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延时交房赔偿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宣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托代理人: (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村幼儿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鄄城县董口镇后田铺村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宅基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建设村幼儿园。
2.承租形式:村委承租。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该地承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年小麦 公斤,按当年五月一日市场小麦价格计算。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在合适时期,村里给于宅基地置换,置换后本合同法终止。
4.在宅基地调整、新农村建设、全村宅基地统一规划使用时,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权利。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宅基地上甲方可恢复使用权,如逾期15个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回宅基地并拥有附属物所有权。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出租方: (签字) 承租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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