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通用15篇
代理协议书1甲方(代理方):
乙方(被代理方):
为了发展我国文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为乙方提供便捷、有益的交易机会以及维护乙方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条款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守信。
一、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代理策划合约,委托甲方独家代理策划乙方 。
二、 代理范围
甲方全权负责乙方 的全案策划以及全权代表乙方就该 在全国(含港台)范围内的对外洽谈、市场推广等,以求乙方 交易的顺利达成。
三、本合约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签订合约之日起计算。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代理 简述
名:《 》
剧种:□电视剧;□电视电影;□电影;□戏剧;□舞台剧(单选)。
集数:
类型:
状态:□创意;□故事大纲;□分集梗概;□策划方案;□文学剧本;□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可多选)。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 (没申请可不填)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认乙方所签代理策划 为乙方创作完成,乙方享有上述 及根据该 所拍摄的影视剧的署名权;
2、乙方应保证所撰写 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内容,如因违反前述规定而引起法律纠纷,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依据本合约偿付甲方 代理费及所受经济损失;
3、在本合约第一款限定之范围内,甲方为乙方所签 的全国代理策划权利,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干涉甲乙双方的合作行为,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也均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代理范围相冲突的事务;
4、乙方在本合约期内就所签代理 进行的剧本交易及报酬洽谈活动应在甲乙双方进行商榷后由甲方安排和决定,乙方有知情权,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更合理的报酬和更好的合作条件;
5、为能更好地为乙方所签 谋求合作机会,甲方有责任在本合约期内对乙方所签 提出各种必需、有效的策划与剧本修改意见;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修改,不应违背与抗拒;修改时限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6、在本合约期内,乙方所签 在通过甲方最终审核后,甲方必须针对乙方所签 制订出阶段性的宣传推广方案,并认真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有责任全力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乙方所签 的交易机会,甲方针对乙方所签 的工作进度应阶段性反馈予乙方得知;
8、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所签 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修改与宣传;
9、甲乙双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尊重对方,维护双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10、必要时,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行使其全部或部分代理职责,有权力将本合约全部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但必须征得乙方同意。转移过程中,乙方的待遇不能够低于本合约之标准。针对所签代理 ,代理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协商分配;
11、甲方必须在乙方所签 的酬劳到账后十日内支付乙方应得的收入;
12、本合约期满时,甲方对乙方续约事宜有优先权,乙方与第三方签约前,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跟第三方协议同等的条件,若甲方书面表示放弃或在30日内未表明态度时,乙方可与第三方签约。
13、在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回避或拒绝与甲方的联系,如有必要需乙方亲自出席,乙方应尽力配合,如有不得已原由不能出席,应及时回复甲方;
14、经甲乙双方商议后,甲方为乙方制定的策划方案、修改意见以及推广计划一旦确立,乙方必须服从并全力投入,配合甲方。
六、代理酬劳
1、双方同意在合约签署期内(以签约日算起),甲方以分成方式支付乙方报酬,其中,在合约执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因所签代理 获得的酬劳之80%归乙方所有,另20%作为该 代理费用归甲方所有;
2、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收入应当交纳的税金。
七、解约与违约赔偿
1、当双方任何一方未尽合约义务而违背合约要求时,可由一方提出解除合约,经双方协商就解除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方可解约;
2、当任何一方无理提出解约要求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支付双方认可之解约金之后,方可解除合约;
3、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战争、公司及个人破产,政令因素等)时,合约自动解除。
八、协议补充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完善、修改。
2、如遇不可协商解决事宜,提交甲方注册地或经营地合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并且双方一致接受该机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根据本合约规定提交对方的书面文书,应以挂号信的方式按照本合约注明的地址寄送对方。如一方地址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书2甲方(客户姓名):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沪市帐号:
深市帐号:
资金帐号:
乙方: 证券交易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代理配股缴款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上交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深市有关规定,现就乙方代理甲方沪、深股票配股缴款有关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代理配股缴款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配股缴款的范围:以沪、深上市可流通股的配股为限。
第二条 甲方在其所持有股票的配股缴款期间,资金帐户上必须有足够的配股保证金,以便乙方代办配股缴款手续。
第三条 乙方将在配股缴款期开始第一天代甲方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如甲方的配股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代理配股失败,甲方须在补足资金后自已申报配股。
第四条 深圳的股票甲方应以托管在乙方处的股票余额为准;上海的股票以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的前提下,在甲方帐户中登记的股票余额为准。
第五条 甲方证券帐户遗失后,应持补办帐户在配股缴款起始日之前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否则乙方代理缴款失败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因故不愿缴款配股的(例如:配股价与股票市值几乎相等)务必在该种股票配股缴款开始的前__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到委托柜办理免报申请手续。
第七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书的客户若因故不再需我部代理,需持协议书办理撤销代理手续,代理关系在我部受理撤消申请次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帐户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配股缴款申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配股失败,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下列情况导致代理失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乙方在进行代理配股申报时,甲方资金帐户上没有足额配股保证金。
2.甲方帐户因故被冻结、挂失、撤销指定交易等,以致无法用该帐户进行申报。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 我部特别声明:代理缴款不包括转配部分。
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交易营部;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代理配股缴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我部特别声明:代理缴款不包括转配部分。
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交易营部;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代理配股缴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次日生效。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代理协议书3甲方:
乙方:
一:乙方代理甲方的" 软件" 代理期: 年, 代理地区:
二: 甲方提供软件, 乙方负责当地的销售,安装,培训,售后服务工作。甲方承诺提供的软件系统稳定,软件升级,数据准确,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属于软件本身问题,甲方有免费修改的义务。
三,甲方提供的 软件,按以下作为全国统一报价:
软件(网络,单机联体) 价格: 元(不含税)
四,乙方首期必须购买10套 软件,才能获得代理资格。 代理价:按甲方全国统一报价的 40 %计算,60 %归甲方所有,其它归乙方。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供注册号前一天付清全部款项。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双方的其它经营活动与对方无关。乙方在销售甲方的软件时不能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如造成甲方声誉严重受到伤害,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累计完成20个客户,双方可以补签合同:乙方可以有更优惠的代理价。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 字:
日期 日 期
代理协议书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1、乙方为甲方提供 商业裙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交易信息并寻找买家,协助与购买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
房屋售价
其它情况
2、甲方应按照成交价(共计 元人民币)的?MF_%或直接向乙方支付信息费共计 元人民币,由乙方提供上述费用的合法发票或承担税金(甲方支付信息费时将税金( MF_%)扣除)。甲方付给乙方上述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购买方支付首付房款时甲方付给乙方 元;甲方与购买方进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时付给乙方 元;购买方付清房款时付给乙方 元;
3、如果交易不成功,甲方无需支付信息费,乙方的相关花费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果甲方跳过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的购买方(或与购买方有关联的一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仍要向乙方支付信息费共计人民币 元。
5、甲方应将与购买方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制作备份交由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知悉相关交易情况。
6、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__月 __日
代理协议书5(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 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6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 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 在四川省自贡市(区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 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 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 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 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 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完成在 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7甲方:深圳市嘉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校园代理协议,双方应保持公平、公正、友好的态度精诚合作,做好本校区的校园招聘寒假生工作。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校区的校园代理。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厂家真实信息进行宣传,做到不夸大,不虚构,不虚假宣传。
三:对乙方的要求是: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有责任心、有一定的处理事情的能力
3、有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1、负责日常招工宣传信息的发布(传单张贴及网络信息发布)
2、负责本校报名人员信息登记
3、负责报名费及车费的收取工作
4、拓展代理小团队及管理工作
5、负责所招学生工安全上车
五: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校园招聘工作,为乙方提供宣传资料,以及提供一些真实有效的招聘信息。
甲方需将乙方所招学生妥善安置;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侵犯;除车费、体检费外不得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如果甲方不能将乙方所招的学生安排工作,甲方需赔偿学生往返车费、体检费,另需赔偿学生误工费100元/天和在务工期间的吃住费用。
六:甲方负责安排车辆,让学生安全进厂,平安返校,不得耽误学习,并为学生办理进厂相关证件。
七:甲方应保证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代理费用,不得拖欠。
代理综合费用标准如下:
深圳、东莞费用:20人以下200元/人;20人以上240元/人。
八: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共同遵守此协议之条款规定。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认真履行签约手续。
九: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Q Q:
Q Q:
代理协议书8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__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规模:
招标范围: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 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 %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合同适用范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 ,职务: ,职称: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 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 ;汇率: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日期:
代理协议书9协议编号:
协议单位:
甲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无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产品在授权地区进行推广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转售甲方生产的物联网周界防入侵系列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授权推广产品:物联网周界防入侵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产品范畴见附录一);
授权区域:仅限于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授权性质: 代理
协议有效期:__年,从__月__日到__月__日止。
关于授权内容的说明:
(1)授权性质具有排他性:以上指定区域推广权为乙方专享,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发展其他推广企业;甲方保留自行从事商务活动的权利,即,甲方有权在乙方区域内从事推广、销售活动,但应将相关商务活动情况提前以书面说明告知乙方。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市场关系和市场活动能力协助甲方共同完成项目的进展,直至推广成功,乙方应获得相应的项目利润。上述的甲方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从事推广、销售活动的项目利润分配方式双方应共同协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安排,同时根据每个项目提前签订项目利润分配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同时甲方不得私自跟进乙方已报备的销售线索。
(2)授权区域外,甲方已指定代理商的地区,乙方不得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甲方尚未指定代理商的地区,乙方须先向甲方申请代理授权,经甲方授权后方可开展商务活动。
1.2乙方可在指定的区域内开拓销售渠道,但乙方授权下级推广企业开展上述业务前,须向甲方报备,同时甲方不得私自跟进已报备的授权推广企业。
1.3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可遵循以下模式:
1.3.1由产品提供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产品采购方直接签订最终销合同,产品提供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代理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1.3.2由代理方与产品采购方签订最终销售合同,产品提供方(无锡国科微纳传感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代理方签订供货合同。代理方在与产品采购方签订最终销售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对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审定、对采购方的信用与履约能力进行核实。乙方未经甲方审定、核实即与采购方签约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或采购方供货。
1.3.3乙方在推广甲方产品的前期过程中,双方应对乙方报备准备进行销售项目的产品采购方共同进行前期沟通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进行细致的最终销售工作,甲方应及时指定专人与乙方予以配合。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为了便于乙方拓展市场,增加甲方产品在所授权推广区域的市场份额,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推广价格的稳定,在推广价格需变更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调整;
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合作伙伴授权书;
2.3甲方应在其上注明乙方的合作伙伴身份及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将乙方作为其的友情链接;
2.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销售所必需的产品样品、DVD光盘和其它销售宣传品;
2.5甲方应指定专业的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进行紧密配合、协调内部关系、报备信息、项目价格及特价项目的紧密配合,协助乙方完成产品推广、销售工作;
2.6在乙方需要支持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推广产品的产品试用、产品现场测试等售前支持;
2.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与经乙方撮合成交的客户签订的最终商业合同。
2.8甲方承担产品的质量保修义务,保修期为1年,质保期以甲方产品出厂日起计算。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或第三方擅自对产品的改进、变动、修复或不正当运输、使用或明显因乙方或第三方责任直接造成损坏的责任,也不承担因乙方雇员或乙方用户的过失引起的损坏责任。但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解决上述问题。
2.9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所有产品(包括软件程序、硬件设备)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10甲方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义务提供的服务包括:
(1)售前技术支持;
(2)产品设备的提供;
(3)包括设备保修在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代理协议书10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1、业务代理合作内容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以乙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身份对外时应积极维护甲方声誉、及形象。乙方应积极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乙方代理收取甲方与客户相关费用,但不承担无法正常收取费用造成的连带责任。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客户合同期限内以及续约合同中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 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杨增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代理协议书11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直接聘用的员工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和资源,且同意以专业的态度,与领先的服务标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乙方具有经营其业务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执照和许可证,且同意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遵循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法令和政策。
4、乙方陈述和保证对服务的履行不会侵犯任何
2、乙方在收到甲方人员增减保变动书面通知后,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及时办理社保申报和停保手续。若因乙方缘故未能及时为甲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停保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员工需要补缴各种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乙方不得向甲方另外收费,且应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滞纳金、罚金。
4、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收到甲方人事代理费用后,应当在
2、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和 省、 市有关住房积金缴费政策规定进行结算。
3、工本费
按实际当月发生的甲方需要支付的各类工本费,具体为养老手册 / 元/本、社保卡 / 元/张、医保卡 / 元/张、医疗本 / 元/本。
4、补缴服务费及补缴利息
因甲方或甲方员工原因造成的补缴,甲方除支付所补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外,还应按照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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