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协议书

时间:22-09-10 网友
挂靠协议书

挂靠协议书(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挂靠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挂靠协议书1

拟稿人:何紫萱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挂靠借用甲方企业资质证件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暂定为 。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项目或招投标所需的甲方资质证件,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二级、管道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等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三、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工作,乙方所办理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需复印一份交甲方建档、备案。须由投标方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向甲方借用资质前,乙方必须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或投标总价的 %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的处理如下:

1、乙方借用甲方资质承接工程项目后,风险保证金将转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项目管理费;

2、乙方借用甲方资质参与工程项目投标,若乙方中标,风险保证金将转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项目管理费;若不能中标,甲方按每个工程 元标准扣除资质借用费后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若需要甲方制作标书,则乙方按照每个项目 元的标准支付制作费);

3、挂靠期间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资质用作协议以外活动的;

5、发生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除甲方有权扣罚风险保证金外,乙方还应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6、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需要甲方委派人员为乙方协助办理挂靠相关事务,其甲方委派人员的的食、住、行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甲方委派建造师等人员到场的,甲方收取乙方人员

出场费省内 元/次、省外 元/次;需要甲方法人代表到场的,甲方收取乙方法人代表出场费 省内 元/次、省外 元/次。

七、甲方提供的建造师证书一旦押证或建设主管部门上网公示建造师在建工程,其建造师证的使用期按投标工期为准。超过工期,建造师证仍在使用或公示中,甲方收取乙方建造师证延期使用费 元/天。

八、在投标过程中,乙方如有与其他公司进行串标、卖标行为,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0元罚款,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在互联网上公告。

九、乙方以自己或甲方名义进行工程项目投标的过程中,乙方采取组织多家企业共同投标,且不能保证以甲方为主体时,甲方有权选择自行投标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参与本工程及其他工程投标,其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罚风险保证金,本协议终止。

十、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等,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由乙方施工的工程,其工程的保修由乙方自行负责,直至工程合同责任免除为止。

十二、本协议结束,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挂靠协议书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挂靠购买社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保挂靠购买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购买社保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和员工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

二、乙方不去甲方处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四、乙方声明:

1、本人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

2、因本人以甲方员工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由此造甲方的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并赔偿。

3、本人将及时向甲方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本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4、如本人日后与其它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本人将及时通知甲方终止本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5、本人承诺不以存在社会保险关系、住房公积金缴纳关系等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权益和赔偿等。

五、本协议书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担保人:

年月日

挂靠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请求甲方以参保单位的名义挂靠买社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协议,甲乙双方非属《劳动合同法》定义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条款的约定和调整。

二、乙方为了享受社会保险所代来的福利,自愿将甲方作为参保单位并请求甲方挂靠买社保,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和服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甲方在为乙方办理挂靠社保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填写完整的《社保新增变更申请单》、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失业手册、相片、计划生育证;需要制作社保卡的还需要提供数码回执一张及20元工本费。

四、由于乙方和甲方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不去甲方处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因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劳动支付请求,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 779.28)元/月,或按当地政府每年度调为基准,该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按最少按一次性支付三个月或半年保险费用和残疾保障金费用(见第六条),若有亲属在挂靠单位就业,征得亲属同意在其工资中全额代付挂靠所产生的费用,(如今后社保调整数额或乙方所交纳的费用不足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补足费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由于乙方在挂靠单位占有职工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等规定,按公司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应缴纳相应保障金为:1人×1.5%×市在职年均工资54495×80%由乙方负担占公司职工人数的保障金( 653.94 )元/年。

七、由于乙方并不属于甲方的员工,乙方在甲方购买社保期间,甲方无义务为乙方购买雇主责任险,乙方所有的社会、法律、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如果乙方的言行对甲方的经济、声誉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责任和后果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若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退休条件时的前2个月,甲方为乙方办理停保手续,而推向社会化管理办理退休,并由乙方自行办理退休手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十、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内容协议各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向除甲乙之外的第三方披露其中的任何信息。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退工权利,乙方同时应返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社保费用。同时乙方退保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不再参保,若甲方因经营原因,随时可以办理停保,不需挂靠单位负任何责任,一切由乙方负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指模)及甲方为乙方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亲属代付费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挂靠协议书4

合同编号:

挂靠经营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授权于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挂靠经营项目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 公司签订《 合同》,该合同涉及项目 。

第二条 挂靠经营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独自组建经营团队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就乙方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

3、乙方以甲方名义经营项目设立一个单独的银行账户,甲方对该项目经营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4、乙方对经营项目拥有所有的决策权;

5、乙方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

6、乙方经营项目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应纳税费)、人事纠纷、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诉、行政处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费、诉讼费。

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限

经双方商定,本次挂靠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挂靠期满,如乙方在挂靠期内以甲方名义订立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应另行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挂靠经营管理费用

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无论乙方盈亏与否,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 元。但是,起始和结束月度不足一个月的,则当月的管理费按当月管理费金额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实际应纳管理费天数计算交纳。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上一月度的管理费。挂靠经营期限最后一月的管理费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挂靠经营项目结算后10日内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五条 专用账户的管理与使用

甲乙双方在甲方选定的银行以甲方名义设立一个专用账户,对乙方挂靠经营项目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在开立上述专用账户的银行预留甲乙双方印鉴,但乙方对上述专用账户拥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在乙方需要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从该专用账户中提取或(和)划转任何金额的资金;如乙方拖延支付挂靠管理费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书面函告乙方后,从该账户划转资金,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经营团队的关系

本合同项下挂靠经营项目的经营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乙方以甲方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等由乙方支付。

乙方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伤亡时,由乙方依法给予劳动者补偿及赔偿。

如果乙方经营团队人员因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与甲方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最后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财务会计

甲方就乙方挂靠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在该台账中,乙方应支出的费用为:1、支付《 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2、乙方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奖金、加班费)、保险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有用人单位交纳的保险);3、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差旅费;4、乙方经营中应交纳的营业税和(或)抵扣后(如有)的增值税;5、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支付给甲方的挂靠经营管理费;6、依法

应给予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伤亡时的补偿金及赔偿金。

本条上述乙方应支出的费用经乙方书面申报确认后可列入财务会计账目。

除本条上述乙方应支出的费用外,甲方应将结算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给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挂靠经营管理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但不得参与和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乙方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

4、乙方在以甲方名义挂靠经营时,因经营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给予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仲裁等文书上盖章)解决,但因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所需印章、发票及资料等;

2、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挂靠经营管理费;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纪守法,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因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时间: 时间:

挂靠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应甲方公司需要,需聘用 专业 建造师,经双方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从注册成功之日(即网上公告)起往后推 年。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资质证书,办理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并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

2、合同期间,甲方工程项目由乙方担任建造师的,须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责任报酬,乙方承担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甲方工程项目乙方不担任建造师的,乙方不承担工程项目的任何相关责任。如若使用乙方的安全员B本,只能用于企业安全许可证办理使用,不得用于工程项目或招投标。

3、合同期间,甲方付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相关费用(包括乙方往返差旅费),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如有关部门必需要求乙方到场,甲方必需提前十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在注册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涉及公司年审乙方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

5、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6、合同到期后,甲方负责乙方办理调出手续(包括甲方所在地建委盖章)。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

2、甲方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变更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3、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 元(人民币大写: )聘用工资(税后)。甲方收到乙方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后,甲方先预付乙方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待甲方在网上确认乙方证书注册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下的第一年聘用工资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支付给乙方。甲方汇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如若第二年需要继续续签,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双方共同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初始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拾万元整,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

2、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壹年才可以转注,如提前解聘,赔付甲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3、甲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壹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赔付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七、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八、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

乙方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证书编号:

建造师证书号:

毕业证证书号:

职称证书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地址: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签订日期: 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 年__月__日

挂靠协议书6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自有货车一部,自愿挂靠甲方从事营运,车型为,车号为,核定吨位为吨,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养路费、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乙方向甲方每缴纳元挂靠费,若逾期未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照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二、自乙方挂靠甲方之日起,该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乙方,乙方自己经营,自担风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运输合同。如因情况特殊需甲方协助签订运输合同的,必须向甲方汇报,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签字和盖章,若乙方因擅自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签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车辆保险,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驾乘人员险和必要的货险等险种,必须按时参保,不能脱保,并且第三者商业险不能低于万元。不能按时参保者,公司有权暂扣车辆和有关证件,或者乙方立即过户到其他公司名下。其过户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过户。

四、乙方在甲方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纠纷或货损、货差和被盗等赔偿以及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并处理,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事宜,但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有关证件的审验,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其费用乙方自负。因不能按时参审而造成被罚,其责任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六、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遵章遵纪守法,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行车安全,因违纪违法或违背国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七、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乙方车辆不再经营、转卖或处理车辆时必须办理正式的报废或者过户手续,如果车辆转卖后不过户。买车方自愿继续在甲方名下经营,须重新签定车辆挂靠协议,否则,该车出现骗货、交通事故赔偿等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无法按时足额交纳挂靠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不能交费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作抵押,注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挂靠费数额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有权督促其办理。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车辆停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停车损失。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如车辆下月份停驶,应于当月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九、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若车主仍然自愿挂靠经营,此协议则延续有效,直至过户走或报废为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致则由昌邑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甲、乙双方自签定本协议即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如有一方违反,则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挂靠协议书7

甲方: 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 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3.0%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4、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北京城建三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确定管理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对乙方的合同、财务、市场营销、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指定供料的材料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用印工作,并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5、乙方在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投标业务数据并负责投标报价。

2、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包括从前期联系项目开销、资质审查、考察现场、投标报价、工程中标、投标答疑、澄清与解释、中介费、咨询费、投标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合同注册备案相关税费、各种履约担保等现金或保函费用、以及有关手续费、注册登记费、办证费用、资料费等)、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工程项目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间接费、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对外协调费、甲方对业主承诺形成的各种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均达到业主和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及合作工程所在地要求预防的各类传染病的规定,按规定实施、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费用。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或肢解分包,严禁非法用工。施工前必须有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并报甲方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批。京内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在城建合格劳务队名录范围内选用,京外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资质、备案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外管部。合作工程项目部及劳务队伍的具体管理事宜,必须按城建外管发(20xx)65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必要协助。负责组织及编制、洽谈工程结算并承担费用,工程结算签字后及时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备案。任何业主不予结算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乙方自行负担。负责协助甲方对工程尾款的清欠收款工作。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及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劳务纠纷,严格杜绝此类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9、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此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无论何种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平息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的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的劳务队伍,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

10、如因乙方承包项目发生的此类劳务纠纷事件造成甲方任何经济、社会信誉等损失,甲方拥有向乙方或乙方负责人无限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书面证明文件。

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五、附则

1、当乙方和甲方就合作工程发生同时投标的矛盾时,应由协作各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甲方主管领导裁决。

2、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3、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

(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5、本合作工程在中标后,甲、乙双方须签订项目承包施工协议书,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期满失效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协议。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挂靠协议书8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之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各方应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专业: ),但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即双方之间并不形成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仅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聘用期限为 年,聘用期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实际聘用期为福建省建设厅网站公布转注册成功之日为起始日期

第二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年薪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拿到证件时支付 元定金,建造师证书转注册成功之日起十日内(实际以福建省建设厅网站公布注册成功之日为准),甲方向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因乙方(证件不能使用、证已挂到别的单位不能减等)原因,乙方全额退回已发放的工资,甲方退还已收到的所有证件。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二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在本协议结束之前)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甲方借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投标或在工程中使用,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支付乙方相关费用(按市场价)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7、如甲方公司因资质申请及年检等需要安全员B证,乙方需配合甲方考取安全员B证,直到成绩合格为止。但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8、甲方如要求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期内如遇乙方有增项资质注册,甲方除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增项注册外,另给予乙方每一增项经双方协商另订(协商不定按市场价)从增项注册成功公示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执业章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2、乙方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四张),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

3、如因乙方因为注册审核不通过的,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合同自动失效。

4、履约期内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诺的期限内返还甲方。如合同期满之际正遇甲方需用证书,本合同期限是否延长经双方协商另订。

5、履约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6、乙方如要求甲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其他

1、乙方的毕业证和职称证在甲方资质审核通过后归还乙方保管,若甲方需要用到乙方相关证件,乙方应予以配合。若甲方的项目需要由乙方承担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含担任专业技术人员)等,则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确定报酬及福利(通过补充协议约定);甲方注册完毕后,应将注册盖章归乙方保管,挂证不挂章;需挂章,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乙方相关证书只作为资质升级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甲方已预付的工资款,同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a.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b.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薪酬;

C.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乙方相关证书擅自用作资质升级以外的用途。

3、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与乙方解除合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a.发现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工程,严重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的。

b.若乙方所提供证书不能够使用,则乙方需退还甲方发放的所有薪资。

4、若合同期满,双方无疑义协议可自动按年顺延,费用照旧(也可按当年市场行情双方协

定下年报酬)如未续签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所有相关证件(包括期间考取的安全员B证),并同时无条件为乙方办理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手续(证书续期或变更注册、离职证明、社保转出等),保证乙方证书变更或下一注册期的所需业绩,并办理移交手续。

5、在约定归还证书的时间里,甲方须按时归还乙方证书,若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乙方的证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并可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把乙方证书弄丢,如果甲方把乙方证书弄丢了,甲方须在合同期内为乙方补办证件,若是无法补办,甲方须赔偿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6、甲方若单位名称、地址变更以及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通信联系(电话)方式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违反此约定的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合同期满后,若不再续签挂靠协议,企业必须负责网络减员(社保减员,企业信息锁减员),若甲方超过15日办理好,甲方按一个月工资发放给乙方,以此类推。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今后因履行本合同纠纷或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银行账号:

挂靠协议书9

档案编号:

户口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乙方已委托甲方人事档案管理的前提下,为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同意受理乙方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根据乙方委托,负责乙方本人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不受理其配偶以及子女的集体户口挂靠。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集体户口的日常服务,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日常事务的协调与联系。

3.乙方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负。

4.乙方须主动向甲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材料。协议期间,乙方如遇联系方法变更等,需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挂靠服务费每年 元,每年一次付清费用。

6.协议期间,乙方因故需办理户口迁出的,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需附本协议),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所交费用不退)。有拖欠服务费的,必须缴清后方可迁出。

7.本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协议期满须按时迁出,如确需延长委托挂靠时间的,乙方应及时办理续签交费手续,下期的挂靠服务费交纳期限为 年 月 日止。至时不办理续签手续也不办理户口迁出的,甲方将按月加收10%的滞纳金,且后果由乙方自负。

9.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挂靠协议书10

受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经考虑,现委托乙方全权代理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与日常管理工作,为明确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基本情况

详见: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二、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目前具有

专业

级资质,可以接受甲方委托的办理建造师初始、延续注册和日常的维护与使用工作。

三、甲方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用途

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只用于资质升级和保级,不作为企业投标与施工使用。

四、有关费用及处理办法

1、甲方的建造师在乙方变更注册,乙方收到甲方身份证与学历证等相关证件支付定金

元整,大写

元整,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乙方成功转注册,支付尾款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办理甲方二级建造师注册与调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用甲方承担;

3、甲方二级建造师注册到乙方后所必须的继续教育由乙方负责及时落实上报,上交上级主管部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用甲方负担,但甲方须及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时发生的误工、车费、食宿费乙方承担,甲方培训不合格,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4、合同期内年度使用费为人民币:

,此费用乙方以现金支付,甲方来乙方办公室提取现金,或打到以甲方为用户名的

银行卡账户上。年度费用在委托期内不再调整。合同到期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再行商定。银行卡账号:

5、乙方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的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注册证、注册章、原单位解聘证明、变更注册申请表、在岗承诺书,变更意见核对表等。

五、聘用期限

暂定

年,自甲方二级建造师在乙方注册成功之日(以注册证书为准)起算满

年止。

六、甲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保管与使用

1、乙方负责甲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与注册证、章领取工作。

2、注册成功后的注册证书放在

方,印章存放在

方,如注册证书存放在乙方,乙方应妥为保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七、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

2、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的注册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与照片。

2、因甲方因素造成注册或调动不成功的,本合同立即终止执行,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合同期内,若甲方提前要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确保甲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使用安全,确保能够到期及时安全调动,若出现证书无法调出或被使用无法获取报酬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确保甲方二级建造师证能转出,则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市场行情的年度使用费,直到转出为止。)

5、乙方及时按约支付给甲方二级建造师使用费。

八、其他

1、甲方新增专业(即增项)时,其增项注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其增项注册发生的上级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内,增项不加甲方年度使用费用(因为增项再多也只能是一个名额)。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须承担乙方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除按本协议承担乙方有关费用外,还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受聘方(签字):

聘用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挂靠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购置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出资购置的车辆,车型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牌号为,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期限为自车辆登记之日起至车辆从甲方公司名下过户出去为止。

二、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挂靠车辆上牌落户、年检、保险及营运证办理等相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车辆挂靠的管理费元/年,每年交纳一次,于每年的月日前缴纳。挂靠期内因乙方原因解除挂靠关系的,管理费用不退回。

三、甲乙双方办理挂靠手续,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元/部车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无违约,保证金于合同解除时返还给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险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应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应投保不低于100万元的保险金额,车上责任险应投保不低于30万元的保险金额。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

五、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车辆对外提供抵押,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六、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及酒后驾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办理营运手续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甲方有权停发停办乙方车辆相关的营运手续及证件,有权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缴费期限一个月不缴交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扣押保证金和留置乙方车辆,并有权对留置车辆进行拍卖,以所得款项和保证金偿还乙方对甲方的欠款、申请注销车辆、办理相关证件等费用,并可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有权督促其办理。甲方拒绝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抵押,应支付甲方每部车人民币一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点:时间:年月日

挂靠协议书12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XXXXX)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2年;聘用期限自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起,满2周年之日止。合同期届满不续签时,一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相关安排。经协商若要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聘乙方。

二、工作内容

聘用期内,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为不坐班技术顾问形式。乙方将其壹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注册到甲方后,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印章由乙方保管。甲方领取注册印章后于一个工作周内将注册印章和执业资格证书交还乙方。

三、聘用待遇:

薪酬支付方式:一年一付,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XX元整(大写人民币XX元整)。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XX元作为预付岗位津贴,余额¥XX元整(大写:XX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安徽省建设厅网站查询到

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

四、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等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并有甲方负责证书的补办并承担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或对一方产生终身影响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4)如发生上述第(2)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用、误工费均由下列第种方式进行补偿,(1)甲方一次性补贴壹仟元整。

(2)根据乙方提供食宿费发票实报实销,一天额外壹佰元补助。

五、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费用由甲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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