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时间:22-12-14 网友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于 媒体发布

  广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并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企业文件及广告审批证明。

  三、乙方有权审查甲方需要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的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四、广告费用明细:

  五、付款方式: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另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八、补充说明: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承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2

  甲方: 县广播电视台

  乙方:

  乙方经过竞价方式取得甲方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广告和收费性节目代理权,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权限及范围:甲方将盱眙人民广播电台的广告及收费性节目全部交由乙方代理经营。

  当前时段广告资源为每天 分钟,分为17个整点或半点段位,每段位 分钟。

  二、电台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与广告客户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已经播出广告费用归甲方,未播出广告费用归乙方。

  到期后由代理人与客户洽谈续签与否及具体事宜。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节目制作的现有设备,电台现有人员工资福利由甲方发放,如乙方须增加人员、设备等费用自理,代理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期间设备正常损坏,由拥有设备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按照《广告法》和相关规定、办法合法经营,并承担自身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乙方制作的所有节目和广告自行按照《广告法》审查规定自行审查,交甲方备案后播出。

  五、乙方无权签订超越其代理期限的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六、乙方制作广告和直播节目需要播音时,甲方应及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安排播音员(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沟通)。

  但离开办公区进行播音、节目主持工作时,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差旅费用由乙方支付。

  在现有人员不能满足乙方经营需要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自行招聘相关播音及节目制作相关人才。

  甲方允许其进入直播室、录播室、导播室等电台相关场所,并且使用相关节目制作设备。

  七、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文广新系统所属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公示、讲话、龙虾节组委会指定广告、公益广告、本台自办节目栏目合作方广告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费播出,乙方不以此冲抵代理费。

  因上级要求或县内重大直播活动等原因,遇到自办节目与广告(含收费性节目)冲突时,以广告服从节目为原则。

  八、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向甲方缴纳代理费现金 万元,后两年分别在上一年税后现金基础上按20%递增。

  代理人每月5号前按年度应缴纳代理费的1/12进行缴纳。

  如不按时交纳,视为代理人违约,甲方从履约保证金抵扣,并解除乙方代理资格。

  九、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风险抵押金。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回乙方 万元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

  十、如果甲方无故停播乙方制作的某收费性节目,则每月按该节目前叁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乙方损失。

  由于设备、停电等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节目停播,甲方应在其他时段补播乙方节目,乙方不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如遇非抗力因素,甲方长期(壹个月以上)停办所有收费性节目而且壹个月内无法恢复播出,则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不计税金),停播当月代理费免交,乙方给予甲方当年承包金的.20%作为赔偿。

  十一、若因非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所指的非抗力因素指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等。

  十二、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此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招标标管理中心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县广播电视台(章)

  乙方: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3

  甲方(广告商): 乙方(广告代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__

  账号: 账号:

  现有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刊登广告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第三条 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1、乙方承揽的是属于 年已在甲方媒体上刊登过的广告信息的老客户,按收费的20%提取代理费。

  2、乙方承揽的是属于 行业 年未在甲方媒体上刊发过广告信息的新客户,按收费的30%提取代理费。

  3、乙方承揽的是 行业以外的广告信息客户,按收费的50%提取代理费。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第五条 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第六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第八条 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第九条 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或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韩学谦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数额5%付给乙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参照第五条约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师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达成以下协议:

  一、 广告发布时间:

  二、 广告发布位置、规格、内容及单价

  三、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确定,最终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甲方签字认可)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四、 广告样稿(设计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五、 合同总额: 元,大写: 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前期制作费、电脑喷绘费、进口灯具、电费、报批、管理、维护、安装费用,刊出时间为12个月。

  六、制作要求:

  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画面内容,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画面更换两次,其余更换广告画面的`成本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 付款方式:

  八、 双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广告发布。

  2. 甲方应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

  3. 乙方必须保证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的外表整洁以及画面的完整。

  九、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火灾、战争等双方认可)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期执行或不能执行,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2.当不可抗力解决后,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十、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如期进行广告发布,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按3‰/天的合同总金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必须保证广告画面的整洁和完整,如在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污损,由乙方负责免费对广告进行重新制作、发布,并按合同总金额3‰/天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 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6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电视媒体广告成本,加强企业与媒体的联合,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电视媒体广告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媒体:

  三、发布时长:

  四、 广告发布规格、内容及单价(见附表)。

  五、30天播出费用(人民币):大写:播出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六、播出形式: 产品及品牌形象广告(广告素材由甲方提供)。

  七、播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每单项具体时间以播出为准)。

  八、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确定,最终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甲方签字认可)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九、付款方式:

  十、甲、乙双方执行责任: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火灾、战争等双方认可)因素造成合同 无法按期执行或不能执行,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于下月广告播出十天内提供上月广告监播证明单予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任意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损失;

  2、因刊播重大事件、新闻或栏目改版及时间调整等原因,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播出,将在相同段位予以补播或随电视台统编。

  3、如出现错、漏播,则在相同段位补播一次。

  4、合同期内,甲方如若中途停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合同正常终止。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保守合同秘密,如有泄露而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则一切后果由泄密方自负。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媒体播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传真件合法有效)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7

  甲方(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

  四、广告采用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 元,加急费 元,其他费用 元,扣除优惠 元,扣除代理费 元,播出(刊登)次数 ,总计 元。

  八、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

  九、违约责任 。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8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于 媒体发布 广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并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 相关企业文件及广告审批证明。

  三、乙方有权审查甲方需要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的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四、广告费用明细:

  五、付款方式: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另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八、补充说明: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媒体广告代理合同 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 系列丛书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信调查和资格审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甲方负责全国范围内 图书的品牌形象广告宣传。

  4.甲方允许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从事 系列丛书的销售工作。

  5.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

  6.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方式是: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销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协议后方有销售权。

  3.乙方需交押金给甲方作为销售担保金(或提供足够身份的人担保)。

  4.乙方定期( 天)向甲方反馈甲方图书销售状况(含用书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品种、数量)和同类产品销售情况等一切市场信息。并负责维护市场稳定,揭发打击盗版。

  5.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活动以外的一切无关行为,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帮助,协助乙方做好销售工作。7、乙方销售甲方图书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 %(超过部分无条件付款),最迟退书时间不能超过 个月,否则乙方需无条件付款,退书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销售甲方图书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 %,否则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则结款比例上升一个百分点(如退货比例为 %,则乙方需按销货码洋的 %向甲方付款)。

  三、发货方式及费用

  1.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需提交书面订货单、确定进货种类、数量、详细填写单位全称、地址、电话、经办人完整签名。

  2.乙方订货时必须提供订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甲方在书面确认乙方订书的数量,标准后,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及时发货,从出厂到约定交货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收货后及时验收并告知甲方。如有数量差错,质量问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乙方在收货后 日内未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视为甲方发货数量准确且质量符合标准。

  四、付款方式乙方需在收书后 月内按其销货码洋的 %向甲方付款,否则,每天须按应结款实洋的0.5%向甲方交滞纳金。付款方式a:原则上先付款甲方帐号,后供书乙方指定单位;b:教育部门、新华、学校签订盖章订单后可以先供书乙方指定单位,后付款甲方帐号。

  五、市场管理及销售奖励规定

  1.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地) (县)进行销售,乙方不得越地销售或异地窜货。否则按违约码洋的100%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的进货价进行销售,而且销售图书市场价格必须做到在所辖区域内的统一性。特殊情况需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销售。否则,按违约码洋的100%向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在乙方 年内销售甲方的图书达到 万实洋以上后,每超过 元,甲方奖励乙方结款实洋的1%(如乙方 年内销售甲方图书累计实洋 万元,奖励结款实洋的 %,以此类推,但最高不超过结款实洋的 %)。

  4.甲方每3个月召开一次代理商研讨会,在年销售实洋达到 元以上者,研讨会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在年销售实洋 元以下者,研讨会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5.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时,乙方应按票面金额的3%-5%另付税费。

  六、双方责任

  1.在乙方交纳保证金或有足够身份的人为其担保以后,经甲方认定,本协议方可生效。

  2.若发生纠纷,原则上是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裁决。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 年。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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