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实用6篇)

时间:22-11-29 网友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实用6篇)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对酒店地上、地下停车位有权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乙方需要承租车位,停放车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句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 单元 号住户,现租用甲方(地上/地下)1个停车位,此车位所登记的车辆为 (品牌),车辆牌照号码 。如酒店有重大接待需使用车位时,该车辆则不能停放在酒店内,需自行解决停车事宜。

第二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申请办理停车证,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证明(80%以上险)及甲方认为其它应出示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 乙方租用车位的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金为 元/辆/月。

第四条 乙方须于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交付半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车位。

第六条 甲方负责停车场的服务工作,保证停车位、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制定相关停车规定,乙方应遵照执行,以保证停车正常运行。

第七条 停车场只向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停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须锁好车门、窗,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如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以确保不妨碍其它业主正常停车。

第九条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车位租金,如逾期未交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禁止车辆进入停车场;

2、 追收所欠租金,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滞纳金;

3、 逾期五日仍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该车位,并无需通知乙方。

第十条 《停车场管理规定》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 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 入场车辆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 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车位上,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 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 严谨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维护、加放燃料等行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 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 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9、 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0、 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将1.1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 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2、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零一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6、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7、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担保人):

经三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将自有的一辆捷达牌出租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 承租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每日为 元整,每月底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整。不得拖欠(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四、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五、 特别规定: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做违章、违法、违纪的事情,要配合甲方和出租公司合理的调遣,如乙方恶意违抗、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保证金。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要爱护车辆,及时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乙方自己负责维修(且不得脱保,按说明书保养)。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自行营运,不得随意转租和交付他人长时间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保证金。

4、在本合同期限内,该车辆涉及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和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车到外地,否则后果自负。

6、甲方向乙方提供行车证、保险卡、营运证、车辆购置税证、车钥匙、遥控器。本合同期届满或中止,乙方及时全部交付甲方。

7、本合同期届满,该车辆无违章、无损坏、无欠款和无脱保行为,甲方及时退还乙方保证金8000元。

8、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私自扣车,如甲方私自扣车,赔偿乙方8000元。如乙方将该车转移,对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自愿赔偿甲方3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乙方自愿接受公安机关的查处,不提出抗辩。

9、乙方提供的保证人丙方自愿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10、政府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法律见证机构:xxxx律师事务所(加盖见证专用章)

见证律师:xxx(印章)

年 月 日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 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 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 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因该车位是出售车位,故在租赁期间若有业主购买该车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另行调整车位,但甲方应于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 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一个月车位租金、管理费和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以后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

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转租/出售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 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车位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可以续订合同,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租赁,该车位转租/出售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第5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 )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 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 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景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 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第6篇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小区 栋 单元 号

房屋产权人:

电话:

为了便于停车位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 开发商将小区现有的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

面积: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 开发商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停车位的所有权及维护

停车位的所有权 开发商。

其维修养护工作由甲方根据所有者的授权进行维修养护。

第六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当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开发商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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