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精选15篇)
商铺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 街 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4、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正( ¥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
,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两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 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2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描述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具体位置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 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费用
1.该商铺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
2.乙方验收完并接付商铺后 日内按(月、季、半年、年) 交纳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前,双方需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商铺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第四条 商铺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 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商铺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出租,保证出租商铺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担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商铺租赁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给乙方审验,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乙方。
4.非因政府拆迁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商铺。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商铺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商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 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商铺转租。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商铺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商铺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商铺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铺存在权属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收回租赁商铺,有剩余租金时须一并全额退回乙方。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第九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深圳市 区 街(路) 号,门牌号为 ,楼房为 室 厅 卫 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朝向为 _。
装修状况为: ,具备基础条件: ,屋内设施有: (关于房屋的装修状况,基础设备、屋内设施应该尽可能详尽,如果有条件的可以在文件中列明并以附件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 元人民币/月(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其他费用: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
(2) ;
(3) 。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 。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4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
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 市 地号(门牌)市区路 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 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每年 月 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 月 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 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 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现租人(乙方):
承租人(丙方):
年 月 日起生效
商铺租赁合同5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街 招待所以 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 。租金支付方式 。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 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 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 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 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 元/吨,电 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 年 月 日将坐落在 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 年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 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 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6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租期
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
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
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7出租方甲方:_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 年 月 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 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商铺租金 元、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办公室租租金 元,合计 _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 年 月 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电话: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8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分 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 元整,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9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 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 ,电表底数度数 。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0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商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到期之日提前一个月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 ( 元)作为租赁商铺押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水费、电费、物管费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押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商铺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物管费)由乙方负责。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一楼与二楼之间的隔层。
3、商铺墙体在非乙方的责任下有漏水阴湿情况,并且墙皮脱落,甲方已知晓,是否维修由甲方作出决定和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甲方需卖出或临时提出收回租赁中的商铺时,需提前x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商铺卖出情况,以便乙方寻找其他商铺继续经营,并搬离该商铺。如在合同期内,因甲方未给乙方提供x天搬离时间,除违约金外,应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参考当月一个月的房租计算),以补偿乙方临时寻找商铺时所产生的费用,并退回乙方所交付的未使用部分的房租。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商铺。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出现不可抗力造成商铺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3、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商铺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 元违约金。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商铺,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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