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

时间:22-12-08 网友
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

股东合作协议书1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股东合作协议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公司名), 本合伙出资总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为: __ __ 。

第三条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占总投资的 %。

乙方_ (姓名)以_ 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占总投资的 %。

2、甲乙双方的出资,于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甲乙双方均承认本合同;

②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③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同所指公司运营连续三个月亏损状态时退伙,除非双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对方合伙人并经甲乙双方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该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该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 、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约定条款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该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 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该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甲乙双方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 _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2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 (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 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 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 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 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 方 , 方 , 方 , 方 , 方 。 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 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

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 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 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__日 签字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__日 签字地点:

丙方(签字): 年 月__日 签字地点:

丁方(签字): 年 月__日 签字地点:

卯方(签字): 年 月__日 签字地点:

股东合作协议书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 区共同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 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 ;

4、注册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50万元、5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50%,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 万元(已经缴纳);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 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 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 方任命;1名出纳,由乙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 工作(实际控制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 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 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 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股东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xx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 元。

第三条、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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