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保密协议书模板6篇
保密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涉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保密工作意识。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8)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承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甲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X月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X月__日
保密协议书 篇2为了保护公司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员工双方当事人就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认为每一位员工均是公司的主人,为此公司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履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方确认,员工在 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 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 公司享有。
三、 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就依 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 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四、保密条款
1.无论是受聘期间或离开公司以后,保守公司有关机密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除此以外,公司严禁员工利用此类信息谋取私利。
2.员工在 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 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 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 公司的或属于第三方但 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员工没有预先得到天津市 通讯有限公司的书面准许,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泄露给他人:
(1)员工在公司期间,无论是工作时间或业余时间,利用公司或公司资源所获得的与公司利益有关的一切成果:信息、资料、技术、数据、记录、技术文档、工具及源程序等,均属公司财富,属于保密范围;
(2)凡封面、首页或页面上已明确标有密件或保密字样的公司文件与资料;
(3)员工应严格遵守的各个项目研制过程中的管理规定;
(4)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与数据,人事制度与数据,其他制度、数据与记录,均属保密的范围;
(5)公司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属于保密的范围;每个员工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保密;
(6)客户的档案资料、公司的营业战略和经济效益、市场计划及产品推销以及尚未公开的公司产品、服务或技术,均属保密范围;
(7)客户透露给公司员工的资料,或公司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公司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8)公司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
5.员工在为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员工应承担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6.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员工应在离职时,或于公司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7.新员工在培训期间,必须学习公司有关安全、保密的制度,经培训合格聘用的,公司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不签署协议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五、竞业禁止条款
1.员工在任职期间,非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研发、销售、运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2.不论何种原因员工从 公司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 公司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单位就职(包括兼职);
3.不论何种原因员工从 公司离职,离职后2年不自办与 公司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企业或者从事与 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
4. 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经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其任职期间的工资已含有竞业限制补偿费,故而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療、违约责任
1.员工如有违反第四条款中任何一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视违约情况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不低于 元的违约金,并且公司有权不经预告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2.员工如有违反第五条款中任何一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一次性向 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平均月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 公司;
3.员工因违约行为给 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视造成情况向员工索赔,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员工的违约行为给_ 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费,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七、以上表述的一切,都无法完全表达公司认为员工应当遵循所有政策及法规的意愿,公司无法在本协议中对所有与本公司及其全体员工有关的法律提供一个面面俱到的解释。因此,员工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努力熟悉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所有法律、公司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司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3甲方:道明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运河城商务楼B座15楼1504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甲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市场以及销售计划、竞争对手分析、行业分析、发展规划、非公 开 的财政信息、资本运作情况、规章制度、合同文本、会议纪要、客户及雇员资料。
2:所有甲方认为有保密必要或者甲方内部使用(不管是否属于甲方独家所有或甲方内部开发)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公开信息或行业一般信息,以及在其他同类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样可以获得的常规知识。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保守甲方商业机密负有绝对的义务,并遵守下列各项:
(一):乙方作为综合行政部应对甲方的以下信息做到绝对的保密:
1:各种公章证件、合同、人事资料、薪酬情况、招聘的账号密码、办公室钥匙等与工作有关的核心物品。
2:各种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业务统计报表和相关统计数据资料。
3:各种票据、大型办公用品的采购合同及领导和其他部门委托代保管的物品、资料和重要信息。
(二):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机密透漏给第三方,确实因业务需要,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三):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四):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五):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业务无关的活动
(六):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在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如数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复印。
(七):不得因自己的行为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声誉上遭受诋毁。
(八):主动防止泄露甲方公司机密,如发生公司机密泄露,应立即告诉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九):不得以甲方公司机密作为谋职手段和发展途径。
(十):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公司机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十一):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甲方同类企业内担任任何职务。
(十二):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得以甲方的任何资源作为筹码进入到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企业任职或服务。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立即辞退并依法追偿相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2:由于乙方泄露批露甲方商业机密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泄露甲方机密或利用甲方机密谋取私利时,有权給予乙方处罚和处分,有权拒付工资和各种费用,并终止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同时甲方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严格保护甲方公司秘密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已阅读并理解以上条款,接受以上条款的约束,并签署此文件。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 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 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 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 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5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 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6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体现国家目标的战略性科技计划,事关国家安全与利益。其保密课题相关的秘密事项系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保密课题依托单位在实施保密课题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履行以下保密责任。
第一条 本协议的责任主体为保密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系指课题组依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隶属于保密课题的子课题依托单位具有相同的责任。依托单位不仅承担自身的保密责任,还承担对相关课题组保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能。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于863计划保密课题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专利与成果管理以及后续开发。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该课题的保密期限一同终止。
第三条 863计划保密课题的保密内容:
科研经费的预算;
课题名称、实施方案、报告、总结、实施情况;
重要研究成果、技术关键、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资料、原型样机、模型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和 ;
需要保密的科研实验室、实验装置、专用设备、软件和设施;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 保密课题依托单位应承担的保密职责
1.将课题保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议程,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设专人重点管理,确定涉密人员、课题的知悉范围、保密要点、要害部位。
2.根据课题进展与技术发展,提出课题与成果定密与保密期限变更建议。
3.对保密课题研究工作所使用的工作场所、装置、设施、媒介提供保密措施。
4.负责对在保密期限内调出课题组或课题依托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其保管的保密载体应按规定移交保密载体保管部门,不允许其利用掌握的保密课题技术从事其他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直到解密为止(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5.对于保密课题取得的成果,执行《国家秘密技术持有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6.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检查纠正保密工作中的偏差,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报领域办公室。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应主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尽快向保密归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7.定期向领域办公室汇报保密课题的保密工作情况。
第五条 课题依托单位应参照本协议与保密课题组签定保密协议。
1.保密课题组定期向课题依托单位汇报保密工作情况,接受课题依托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2.未经批准,课题组不得将保密课题资源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包括依托单位在内的非相关机构、个人和媒体披露保密课题的保密内容;不得将与保密课题相关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境外。
3.在保密期限内需对外合作、技术出口、国际学术交流、出国参展、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国内技术转让或举办合资企业,应经课题依托单位按规定申请报批,课题组及其成员不得私自进行。
4.在接受主题专家组实施的过程管理(申报、监督、检查、验收)中不泄密。
5.课题依托单位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国家权益受到损失,将依据《科学技术部863计划保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课题依托单位一份,领域办公室一份。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课题依托单位: 保密负责人:
领域办公室 : 保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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