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时间:22-09-10 网友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第一篇:在建项目转让协议书

在建项目转让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主体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二部分 序言

鉴于:

a甲方系省供销社所属企业,已取得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地块开发权,规划建设科研办公楼一幢和标准化厂房一幢。现科研办公楼在建中,厂房施工图已经设计,施工尚未开展。本着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因地制宜,发挥各自的优势的指导思想,甲方拟采用在建项目转让的形式,尽快完成本项目建设。

b乙方为专业建设项目管理企业,愿与甲方合作,按照在建项目转让的方式,完成上述项目建设。

为明确上述项目转让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三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项目用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取得宗地面积约亩(平方米),位于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起,西至,南临,北接。

第二条 用地性质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理在甲方名下。

第三条 土地使用年限

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自土地部门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四条 规划设计条件

4.1 容积率:≤;

4.2 建筑控制高度: / ;

4.3 绿地比例:≥ %;

4.4 建筑密度:≤ %;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合 **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规划许可文件为准。

第五条 开发现状

甲方已经在本地块在建科研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为8100平方米,目前完成土建结构、安装及初装修工程。根据规划,拟在本地块继续建设94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一幢,并已完成规划、报批报建

工作。

第六条 项目批文、证照取得情况

6.1 甲方为合作项目已取得该项目的批文有:

6.2甲方为合作项目现已办理项目的证照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用()第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 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

7.1项目投资总额约万元;已完成投资总额的%(不含土地费用)。

7.2项目建设周期为年,其中后期9400平方米厂房拟于年月前完成建设。

第二章 合作形式及条件

第八条 合作形式

8.1本项目拟以部分在建项目转让的形式进行合作。甲方将在建的810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转让给乙方,乙方出资协助甲方完成9400平方米厂房建设,出资金额包含该厂房全部建设费用。

8.2转让项目价格的确定:

拟转让的科研办公楼价格按照下述方式确定:

———————————————————————————

—————————————————————————————

拟建设的生产厂房价格按下述方式确定:

———————————————————————————

8.3拟转让的810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的转让价格与拟建设的9400平方米厂房施工结算价格不等时,双方另行补足差价。

第九条 合作条件

9.1 甲方合作条件

9.1.1 甲方以在建810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及该楼所占土地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为合作条件,并保证办理相应手续齐全。

9.1.2科研办公楼的转让价格包括:

9.2 乙方合作条件

9.2.1 面积9400平方米厂房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全部投入。

9.2.2厂房建设资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合作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10.2 科研办公楼转让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0.3 科研办公楼转让给乙方后,甲方的相关责任终止。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厂房建筑安装费用。

11.2 积极组织、实施完成厂房的建设。

11.3合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依本合同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擅自提出解除本合同,应至少赔偿对方预期利益损失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建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总额(暂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乙方未支付厂房建设资金的,导致甲方被追索要求支付任何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按乙方实际投入资产净值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 在厂房建设完成后,如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建设资金及资金成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在建项目转让,并中止本合同。

第五章 特殊事件

第十六条 因水灾、火灾、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也可以延迟履行,延迟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第十七条 因政府行为导致项目需要停建或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九条 特别约定

19.1项目转让后的厂房和科研办公楼的各种图纸、资料由甲乙方分别按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统一整理归档并保管。

19.2 项目转让后的各种合同、财务凭证、资料等复印件分别由甲乙方各自保管备案。

第二十条 文本与生效

20.1 文本组成:

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挂牌文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办理的各项批文、证照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0.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3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合(更多请搜索:www.haOWord.coM)肥市。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 年 月 日, 法院作出 中法执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将 (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裁定给甲方;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 (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c.甲方对房产的权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权、行使权利受到限制、无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三篇: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下称“甲方”)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工程。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喀什市麦盖提县46团境内(公路段全长25公里)等外级公路,包工包料;包费用项目”。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路段”。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甲方转让路段总价格为人民币7659409.62元。

二、支付:见借款合同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义务。甲方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归还乙方借款时,将在建工程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第四篇:工程承包转让协议(在建工程)

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北碚区水土镇“水土飞马片区安置房(和欣家园)第四标段”工程承包权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转让方自愿将“水土飞马片区安置房(和欣家园)第四标段”分包合同所确认的甲方的权利、责任转让给,乙方将取得甲方在本工程中所享有的全部收益权。

二、甲方注入本工程的资金(双方确认)元(大写:)由乙方于20XX年 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三、债权债务:乙方负责截止20XX年8月17日之前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另附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不在本附件一上的债务由甲方承担。20XX年8月17日之后甲方不得以本工程任何名义从事经济等活动,由此产生的一起债务与乙方无关。但20XX年8月17日之后由乙方产生的一切债务也与甲方无关。

四、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机械、工具、材料、临时设施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等属于本次转让范围,甲方退场时不得带离。

五、甲方与劳务承包方、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方所签订的合同须经

乙方确认,并附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二。

六、甲方须提供本工程上所产生的一切收方原始单据和结算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益,如有违约造成一切后果由违约方自负与他方无关。 甲方:乙方:

20XX年月20XX年日

第五篇:20XX_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

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丁方:

戊方:

鉴于:

一、乙方××公司是(该公司的简介及其股东情况)。

二、乙方××公司自××年×月开始,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公司负责出地,由合作方出资,拟建××层的商业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土地状况为:

××公司提供的地块位于××区,面积约××㎡,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国土局地块编号为××。该地块于××年××月××日取得《房地产证》,编号为××,宗地号××,土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面积××㎡。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为××年。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合同编号××,地价款于××年××月××日已全部付清。

三、曾与乙方参与开发××项目的主体(出资方):

(1)××公司

(2)××公司

(3)??

四、先后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

(1)《××合同书》,××年××月××日××公司与××公司签订。

(2)《××协议书》,××年××月××日××公司与××公司签订。

(3)??

五、乙方与××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基本事实情况介绍)

六、乙方与××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基本事实情况介绍)

七、……

八、本项目所涉的已结、未结诉讼:

(一)合作开发的诉讼

1、××公司诉××公司(诉讼的基本情况)

2、??

(二)工程款纠纷的诉讼

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

1、××公司诉××公司的××协议

2、??

九、××项目下的债务情况:

1、工程款

2、银行贷款

3、借款

4、监理费

5、行政罚款

(行政罚款及其处罚事由)

十一、××项目的现状

××的开发建设前后共经历××年时间,期间讼争不断。××年×月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年建至××层封顶,共建有××层,建筑面积共××㎡。××年×月通过整体验收,现××项目的相关权利证书,及资质证件有:

1、《××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证》

6、《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7、《外销许可证》

8、《××购房入户证明》

9、??

(一)部分物业被查封、拍卖

1、拍卖情况;

2、查封物业情况。

(二)该项目已被委托看管,责令停止使用

以上情况,乙、丙、丁、戊各方均保证上述陈述是真实的,并承诺其股权、债权、物权除上述瑕疵以外,再没有设置任何其它担保、抵押、质押或其它第三方权利。

现在,甲、乙、丙、丁、戊各方希望合作,共同解决××项目自开发以来久拖未决遗留下来的产权登记、销售资质、债务的清偿、查封的解除等相关事宜。各方现就合作意向、合作方式、股权的配置、债的清偿、权责的分担等合作事宜,作以综合的协商和全面的约定,如下:

本合同的定义:

项目:是指乙方开发的**楼盘所占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股权:是指丙方、丁方、戊方持有的乙方公司经法定工商登记的股东权益。

本合同未特别标明的定义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及行业惯例理解。

第一条甲方同意收购丙方、丁方、戊方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权,并同时收购乙方所开发的“××”项目的权益。甲方也同意现状条件下乙方公司承担的与股权比例相适应义务,包括股东义务和公司债务。

甲方同意现状条件下承担乙方公司的债务前提是:

(一)本协议签署前公司既有债务,而非本协议签定后所形成的其他债务;

(二)乙、丙、丁、戊方在本合同中所确认的基于真实陈述,而发生的债务,如乙、丙、丁、戊方未有真实陈述而发生的超出本协议书确立的债务,与甲方无关;如若甲方因乙、丙、丁、戊方非真实陈述而实际承担了超出本协议确定的部分债务,甲方有权向乙、丙、丁、戊方索赔,且乙、丙、丁、戊方愿意由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方所声明承担的乙方公司债务仅限于乙方在经营中所欠债务,乙方原有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股东或关联方自身名义欠下的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甲方收购乙方公司的程序和方式:

(一)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丙、丁、戊方将其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权总计15%过户给甲方,甲方成为乙方公司新的股东。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是甲方为乙方项目支出的必需经费、劳务等实际支出、双方就此部分的股权转让另行签订协议;

(二)甲方成为新股东后与乙、丙、丁、戊方共同申请解决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经共同努力,取得下列全部文件后,丙、丁、戊方再行转让所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权总计40%,这些文件包括:

1、 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出的关于变更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的批复,该批复须将乙方公司确定为单独权利人,无其他共有方;

2、 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核发的《售楼许可证》,为该许可证上列明项目的开发商仅为乙方一家。

(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全部债务清结后,尚余45%股权由丙、丁、戊方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公司的债务包括:

(一)欠付的全部工程款××万元,本息均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计至本协议签订时;

(二)欠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计至本协议签订时,共计××万元;

(三)欠付××借款及利息,计至本协议签订时,共计××万;

(四)欠付××公司的监理费及利息,计至本协议签订时,共计××元。

前述各项债务总额共计××元。

第四条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债务,包括:

(一)甲方在受让股权15%后,即为乙方办理现由××人民法院查封的共计××㎡产权的解封事宜,并支付有关费用。若房产确已拍卖,则由甲方处理拍卖的善后事宜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甲方受让15%股权后,即会同乙方办理有关消防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消防整改,并支付有关费用;

(三)甲方受让15%股权后,即会同乙方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的全部合法手续,因竣工验收及相关整改项目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四)甲方受让15%股权后,即委托律师全面接手本项目所涉的全部尚未完结的诉讼。

第五条费用的支付方式:

在乙方公司取得项目的《售楼许可证》前,由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取得《售楼许可证》后,项目的全部售楼收入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参与监管用于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支出包括支付本协议第三、第四条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支付完毕本协议第三、四条各项费用后,如有剩余,用于支付本项目开发的全部税费。支付税费后如仍有剩余,概括支付乙方因开发本项目的全部成本投入及补偿共计××元人民币(¥××)。支付此项费用后,若仍有剩余,则甲、乙双方以所享股权比例55%:45%分享,乙方所得部分则由乙方原股东丙、丁、戊方分享,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拒付或延期支付。

如果全部房产售完,售楼收入依前述程序分配乙方××万元人民币后无其他结余。则甲、乙双方均不再分享,甲方为此项目投入损失甲方自负,如果房产没有销售完毕,则所余房产同样按甲、乙双方55%:45%比例分享,并分别办理房地产权证,任何一方不得借故不予办理;如果房产销售完毕且收入不够支付乙方的××万元人民币,则未支付部分的损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费用的管理与监管

项目取得《售楼许可证》后,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项目房产的销售,所有售楼款汇入甲、乙双方共管的帐号。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丁、戊各方在本协议中的陈述及承诺均是真实可信的,本合同约定各项义务当事人亦均需全面履行。乙、丙、丁、戊方发生下列情况系严重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甲方不少于××元违约金,且需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丙、丁、戊方在本协议中关于乙方公司及项目所欠债务的陈述虚假,使甲方为履行本协议需多承担超过本协议确定的费用××元以上的;

(二)乙、丙、丁、戊方关于乙方公司股权现状陈述虚假,在本协议签订前丙、丁、戊方在乙方公司的股权已被查封或抵押的;

(三)乙方曾为他人进行重大担保,因其担保行为给甲方造成超××元损失的;

(四)乙、丙、丁、戊方关于项目土地及查封的陈述虚假,在已被查封之外有其他法院查封导致甲方履行本协议中造成甲方超过××元损失的;

(五)甲方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但乙、丙、丁、戊拒不将乙方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的;

(六)甲方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但乙、丙、丁、戊方拒绝接受本协议约定将甲方应得的收益付给甲方的;

(七)乙、丙、丁、戊方违反诚信原则,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私自与他方合作包括与他方签署合作协议、委托他方办理本已依照本协议交给甲方办理的事项;

(八)其他法律认定的重大违约行为。

乙、丙、丁、戊如出现前述重大违约行为,除按本条前述原则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中止合同履行。

甲方如下严重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不少于××元的违约金且需要赔偿乙、丙、丁、戊方实际损失:

(一)甲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或虚构履行能力,致使乙方的损失扩大的;

(二)丙、丁、戊各方已出具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但甲方拒绝受让股权的;

(三)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由甲方承担主要义务未经乙方同意而转给他人或通过签订协议而将本合同中甲方的权益转让给他人的;

(四)甲方有法律认可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的。

第八条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予以中止,双方因履行本协议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一)双方同意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经过努力自本协议签订后,在九个月内无法取得新的且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政府土地使用权批复或《售楼许可证》;

(三)双方经过努力,在九个月内无法解除××人民法院的解封手续;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已经确认的乙方公司的债务超过本协议确认的数字××元以上且甲方不愿承担的;

(五)因市场形势变化,项目的估值明显低于甲方依本协议认可的债务数额甲方不愿再行收购乙方公司股权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出现时。

第九条公司的后续管理与清算

甲方收购乙方公司的股权是基于收购项目的目的,若项目所涉及的房产被销售完毕或依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乙方公司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如果各方认为确因乙方公司处理的债权债务需要需保留公司的,则双方依公****的规定和股权约定继续延续乙方公司;

(二)如果双方认为无必要继续设立乙方公司,则对乙方公司依法进行清算;

(三)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对项目进行物业管理,则以双方在乙方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另行设立物业管理公司。

公司清算所发生的税费由各方依法律规定缴纳。

第十条 税费承担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所有实际发生的交易,均应由法定应税方依法缴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各期股权转让,均需另得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与本框架协议不一致的,依本协议约定。本协议未尽事项,各方可另行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协议的基本原则。

十二、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共六份,协议各方当事人一份,留存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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