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是由 甲方 (以下简称“船东”)和 乙方 (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据本合同,承租人将租用船东拥有的船只,用于以下目的:
•载货(填写具体的货品种类)
•运输人员或设备
•其他(请填写具体的用途)
一、租船基本信息1. 船名与船东船名:(请填写船只名称)
船东:(请填写船东信息)
2. 承租人承租人:(请填写承租人信息)
3. 租船期限租船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注:租船期限不得超过3年,如有超期需要双方再次协商签订新合同。
4. 租金租金:(请填写具体的租金数额)
租决定方式:(请选择租金计算方式,如固定租金,按日计算等等)
支付方式:(请选择租金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等)
二、租船使用条件1. 使用范围船只使用范围:指租船人允许使用本合同所规定的船只的范围及范畴。在此范围和范畴内,租船人可以自行使用船只,但不得转租或出卖。
2. 船只装载限制船只装载限制:指船只所能承载的货物、人员数量和船只本身质量等级。租船人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超过约定负载、超载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 船只使用注意事项承租人须按照使用须知正确地使用船只,注意维护,禁止违章操作。禁止在船上使用火源,如火箭、爆竹等;禁止在船上喧哗、随意滴垂等行为。如违反上述规定,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租船交付与退还1. 交付标准船只交付标准:船只要求完好,并符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碳排放和噪声等方面的法规规定。
2. 交付时间和地点船只的交付时间:自租船期开始的第一天,承租人有权使用本合同规定的船只。交付地点为:(请填写具体的交付地点)
3. 退还标准船只退还标准:租期届满时,船只应当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损坏需赔偿。
4. 退还时间和地点船只的退还时间:租期结束后的第一天,承租人需将船只退还船东。退还地点为:(请填写具体的退还地点)
四、条款变更与解除1. 条款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条款的顺序和内容。
2. 合同解除在以下情况下,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按规定履行本合同还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因其他原因,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本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立即退还船只,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船只损坏,需赔偿船东相应的损失。
五、合同效力本合同五份,船东、承租人各执两份,第五份为档案备用。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特殊原因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修改协议生效。
船东:(请在此处填写签字和盖章)
承租人:(请在此处填写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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