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2篇)

时间:22-11-26 网友

2023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2篇)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

  服务者: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运输市场,解决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__年5月1日实施的《交通安全法》以及交公路发[__年]21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补充合同,本补充合同是主合同未尽事宜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在整治超限超载过程中,如有“大吨小标”的车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恢复车辆的核定载重量,如不按规定办理车辆吨位恢复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在整治超限超载过程中,对超限超载的车辆或其车属单位、负责主管人员的罚款以及其他的惩处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为一年,在合同期内,双方共同受合同中各项条款的约束,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甲、乙双方意愿可续签新的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汽车挂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车辆本合同的挂靠车辆车号为:,车型为:,吨位:。乙方对挂靠车辆拥有所有权及管理权,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运输。

  第二条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的期限:

  第三条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缴纳挂靠管理费用元,每季度共计可先行后交。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等相关费用,足额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其他

  1、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付款方式为月结,时间为每月8号。(现金或电汇)元,挂靠管理费每季度交纳一次,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的路线由甲方决定,运费按低于市场价计算。

  3、短途运输和零星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以甲方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

  2、车辆挂靠期内,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运营账款从甲方账户出入,甲方不得拖延支付,最迟不得拖延10天。

  5.车辆挂靠期内,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指挥,不服从的甲方有权取消车辆挂靠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挂靠期间,车辆管理权属于甲方,产权和收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检、季检、二维、技评。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挂靠车辆发生车辆损失或交通事故,乙方除应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案后,征得乙方同意,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涉及保险索赔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双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甲方负责将收到的保险索赔金转付给乙方。

  5、乙方车辆在甲方无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运输活动,如甲方需用乙方在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补充合同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个月的挂靠管理费;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5个月挂靠费。

  3、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运营款项的,应赔偿乙方该笔款项日均千分之五的迟滞金。

  第七条补充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争议解决方式

  1、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情势变更需修改协议条款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因协议某方单方丧失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或其行为已构成实质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3

  甲方: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订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运输货车挂靠甲方名下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的下列型号的运输货车 台挂靠到甲方名下经营,甲方同意乙方挂靠要求。车辆型号:(略)

  2.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第二条车辆产权

  1.乙方同意以上述自有运输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为:__。

  2.甲乙双方确认:车辆上户登记仅是为了顺利实现挂靠经营而进行的产权登记,该车辆实际产权仍属乙方。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挂靠管理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此挂靠管理费作为甲方为乙方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等共计 元,应及时交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办理;

  3.管理费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前。代手代付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前;

  4.甲方收款账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第五条牌、证押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交纳车辆各种牌、证押金 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以及各种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实际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 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1)不按时交清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缴款;

  (2)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3)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计算滞纳金。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车辆挂靠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_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4

  服务者: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根据交通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搞活交通汽车运输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搞好社会和个体营运车辆向汽运企业挂靠工作”的精神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挂靠车主基本情况

  车主: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宅电: 移动电话: 现住址:

  紧急情况通知人详细住址:

  姓名: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三、挂靠车辆基本情况

  车号:__ 上岗资格证号: 驾驶证号:

  车型: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吨位: 车辆技术等级: 操作证号:

  司机: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四、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和服务费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参加必要的保险,若乙方不参加保险,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保险费用:交强险 元,车损险 元,第三者责任险 元,座位险 元,货物险 元,不计免赔 元,盗抢险 元,玻璃险 元,自然损失险 元,无过失责任险 元。

  3、上述费用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为交付,甲方办理上述费用的缴纳时,乙方须给甲方付 元的代办服务费。

  4、各项费用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服从交通、运管部门的管理,保证安全行车。

  3、若遇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时,乙方车辆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乙方代办营运手续和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缴保险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修理、仓储、信息服务,但给予优先和优惠。

  6、乙方的车辆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经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办理各种代办的手续和事宜。

  2、乙方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损坏的,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将有关证件私自转让或出借他人,如发生此类情况,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积极主动参加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

  6、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押运员具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上岗证件,不得让无证照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和押运车辆一定要持证上岗,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7、车辆在经营或道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违章和违法等行为,均属乙方个体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约论处。

  1、乙方不能按期如数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从超过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5%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2、双方未经协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一律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2、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违法乱纪,损害国家、企业利益,触犯刑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续订新的合同。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权属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为车架号为的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购置车辆的发票,保险单等有效单据的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异)

  4、合同期间,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的做记录,每次还车后核算结清租金。(车主租车费每月8号结清)

  5、乙方负责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保养时间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个月做一次,甲方不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甲方可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需乙方授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车辆在租赁期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乙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其它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费,10%是停车及清洗费用)收取,如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租金、修理费、违章罚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担责任10%的损失,其余9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盗、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股价的10%。

  8、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如乙方自行购买,甲方不参与任何出租及理赔)

  9、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次用车,需提前通知车行,在车行进行安排后,方可用车。(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使用超过5天,自行终止合同。)

  10、如出现欠费、欠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骗,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不处理车辆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1、乙方自定租车价格,甲方必须执行乙方自定租车价格。

  12、车辆GPS监控系统由甲方统一安装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统,查询请到甲方处查询。(每年须交500元的服务费)

  13、乙方挂靠车辆内外室卫生必须达到甲方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卫生达不到标准,车辆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须在读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条款后,并确无非议,方可签字。合同为一式二份(涂改无效),作为法律依据。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需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条款,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合杰汽车租赁公司。

  1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6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吨位: 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 ,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理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 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

  五、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理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

  ②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甲方代理机构(盖章)

  甲方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7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组织代码:

  身份证号:

  电话:

  

  邮编:

  联系人电话: X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吨位: 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 X。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 元,运管费每吨/月 元,管理费每吨/月 元,营业税每车每年 元,落户费每车 元其中含换证费 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 元吨/年,工商管理费 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 元。

  3、2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四、车辆保险

  4、1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 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 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费用

  5、1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3车辆购置税、本协议进行公证的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5、4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六、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7、1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_ 身份证号:

   X年 X月 日 年 X月 X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8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组织代码:

  身份证号:

  电话: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吨位: 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 。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 元,运管费每吨/月 元,管理费每吨/月 元,营业税每车每年 元,落户费每车 元其中含换证费 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 元吨/年,工商管理费 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 元。

  3、2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四、车辆保险

  4、1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 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 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费用

  5、1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3车辆购置税、本协议进行公证的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5、4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六、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7、1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 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 元整/月,税金 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0

  1、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则退还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有权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1

  服务者: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运输市场,解决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5月1日实施的《交通安全法》以及交公路发[]21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补充合同,本补充合同是主合同未尽事宜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在整治超限超载过程中,如有“大吨小标”的车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恢复车辆的核定载重量,如不按规定办理车辆吨位恢复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在整治超限超载过程中,对超限超载的车辆或其车属单位、负责主管人员的罚款以及其他的惩处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为一年,在合同期内,双方共同受合同中各项条款的约束,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甲、乙双方意愿可续签新的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2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吨位: 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 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 , 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 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 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 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 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

  五、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 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 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 维修费、 费、 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 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__ 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 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 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 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 的 及其他项目 ,必须由甲方统一到 __公司代为办理 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 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 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 手续前,乙方 不得营运。

  3. 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 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 牌、证。经甲方同意的 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 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运行

  1.乙方 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 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 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 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

  ②挂靠期内,私自转让 、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 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甲方代理机构(盖章)

  甲方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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