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七篇)

时间:23-01-17 网友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 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扶持政策,提高企业创业热潮,促进企业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孵化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 ,合计 平方米。孵化期为 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 年租金全免。孵化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功能设施齐全的孵化场地。

2、负责创业基地外部装修、内部隔断以及水、电、网络安装等。

3、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

4、协助入驻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提供房子 年,水电网络取暖都准备好,税收提留部分给予返还,争取省市国家政策和资金的相关支持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必备条件

1、拥有3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本地电商企业。

2、为从事电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3、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创业基地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创业基地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孵化园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基地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入驻企业违反基地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孵化基地。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二)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厂(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推广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 品牌、设计、生产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运营推广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甲方负责,产品拍摄,图片美工、编辑上架、店铺装修、数据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务。甲方授权乙方在 、 、 等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合作区域: ;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促销活动除外)。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甲方负责打包发货以及设立客服辅助乙方跟踪订单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务。

7.甲方负责由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发货错误等造成的退换货费用。

8.甲方负责将乙方下午4点之前提交的订单当天发货。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3.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 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4、乙方对于计划销售的产品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有关数量、运输方式等及时交给甲方。

5.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 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6.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 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保证金及服务费。

3.甲方应向甲方电子商务平台支付广告推广费用。

4.甲乙双方的工资自行负责。

5.双方利润分配:正常销售价格乙方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币等活动促销销售的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

6.配送与结算

1.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所有权。

1.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1.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 日内可退换货服务、 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1.4甲方要给乙方出具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成本价及零售价格。如果产品价格有变动,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甲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 日至 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包括直通车,淘宝客等商务平台各种收费推广及推广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要给予乙方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 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 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3.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前六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 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三)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网达成合同如下电子商务网站商家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加盟商家)

乙方:网上市场(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则

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大众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用户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加盟

1、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信息

1、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供货程序

1、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账户,此账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10件为单位起算,10件(及以下)为300元/每月,半年起订。

合同加盟期为个月,款项共计: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附则

1、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四)

甲方:

乙方:

为尽快实现甲方所拥有物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缩短项目空置时间,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共同建设电子产业园相关事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条款:

一、共建目的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电子商务产业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鉴于地理位置及宁阳县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高度重视。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打造基础设施、建立专业产业服务平台以及整合各行业优质商务资源,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产业园,为解决甲方长期闲置难题,产业园招商难、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培育新兴电商产业园在做新贡献。

二、共建和运营形式

1.产业园有甲乙双方共同建设,甲方提供场地,乙方作为产业园项目顾问及运营管理服务团队驻场,设立产业园运营实体,具体负责产业园的实际运营、招商和管理:为创新产业园运营模式,加快产业集聚,带动相关企业入驻甲方所拥有的,乙方招商团队作为招商顾问及首席招商代理入驻该中心;

2.甲乙双方须定期举行招商工作专题会议,甲方作为召集方就招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招商策略、寻找解决方案;

3.乙方拥有该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的永久知识产权及运营解释权,作为乙方商业招商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之一进驻甲方写字楼项目;

4.产业园运营管理首次签订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为顺利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招商工作,乙方要对甲方园区做整体品牌包装、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等工作,乙方在开展工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万元,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付款时间为合同当天执行;

5.为帮助甲方培育市场,乙方于合作期开始的第一年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收取甲方团队成本共建资金万元(用于人员薪资、保险、出差、应酬等各项开支)和公司运营成本费用万元;

6.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缴纳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建资金万元(考虑第一年合作,乙方团队成本费用万,可按两次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连续支付 年。

7.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预交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建资金万元。其余年份以此类推;

8.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招商工作,并向甲方共同协商下一步运营工作;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对产业园区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招商阶段,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外出租出售乙方在及相关活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0万元作为招商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冲抵共建费用;

10.园区运营中所产生的盈利:如平台开发盈利、培训盈利、政府扶持资金盈利、其他服务盈利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三、建设规划和目标

1.产业园总体规划为该(1,2,3,4楼)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并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双方协商可以扩充至整栋大楼,甲方须建设相关公共会议厅、服务接待区等配套场地和设施;

2.通过8 24个月的努力,将建设成内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乃至建成省市级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

3.集聚家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人的大学生个体创业者,产业园20 实现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

4.产业园占地面积,已竣工建筑面积平方米,并在周边建设相关配套场地和设施;

四、甲方在共建中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协调相关物业资源,体用不少于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产业园前台接待服务场地;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户型图册、产权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负责产业园楼宇的改建包括空调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办公硬件设施(服务台、接待区、坐凳、会客室、小型会议室及投影设备、饮水机.)等工作,其费用可由甲方支付,改建期为3个月,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不成,甲方均构成违约;

4.为方便乙方前期招商运营工作开展,甲方应向商户提供 年免租政策(乙方有权对 年免租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第四年以后,对于园区所收取房租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在共建中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负责整个园区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工作;

1.乙方负责产业园企业招商及运营管理,企业入园协议签订及确认;

2.乙方负责相关产业园服务平台的软件设施建设;

3.乙方成立产业园运营管理团队,负责产业园的招商和运营管理;

4.乙方负责产业园运营实体相关资质、荣誉的争取工作;

5.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投融资、企业培训、创业指导、组织专家对入驻企业经营疑难问题诊断等服务工作;

6.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电商创业孵化、团队打造、品牌树立等工作;

7.乙方针对甲方园区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展示营销营官网(PC端+手机端)一个、免费制作微信公众平台一个。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退回(除经营成本外)费用的50%。

七、免责条款

1.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

2.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3.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

八、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九、语言及文本

本协议采用中文,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

2.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遵守乙方保密的义务。

十二、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五)

甲方:

乙方: (运营公司)

为尽快实现甲方所拥有物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缩短项目空置时间,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共同建设电子产业园相关事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条款:

一、共建目的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电子商务产业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鉴于地理位置及宁阳县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高度重视。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打造基础设施、建立专业产业服务平台以及整合各行业优质商务资源,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产业园,为解决甲方长期闲置难题,产业园招商难、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培育新兴电商产业园在做新贡献。

二、共建和运营形式

1.产业园有甲乙双方共同建设,甲方提供场地,乙方作为产业园项目顾问及运营管理服务团队驻场,设立产业园运营实体,具体负责产业园的实际运营、招商和管理:为创新产业园运营模式,加快产业集聚,带动相关企业入驻甲方所拥有的,乙方招商团队作为招商顾问及首席招商代理入驻该中心;

2.甲乙双方须定期举行招商工作专题会议,甲方作为召集方就招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招商策略、寻找解决方案;

3.乙方拥有该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的永久知识产权及运营解释权,作为乙方商业招商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之一进驻甲方写字楼项目;

4.产业园运营管理首次签订期限为 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5.为顺利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招商工作,乙方要对甲方园区做整体品牌包装、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等工作,乙方在开展工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万元,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付款时间为合同当天执行;

5.为帮助甲方培育市场,乙方于合作期开始的第一年内(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收取甲方团队成本共建资金 万元(用于人员薪资、保险、出差、应酬等各项开支)和公司运营成本费用 万元;

6.甲方须在年 月 日前向乙方缴纳第一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建资金 万元(考虑第一年合作,乙方团队成本费用 万,可按两次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连续支付 年。

7.甲方须在年 月 日前向甲方预交第二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建资金 万元。其余年份以此类推;

8.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完成招商工作,并向甲方共同协商下一步运营工作;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作为乙方对产业园区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招商阶段,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外出租出售乙方在及相关活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万元作为招商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冲抵共建费用;

1.园区运营中所产生的盈利:如平台开发盈利、培训盈利、政府扶持资金盈利、其他服务盈利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三、建设规划和目标

1.产业园总体规划为该(1,2,3,4楼)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并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双方协商可以扩充至整栋大楼,甲方须建设相关公共会议厅、服务接待区等配套场地和设施;

2.通过8 24个月的努力,将建设成内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乃至建成省市级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

3.集聚家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人的大学生个体创业者,产业园实现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

4.产业园占地面积,已竣工建筑面积 平方米,并在周边建设相关配套场地和设施;

四、甲方在共建中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协调相关物业资源,体用不少于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产业园前台接待服务场地;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户型图册、产权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负责产业园楼宇的改建包括空调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办公硬件设施(服务台、接待区、坐凳、会客室、小型会议室及投影设备、饮水机.)等工作,其费用可由甲方支付,改建期为3个月,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不成,甲方均构成违约;

4.为方便乙方前期招商运营工作开展,甲方应向商户提供3 年免租政策(乙方有权对 年免租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第四年以后,对于园区所收取房租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在共建中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负责整个园区品牌定位、装修设计、品牌策划工作;

1.乙方负责产业园企业招商及运营管理,企业入园协议签订及确认;

2.乙方负责相关产业园服务平台的软件设施建设;

3.乙方成立产业园运营管理团队,负责产业园的招商和运营管理;

4.乙方负责产业园运营实体相关资质、荣誉的争取工作;

5.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投融资、企业培训、创业指导、组织专家对入驻企业经营疑难问题诊断等服务工作;

6.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电商创业孵化、团队打造、品牌树立等工作;

7.乙方针对甲方园区实际情况,提供展示营销营官网(PC端+手机端)一个、制作微信公众平台一个。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退回(除经营成本外)费用的5%。

七、免责条款

1.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

2.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3.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

八、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九、语言及文本

本协议采用中文,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

2.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遵守乙方保密的义务。

十二、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六)

公司(下称“本公司”)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为用户提供服务,本协议在用户和本公司间具有 上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限制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请用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本公司于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用户在本网站注册、登录或使用本网站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一、定义

在本协议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除非另有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网站,是指域名为“ ”的网站。

(二)用户,是指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同意遵守本公司各种规则、条款,并使用本协议下本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三)商品,是指用户在本网站买卖的实物货物或提供的服务。

(四)卖家,是指利用本网站出售商品的用户。

(五)买家,是指通过本网站购买商品的用户。

(六)成交,是指买家根据卖家所发布的交易要求信息,在特定时间内提出的交易条件,买卖双方就该商品或服务交易达成一致的状态。

二、用户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组织,才能申请成为用户,才能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1、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满十八周岁,但监护人(包括但不仅限于父母)予以书面同意的自然人;

3、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本公司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本公司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

(二)用户必须按本网站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获得账号及其密码。用户不得将自身账号转让、转借给其他第三人使用,对该账号及其密码负保管义务,并对由此引起的纠纷、损失和法律责任担责。

(三)用户必须如实填写并及时更新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

三、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本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发布交易信息、查询商品信息、购买商品、与其他用户订立商品买卖合同、在本公司社区发帖、参加本公司的有关活动,有权按本公司规定享受其他的有关资讯及信息服务。

(二)用户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更改自身账号下的密码。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在本网站注册的账号。

(四)用户在本网站交易平台发布的交易信息应真实、准确、合法、完整,并遵守本公司相关发布规则。

(五)用户不得在本网站交易平台买卖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商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商品。交易平台应对用户及其行为、商品的合法性做基本的监管,依据本协议及本网站相关规定对用户的违法行为及商品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用户不得在本公司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交易信息、社区帖子、商品留言,店铺留言,评价内容等。

(七)用户在本网站上交易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干预或操纵商品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扰乱网上交易秩序,不得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不当行为。

(八)用户不应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互换好评等方式)提高自身或他人信用度,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诋毁其他用户,降低其他用户信用度。

(十)用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可以请求本公司从中予以协调。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公司相关规则的行为,可以向本公司举报。

(十一)用户应自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依法纳税。

(十二)户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登陆或破坏本网站:

1、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自动方式访问或登录本网站;

2、通过任何方式对本网站施以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

3、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本网站正常工作。

四、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户理解并同意:鉴于本协议下本公司所提供服务的特征,本公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拍卖商”,而是仅为用户提供一个信息交流、进行商品买卖的平台,充当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流媒介,并非买主或卖主的代理商、合伙人、雇员或雇主等经营关系人。公布在本公司上的交易商品是用户自行上传进行交易的商品,并非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发现的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违背市场及行业基本规律的的行为、商品、信息等,本公司将作出相应处理。

(二)本公司有义务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努力确保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应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保证用户网上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本公司有义务对用户在注册使用本网站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回复。

(四)本公司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进行查阅,对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的注册资料,本公司有权发出通知询问用户并要求用户做出解释、改正,或根据情况,直接做出处罚、删除等处理。

(五)用户因在本公司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纠纷的,用户可通过 、诉讼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解决纠纷,应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时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的,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并依法提供有关资料;用户将纠纷告知本公司,或本公司知悉纠纷情况的,本公司审核后有权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向纠纷双方了解纠纷情况,并有权根据需要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告知对方。

(六)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本公司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资料、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发生以下情形,本公司有权限制用户的活动、向用户核实有关资料、发出警告通知、暂时中止、无限期地中止及拒绝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1、用户实施了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本公司发现存在明显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违背市场及行业基本规律的的行为、商品、信息等;

3、存在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本公司,认为某个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而本公司通过该用户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该用户进行核实,或本公司认为该用户向本公司提供的资料不够真实和完整;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书电子版(七)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必要的后台管理系统所需要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以网上展卖的形式帮助乙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2、乙方通过甲方的平台发布、展示、销售产品以及处理产品的相关交易事宜。

第二条、合作期限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作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应尽可能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对交易平台进行系统改进、功能提升和个性化修改等工作。

(2)在相关业务的宣传工作中,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名称权、名誉权等非财产权利。

(3)如遇甲方原因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时,甲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在

第一时间内恢复平台的运行。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自然终止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利润分红、交易费欠款、因退货产生的退款等相关应向甲方缴纳的费用。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

第三方。

(6)甲方对乙方在本平台上提供的价格真实性、产品促销活动、产品服务质量等方面拥有监督权利。

(7)甲方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权对乙方的平台服务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对于严重损害公共权益或甲方利益的供应商,甲方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本平台,同时支持和协助消费者、有关行政机关对其进行追索和查处。

(8)乙方理解甲方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或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或对其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此类情况而影响甲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乙方给予充分的谅解,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但甲方有义务提前告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 年以内的交易数据的存档和及时查询;如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对交易数据保留期限进行调整,甲方会在实施调整前发送通知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数据保存工作。

(10)乙方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如果乙方存在违约、欺诈等情况,或不立即退款将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或带来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通知支付公司直接向消费者退款,如乙方的收款账户中账存资金不足时,甲方可动用乙方交纳的服务保证金以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失。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同时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可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乙方承诺在利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等商务活动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和其他法定权利。乙方同时严格遵守甲方与其他关联方所签协议书中甲方需要承担的与消费者(客户)权益相关的义务和责任,但是,甲方应该事先将相关文本的复印件交给乙方。

(3)乙方通过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所有产品品质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货、赔偿损失和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负责平台用户网上订购之后的所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货、收款、退货、退款)。乙方在接到甲方平台的交易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的有效性,尽快发货并确保平台用户在最短时间内能收到货品,如乙方未能及时发货,导致平台用户投诉、差评、追求赔偿责任等情况累计 次,乙方除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平台用户和甲方的损失)外,甲方可以视情况处以暂时或永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下架乙方产品的决定。

(5)乙方保证其发布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信息合法、真实和有效,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构、错误及误导的信息,否则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6)乙方在处理甲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订单时不得拖延,并严格遵守互联网行业准则操作退款;不得在行业准则之外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

(7)在相关业务的宣传工作中,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名称权、名誉权等非财产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宣传内容进行事先审核。对于甲方的任何修改要求和建议,乙方应该立即接受并改正。

(8)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计算机,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的计算机环境进行破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计算机环境出现故障,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系统的恢复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和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内容透露给

第三方。

(10)乙方使用电子平台进行交易应当自行缴纳因此而产生的相关税款,并应当向甲方或消费者出具一切必要的合法票据。

(1

1)乙方应妥善解决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甲方对此给予必要的协助。

(1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将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其他一切法律权利。

第四条、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1、利润分红

(1)利润分红的定义甲乙双方针对通过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发生的交易额减去乙方为此支付的成本后剩余部分进行的分配称之为利润分红。

(2)利润分红的标准乙方每月通过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发生的交易额达到 元后,甲方则按照该月利润的 %向乙方收取费用,该费用在下月的 日前支付。

2、乙方提现方式的结算结算方式及周期:按照平台客户交易成功之日起 至 日内与乙方进行结算。

3、服务保证金

(1)甲方为保证平台客户的利益,防止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进行其他违法交易,甲方将酌情向乙方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保证金。

(2)经友好协商,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服务保证金,本保证金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

(3)甲乙双方约定以下日常操作规范,如因乙方违反以下日常操作规范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动用服务保证金先行赔付。

第五条、保密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双方应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2、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1)双方的高度机密。包括生产数据与另一方商务用户、财务状况、履约或经营有关的信息。

(2)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以及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价格、收费、信用以及发票信息。

(3)

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对某一方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4)任何被另一方清楚认定为保密的信息,无论是载于有形媒体或由口头作出的。

(5)甲乙双方的其他商业秘密。

(6)甲乙双方的文件与谈判内容、记录、电函往来。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本协议明文允许,乙方在使用甲方系统的过程中,不得进行生产数据的复制与出售,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与上述系统及数据库有关的信息。

4、甲乙双方应当以保密信息相同的方式对对方保密信息进行合理的保护。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所雇佣的员工、外包商、咨询顾问等签署保密协议、建立实际可行的内部保密制度等。

5、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统计数据)应当属于披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出现假冒产品、质量问题或进行其他违法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鉴于网络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还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银行和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非因某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另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

2、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其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须立即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之相关事宜,并就此签订临时协议,临时协议的效力在该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终止或消除时终止。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在发生一个月后仍未终止或消除,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之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原协议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期满。

(2)双方协商。

(3)因不可抗力导致。

(4)一方被整顿、清算或破产。

(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任何名义、方式转租、转让电子平台使用权的。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2、协议合作期满前 日内,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续约事宜。

3、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签章) 地址: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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