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转让协议标准范文(五篇)

时间:22-12-01 网友

抵押物转让协议标准范文

借款人: (以下简称借方)贷款人: (以下简称贷方)借方根据 号文件, (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 美元(大写)配套人民币

借款人: (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 号文件, (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外汇 美元(大写)

配套人民币 (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 。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 。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 %,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 %,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 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1.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 个月开始偿还,共分 次还清,每次 美元。

2.配套人民币 年 月归还 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还款担保

借方请 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 %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 %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账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 %的利息。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 份;副本 份,交 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 。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抵押物转让协议标准范文(二)

借款方:

贷款方: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 至 ,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抵押物转让协议标准范文(三)

甲方(债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债务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了使按时归还借款,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至 年 月 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 。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将作为还款的抵押。

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乙方:(公章)

代表人:

签字地点:

签约日期:

抵押物转让协议标准范文(四)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 建设面积 M2,系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 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登记监证部门 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 市房产管理局。

抵押物转让协议标准范文(五)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籍号)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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