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用房租赁协议(5篇)

时间:22-09-01 网友

经营用房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商业用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平米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年限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房屋地址;

2、房屋用途;

3、房屋面积计算:现有面积平米,按套计算。

第二条 租金与支付办法

一、租金

1、按现状年租金元整(不含物业费、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

2、租赁费用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按上一租赁期年租金上调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额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额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额元整。

二、支付办法

本合同正式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计元人民币,一个月付清全部租金共计元整。

第二年及以后为每 年 月 日付 %,月日付 %

如果乙方不能在本协议限定日期交付租金,本协议将自行终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有协助乙方同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的义务。

2、甲方有配合乙方做好工商、相关手续的义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地进行和税务登记。

2、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限交纳租金。

3、乙方必须优先安排管庄地区本地劳动力,而且必须完善各种社会保障。

第四条 其他应约定的条款

1、对所租用的商业房屋乙方不能转租,对现有房屋结构不能擅自改动。乙方在承租期间负有维修、保管该租赁物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乙方租赁此商业用房必须合法经营、合法纳税,必须注意各项安全。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债务及一切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3、在承租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4、在承租期间,由于乙方未能交纳各项税费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法正常经营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承租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在租赁物上添附的附属物,无偿交与甲方。

6、双方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承租。

第五条

1、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每延期一天应按当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

2、乙方如果违反上述第四条 的各项约定或不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

第六条 遇市区有关政策调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如果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经营损失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八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用房租赁协议(二)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经营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经济开发区(县国土资源局右则)的龙川县旺兴成三鸟批发市场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转让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按甲方规定的交款期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甲方提供的商铺必须符合河源市消防管理规定,甲方负责商铺经营权转让期间的土地使用费;乙方负责商铺经营权受让期间的水、电费。乙方逾期末交费的,每天予以 %滞纳金。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所租赁商铺内的一切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经营权期限届满,乙方装修的设备属不动产的,如装修的楼板、墙壁、办公室等不得破坏,如需拆除的,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属可动产的乙方自行处理,但应保持商铺交付时的原状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违反,并责令其恢得商铺原状或处以经济赔偿。

五、乙方经营期间如甲方提供的商铺出现地质下陷、地面及楼层断裂和房屋倒塌(自然灾害除外),甲方负责协助修复。

六、乙方经营期内甲方应保障乙方合法经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税费、市场管理费、垃圾费除外)。

七、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国家和集体发生债权债务与乙方的享有的经营权无关。

八、经营权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九、经营权届满,乙方必须搬出全部货物,逾期不搬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财产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乙方经营期间,商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本商铺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十一、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商铺外的交通通畅,商铺的水、电安全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安全使用水、电因此构成修复水电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经营水果、饮食及水产类行业。

十二、甲方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与甲方管理部门签订经营者契约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市场管理公约》。如有违反市场有关规定的按市场《市场管理公约》给予教育和处罚。期满后,甲方免息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用房租赁协议(三)

出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号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转让物为号出租车及经营权证,经营权证号: ;该车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厂牌号为:东风爱丽舍。

二、双方议定转让价,本协议签定,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该车(包括出租车及经营权证)的全部产权长期归乙方所有。

三、本协议签定之前,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定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有关该车的证照双方交接如下:机动车登记证书、经营权证、行驶证、车购证、运营证、保险单、计价器检测证。

五、乙方续牌(或过户)时甲方有义务无偿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用房租赁协议(四)

甲方(出让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的承包土地亩,位于的柴山地亩,位于的绿化林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 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元,大写万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一本;

2.《林权证书》(编号:)一本;

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一本;

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

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用房租赁协议(五)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民康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诊所基本情况

本协议所指诊所位于秦皇岛海港区友谊路 号民康诊所。诊所面积为平方米,目前经营场地为租赁(附租赁协议)

该诊所证照编号为: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民康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变更予乙方。

2.甲方负责办理一切过户手续,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民康诊所经营权及所有权价格(其中包括诊所内现有设备、设施及药品)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肆万柒元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该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该诊所内的设施、设备及药品的所有权同样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诊所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协议签订之日后,该诊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及事故、债权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协议签订之前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及事故‘债权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在核对诊所内物品无误,房屋租赁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自签字之日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伍千元整),甲方需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天内向乙方办妥该诊所经营权及所有权的法人变更。自该诊所经营权变更乙方为所有并交由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款即人民币4x元整,(金额大写肆万貮千元整)

2.转让款由甲方按着收到款项的时间开具收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拥有该诊所经营的合法权利及所有权出让权利。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该诊所变更费用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着每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甲方保证提供该诊所证照的准确性,合法性时效性及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可变性。

4.无论任何原因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诊所经营权变更及经营地址变更,甲方需在延期一周内返还乙方已付款的本金,同时自第一次付款日算起按着已定金的每日百分之二十比例赔付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该诊所变更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该诊所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手续。

2.因甲方提供不合法证照及手续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诊所房屋租赁合同

4.诊所物品清单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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