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9篇)

时间:22-12-07 网友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9篇)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 市 小区 号的地下停车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车位号码为 ,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应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确认,本合同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三、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存;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六、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七、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二)

代出租人: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阁楼下 号的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车位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应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确认,本合同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四、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存;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七、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八、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租赁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月租金为 元整,年租金为 元整。乙方需在年租起始月份前五日内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租金。

4、地下车位停泊车辆的车牌号为 ,车型为 ,颜色为 。车位只能停放该车牌号对应的车辆。

5、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但只能用于停车,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也不得随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应当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危险品。若乙方损坏公物,需按照价值进行赔偿。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车辆损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应当负责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监控工作,保持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检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规定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好车辆,并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

9、乙方缴纳的租金为停车场地的占用、维护、维修费。甲方不负责车辆丢失等的赔偿责任,应由责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租用车位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文件复印件一份备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租用车位挪作他用或转借。

11、乙方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13、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若乙方欠费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车位以销售为先,甲方可通过适当调整车位。

16、请参阅附带的《地下停车场出入注意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 ,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幢地下 层,该车位编号为 (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承租人有权退还车位。如果承租人要求退还车位,出租人应在退车位通知送达后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将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应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在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承诺:

在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该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在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XXX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

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持有两份,承租人持有一份。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为 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 。如果乙方到期需要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保留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同时,甲方还需要赔偿乙方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金额。

2.在租赁期间,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如发生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则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条款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将扣除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金额,然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车辆并采取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协议,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处理,并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五)

甲方

姓名: 联系

乙方

姓名: 联系

就乙方需租赁金山城地下停车位,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停车位协议:

第一条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金山城地下停车位 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月租金: 元人民币(贰佰圆整)。其中,含金山城地下车位物业管理费 元(叁拾贰圆整)。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使用费用。

备注或其他协商条件:

3.甲方只收取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在本合同期内,如果车辆在停车位损坏或丢失财物,除非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所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约期满后,如果车主需要继续租赁,必须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续租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如果租约到期后未办理续租手续,甲方有权终止车辆进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绝其车辆进入甲方停车位停放。

6.一旦车位租金缴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7.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甲方需要将车位出售,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并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第二条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停车位的用途。乙方使用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并且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停车位,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

4.乙方不得将停车位转租、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

6.如果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小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

7.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金山城车辆进出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如果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失并重新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8.如果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否则,因甲方或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双方责任

乙方在停车场内遭受损失时,应自行向造成损害的甲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协同解决义务。

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停放时,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四条保险

乙方应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五条免责条款

如果在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在本合同期内,因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

第六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六)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栋室业主(住户)姓名(承租人)身份证号:

就乙方需小区的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停车位号码: ,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停车场必须服从当日值班保安人员的指挥。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停车场车位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客户及租赁位置

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大厦层客户,现租用甲方大厦停车场个停车位,租期为年零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此车位登记的车辆为(品牌),车辆牌照号码为。

第二条 车位租金

每个车位每月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期车位租金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乙方应于每月的前五日内按时向甲方交付当期车位租金,无论该车位是否使用或空置。

第四条 乙方如逾期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相关费用:

1.未交付当期车位租金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

2.追索应付款项并以滞纳天数计算每日加收所欠费用总额的 %。

3.乙方如果在应付款日起五日内仍未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乙方之车位,且不需通知乙方。

4.甲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额外行政、法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应将车辆号牌、所有权人、保险单号码等向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他人且只可停放已登记的车辆。乙方如需变更该登记车辆,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在 小时内重新向甲方登记备案。

第六条 乙方车辆应停放在甲方指定的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 甲方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整体需求对停车场进行规划和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调整。

第九条 甲方只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服务,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损失、被盗等一切责任。乙方应自行在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乙方免于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在停车场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及添加燃料等工作,如给停车场造成污染,乙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如乙方损毁了甲方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均需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在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调整车位租金价格,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规定,当乙方不再租用车位时,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车位,本协议到期后即终止。第十四条规定,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车位租金的违约金。第十五条规定,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署日期分别为年月日。

本停车位租赁合同中,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应按要求使用并交纳相关费用。第一条规定,本停车位位于某市某路x号某小区,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长米,宽米,适于停放小轿车。甲方应确保车位处于适租状态。第二条规定,乙方租用车位期限为年,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乙方支付全部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应在规定日期前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第三条规定,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全年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应在每年周期开始的首月前交付。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或乙方承担,标准为每年元,承担方应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应承担任何纠纷及后果。

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并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如果发生争议需要甲方协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本条规定了乙方使用本停车位的相关规定。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的用途,并应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乙方还应确保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乙方还有义务确保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存放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不得存放易腐烂性物品。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乙方还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也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双方应当遵守本条规定。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如果乙方想要继续使用本停车位,应在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并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在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如果甲方要出售这个停车位,甲方需要在至少 天前通知乙方价格和付款要求等信息。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需要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书面回复是否同意购买。如果乙方不同意购买,或者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同意购买,那么乙方就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该停车位。

3)如果乙方放弃了优先购买权,那么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立即交还该停车位。甲方需要无息退还未发生的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如果甲方逾期交付该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那么甲方每天需要承担该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果逾期达到十五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要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需要按照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那么每逾期一天,乙方需要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果逾期达到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位。如果合同解除是因为乙方原因,那么乙方需要承担该车位租赁费总额 %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需要按照合同、规章、制度的约定和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如果乙方停放车辆不符合合同、规章、制度规定,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要承担所有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如果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是因为不可抗力原因,比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那么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如果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九)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以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为整数元/年,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需要续租,必须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该保留租金收据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甲方无需退还租金。

五、乙方必须按照车位和物管要求停放好车辆,并采取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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