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协议书9篇

时间:23-01-07 网友

代加工协议书9篇

代加工协议书 1

  甲方:杭州市田圆实业有限公司千慧佳人品牌服饰

  合同编号: 甲方提供原材料。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规定的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将服饰成品交甲方检验合格完成,甲方提供乙方 使用的原材料与实际单耗为标准。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5、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参照【生产通知单、样衣、工艺制单】为标准,于 年 月 日制作出大货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方可大货生产。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局限; 1、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2、绣花、印花、其他特殊工艺的确认 3、裁剪工艺、缝纫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回修率不能超过 8总生产量,如有超过范围按每件扣款五元。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纸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纸样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五.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 负担。

  六.结算方式:

  1、在乙方检验合格交货后,三十天后由乙方提供领料单、合同书、交货清单交给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 20的违约金 2、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壹 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未达到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报次赔偿金 200成本价,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 500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 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 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条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 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期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大写:)。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年 月__日止,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条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 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条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 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条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七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盖章): 加工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代加工协议书 3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造甲方指定的产品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产品品种及规格: ,如若加工其它产品,涉及到相应的条款标准,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二、合同期限及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双方需求时,双方可经协商后修改合同条款或者终止合同。若甲方提出继续合作,乙方应优先考虑合作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作为本合同有效文本。

  三、加工量、加工费

  1、加工量:在乙方核定设备产能范围内,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订单为准;每次订单单品不少于 吨。

  2、加工费: 瓶元/件不含税价;包括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油墨、热熔胶、润滑油、工艺用水、胶带、化验费用、装卸车费用、动力费用以及人工费用。

  3、标签损耗标准0.1%,纸箱损耗标准0.5%,双方每月盘点库存包材,超出标准部分由乙方承担,可从加工费中扣除。

  四、原辅材料、原材料采购及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所需原辅料由乙方采购。乙方所采购的原辅材料质量按国标执行,其它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

  五、生产要求和质量保证

  1、原辅材料用量:严格执行配方用量。

  2、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配方由乙方提供,乙方严格按配方工艺标准进行加工,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配方要求,确保产品口感一致。

  3、品保和品控:

  3.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3.2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对于成品,乙方需保证一定的存储量待检或按照甲方生产调度计划生产,存储条件需符合甲方要求。

  3.3乙方应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4若甲方需卫生主管机构检验报告时,乙方需送检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5甲方采购的外包装物,外箱、标签到达乙方公司仓库后,由乙方检验合格后开始使用,在甲方外包装物、外箱、标签试机出现不合格时乙方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后更换合格的外包装物进行生产。(本着合作共赢双方互惠互利试机外包装物外箱、标签甲方承担,内辅料、玻璃瓶、配套的瓶盖、胶帽乙方承担)。

  3.6因乙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甲方产品不合格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12个月、保质期以生产日期为准)内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六、费用结算及开票方式

  甲方在下达生产计划后、生产前预付20%原材料费用给乙方,乙方收到货款后及时准备生产安排。甲方付清剩余全额货款后提货。

  七、交货方式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清点实际数量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只指数量入库)。

  2、甲方在提交给乙方组织计划产量、产品同时,应提供生产批号,以便立即编排生产。

  3、交货地点:在乙方成品仓库,乙方同意代加工产品在经检验合格之日起60天内免费存放在乙方成品库内(节假日需提前备货)。

  4、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单后,作好生产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5、保温试验合格后(7天),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向甲方出具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后,方可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生产计划以甲方书面订单为准,订单应至少在加工前7天下达。

  2、甲方有权派驻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入库及发货数量进行管理。

  3、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负责组织合格成品的及时发运。

  5、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商标纠纷等问题,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并负责质量控制,出库前产品由乙方负责保管。

  3、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在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出厂后的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

  4、乙方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5、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及出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权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及含有甲方标识的材料。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或未按约定足额付款,乙方有权不予生产。

  2、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积极组织协调修理,如造成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原辅材料的损失。

  3、成品超出60日未提货,乙方已及时通知甲方,若甲方仍未及时提货,乙方将按每天3元/吨收取库房占用费。

  4、若乙方擅自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及含有甲方标识的材料,甲方将有权追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其它

  1、本合同在实际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可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民法典》有关规定向提出加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 4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食品代加工协议书合同范本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日期:

代加工协议书 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加工协议书 6

  订做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 合同签定起 日内

  其它说明: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 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

  订 做 方

  制 作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 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类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商标为: 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等要求由甲方提供。品名、规格、内外包装标准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合同附件(1)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无偿许可乙方在委托加工品上使用甲方 牌商标。

  2、按计划分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商标,玻璃瓶,纸箱等包装由甲方提供;若商标有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合同期满有权无偿收回乙方“ ”牌商标使用权。

  6、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未使用的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进行回购。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乙方负责 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上注明。该价格为产品到达甲方仓库的价格(不含税)。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全国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涨落在10%以上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价格。

  2、甲方提供包装物确定委托加工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后,提前七天用手机短信或传真将生产计划发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乙方在发货前要求甲方将货款全部汇入账户后发货。若后期合作进行当中,乙方要求变更账户姓名与账号,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变更书并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交货地点为乙方公司成品车间,装卸货由甲方负责。产品非质量问题或运输破损一概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加工完成2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提走。

  第六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品总价30%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它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赔偿人民币5万元给守约方。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至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6、如甲方销售的产品非乙方生产并冒用乙方公司名称和厂址企业标准等,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出现计量不合格甲方需承担相应部门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相关口头和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现以本合同为准。未经双方同意书面修订,单方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加工协议书 8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利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对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日期

  1、合同有效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 代加工产品名称、质量、规格、单位 、数量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质量、重量、数量、体积及技术要求进行监督抽查及留样。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3、 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供质量、数量、规格、供货时间等计划和要求。

  4、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和要求,保证质量、数量、规格和供货时间。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让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让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7、 甲方需生产不同规格品种的产品时,以短信、邮件或书面方式给乙方下订单。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产掺杂使假伪劣产品。

  9、 乙方若想调整配方,需短信、邮件或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或变动。

  10、 乙方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 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提供包装袋、合格证、文字资料。

  12、 乙方应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合格证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合格证或印刷品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 乙方不能私自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包装袋、合格证、文字资料等,且严禁用于其他生产。

  14、 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15、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确认或由国家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出现质量问题,均视为违约。但无论甲乙哪方的责任,甲乙双方均有配合对方协调善后处理的义务。

  1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销售为甲方代理加工的产品,因擅自生产、销售造成的损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

  1、提货前,甲方需通过短信、电话、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验明车辆和提货人身份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手续办理(开具出库单、注明车牌号、身份证号、姓名、电话等),方可出货。

  2、 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

  3、 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第五条 提货时间、数量、规格、品种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季度或月度需货计划,双方尽量按照计划执行。每次提货前一天告知乙方确定数量、规格、品种、提货时间。

  第六条 结算价格、方式及时间

  对于结算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原材料等情况协商决定。

  对于结算方式和时间,每次提货时付现金或转账。结款时,乙方应当交给甲方出库单的结算联,并向甲方开具收据或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附件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乙任一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时 间: 时 间:

代加工协议书 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乙方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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