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商场与XX公司柜台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XX商场
住所: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
乙方(承租方):XX公司
住所:XX
负责人:XX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
鉴于:
1. 甲方为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场经营者,在 _内拥有若干柜台,并有意将其中一部分出租给乙方;
2. 乙方为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在药品等领域有经营需求,并有意租用甲方的柜台进行经营活动;
3.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柜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物
1. 甲方同意将其在长治市沁县永春堂大药房内的以下柜台出租给乙方,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位置
质量
柜台长度
占用面积(不含柜台)
用途
配套设施
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承租甲方的柜台,并承诺按照合约内药品等目录进行经营,不得超出目录范围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如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续租。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或变更本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续租或未及时答复的,视为甲方拒绝续租。
3.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且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逃避其已经产生的责任或义务。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租柜台的年租金为 _万元(大写: _),每月平均分摊为 _元(大写: _)。2. 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租金,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凭证。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
3. 如乙方逾期超过五个工作日未支付当月租金的,则乙方需按照当月租金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支付当月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出租物维修
1. 甲方保证出租物在交付使用时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和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保养手册。
2. 在承租期间,因出租物自身质量或正常损耗导致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维修延误,甲方应按照延误天数向乙方减免相应的租金。
3. 在承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超出正常使用范围导致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可以自行维修或委托甲方或第三方维修,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保证不影响出租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在承租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且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出租物损坏或毁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出租物改善或增设他物
1. 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对出租物进行必要的改善或增设他物,以适应其经营需要,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不影响出租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乙方对出租物进行的改善或增设他物,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留置于出租物上外,否则在承租期满时应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乙方未恢复原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六条 出租物转租
1. 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将出租物转租、转让、分割、抵押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如有此类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与第三人签订符合本协议规定和法律规范的转租协议。转租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剩余期限。转租后,乙方仍然对甲方负有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负有连带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而构成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改正;如违约情节严重或违约方未在守约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且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逃避其已经产生的责任或义务。
3. 在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出租物交还给甲方,并结清所有未付的租金、费用和赔偿金。如乙方未按期交还出租物或结清欠款的,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强制执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租金,除应按期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维修出租物,除应及时维修外,还应按照延误天数向乙方减免相应的租金。如甲方逾期维修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对出租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或在承租期满后未恢复原状,除应及时纠正外,还应按照出租物损坏程度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乙方逾期纠正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转租出租物,或在转租后未履行其对甲方和第三人的责任和义务,除应及时纠正外,还应按照转租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纠正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构成违约的,除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责任或义务外,还应按照违约内容和程度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如违约情节严重或违约方未在守约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出租物目录和合约内药品等目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本协议。
4.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通知、催告等事项,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或电子邮箱。如对方变更地址或电子邮箱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以原地址或电子邮箱为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盖章):XX商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XX公司
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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