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时间:22-11-25 网友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作者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1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本合同分包范围:#

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第十一条(3)、(4)、(5)项;

(2)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职务:#,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发包人也可委托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职务:#,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上岗证号:#,职责为:#;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上岗证号:#,职责为:#。

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在京住址:#,家庭住址:#。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套。

24、材料:

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处罚。

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停工、窝工的;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调整依据为,调整程序为#。

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中包含#,其中人工费#元。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元,其中:地上结构#元,地下结构#元,初装修#元,精装修#元,机电设备安装#元,其它#元/ m2;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元/日。

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计算规则为,单价为#。

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2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发包人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价款。

由于发包人将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给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的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

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承包人未在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发包人先有、行为的,承包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承包人先有、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发包人、行为、承包人的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31、特别约定:#

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先有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了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日内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是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时间:#年#月#日

保证书

施工队长

本人是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时间:#年#月#日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美林湖水镇G区

工程地点:#美林湖国际社区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操作面文明施工、包治安、包风险、包验收、包缺陷修复、包限额领用料、包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除外)、包与其他承包单位的配合。负责组织人员施工。

三、承包价格

以实际施工图为准,(正负零以下和正负零以上)所有模板工程按展开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包干,大写:#每平方米(#)元包干.其中:#文明施工、安全、质量各#元/㎡,(若乙方达不到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则按上述标准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按合同价的#%办理结算)。

以上价格已包括人工费、辅材及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材料二次转运费、赶工费、劳动保护费、(工人工伤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及利润、(不含税费、乙方只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

四、承包范围

所有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支模架搭(含构造柱、圈梁、压顶、线条、窗台,施工缝及小型构件、板缝吊模等一切模板工程)、现场运输、自用材料上、下车,止水镙杆切割、爆模砼剃打、漏浆砼清理、天棚模板拼缝、阴角打磨、拆除模板时楼层卫生及材料清理、工程完工材料的清理、堆码、所有模板工程的文明施工、并提供以下辅材及机具、园盘锯、锯片、刨木机、手提锯、电钻、钻头、铁丝、钉子、封口胶布、丝杆、套管、蝴蝶扣、步步紧、(止水螺杆和混凝土内撑由甲方提供)电缆线、加班灯、线及所有小型用具。

五、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第一次支付地下室顶板面混凝土完毕

2、第二次支付#层顶板混凝土完毕

3、第三次支付屋面封顶

4、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5、二次结构完毕主体封顶验收后#个工作日内付至#%,余款竣工验收#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委派现场负责人。

B、负责将所需水电接至乙方指定位置。

C、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D、负责协调机械设备。

E、负责分线(乙方派人协助)。

F、负责购买统一工作服、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支付(工作服两套、安全帽一顶)。

G、负责工人的住宿及水电费用。

2、乙方责任

A、乙方委派现场负责人。

B、进场时向甲方提供班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书。

C、每日加班乙方必须指派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安全,进度及质量管理。

D、浇注砼时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模板的质量处理,如发现乙方值班人员脱离岗位,罚款500#元。

E、及时提供材料计划表。

F、甲方指定的工作乙方不及时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工人完成,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注:#技工按#元/天,付工按#元/天扣除)。

G、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符合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所有设备电缆均采用五芯电缆,辅材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如因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总承包对甲方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厉行总工期共天(其中阵雨、停料、停水、停电、机电设备检修以小时以上工期顺延,并办理签证)、若因乙方原因超过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时、每延误一天、除扣工期价#元/㎡外并处罚违约金#元/天。

八、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项目规章制度和纪律,并通过进场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明示乙方。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规范作业;

4)、服从甲方安排、管理和教育;

5)、文明作业、保护环境;

九、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2、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不违章指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注意保护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生产环境卫生。乙方对危及人生安全的违章指挥可予拒绝。

十、工程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并上报甲方技术人复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的返工,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罚款500#元作为处罚)

十一、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工期内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并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万元以下含一万元工伤自行负责,保险公司赔付后所差费用,甲方#%乙方#%。

十二、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照平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接甲方要求每天下班前材料堆码规范、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元/次一#元/次的处罚。

十三、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和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递请国家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十四、履约保证

乙方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无)元每平方米的履约保证金.主体封顶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处罚和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3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鉴于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包工。

二、分包工期:#

开工,竣工,总工期#天,每推迟一天罚款壹百元(雨天顺延),提前一天奖励壹佰元,奖惩兑现。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并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期。

四、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土建部分人工、机械、工具、铁丝、钉、扎丝、脚手架、电碴压力焊对接、植筋锚固、抽排水、基槽开挖及回填夯实(不含电费、外运土及土源),按每平方米元计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元。场地内的所有材料装卸、堆放、转运、模板、支撑、方木、施工机械的租用、进退场、安装、拆卸、维修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安装、装饰另附分包价款)。结算方式:#首付工程款万元,第一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万元;第二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万元;余下的万元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如拖欠工程款除按超过银行存款利息付款外,乙方有权投诉)。

五、奖惩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处以工程承包价格#%的罚款。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节点考核,不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罚款#元。工程滞后三天或者进度节点工期滞后一周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并不再支付本期的人工费(节点工期另附,见施工进度横道图)。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造成因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工期不顺延。施工过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因乙方所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造成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一套,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各项报表。

2、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

3、按时提供施工材料。

4、甲方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如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加以制止,并责令其整改,严重者令返工重做,由此发生的材料浪费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及文明施工方面违反操作规程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并从本月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材料采购到位,保证乙方不出现窝工现象,如发现因材料不到位所造成误工,经甲方确认给予误工补助。同时,乙方应提前#小时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否则不予补助。

7、甲方要对各主要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甲方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对安全、质量、材料及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指导施工工作。

9、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范。

2、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利用,不另计人工费,杜绝材料浪费,如材料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时,超出部分材料自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现场施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现场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委托他人负责,否则处罚#元/人次。

4、不得无故停工,如发现无故停工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并拒付已完成的工程量款。

5、乙方要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积极配合甲方。

6、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自备手头工具,如锹、铣、瓦刀、灰斗、棉线等。

八、其它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做临时性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2、围墙以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照要求作到活尽场清,不另计人工。

3、返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4、变更部分按照原承包价格中的定额预算有关相应子目计算(增加或减少)。

5、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材料管理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6、施工单位的各项制度、质量、安全条例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4

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马鞍山秀山新区雨山片区一期二组团安置房,15楼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年#月#日进场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端午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完工后扣留人民币一万元维修费,余下工程款一次付清,注:#(如年底工程不能完工,按考勤表发放工资)。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规范施工如有前期施工不完善的地方乙方自行免费解决。

4、卫生间、厨房间下水预留洞H管位置,如不合理甲方出资整改。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和他人安全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误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材料未及时送到责任由甲方承担),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5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 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

二、分包工程范围:

本工程所有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电渣压力焊、垫块、马镫放置、二次结构(构造柱和装饰柱钢筋预埋)、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及安装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人工加班费用及大型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三、分包工程工期

1、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承包单价: 36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阀板以下钢筋520元计算

六、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

七、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按施工合同有关约定,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广西省 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八、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2、本合同;

3、询标纪要或函件;

4、工程量清单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款的工程预算书;

5、施工图纸。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

九、甲方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必须经本人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有关人员;

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上报上级终止合同。

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和收到后生效。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的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后的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乙方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文件;

2、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书面的形式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的人员后,立即将该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再将此人员再进入工地;

5、末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

6、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乙方代表易人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十一、甲方工作

1、严格审定乙方的资质。(审查四证,审查施工等级、履约能力)。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3、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4、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程会议;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7、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

9、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1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甲方应对乙方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二、乙方工作

必须配备能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实施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进度、质量、环境管理、劳动力调配、职业健康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事项的具体管理。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由乙方组织的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2、参加甲方或业主主持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

3、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对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采取控制措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接受

甲方、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4、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如发生此类事件,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在本工程中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及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务工人员,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的家属,否则此类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进场施工7天之内必须提交乙方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证书复印件,乙方在本工程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证书须经项目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备案存档)。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质量等事故和非法用工罚款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保障并持续保障甲方不承担上述损害赔偿以及相关的一切责任。

6、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所有务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建设工人上岗资格证书、暂住证、安全生产培训证,并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办理和佩带建设公司工作证或项目出入证。人员进出如有变动,必须于当日申报,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进场务工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卡;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依法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并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一旦发现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未与乙方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应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在节假日(春节)期间必须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增加任何费用。

9、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要求,一周内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提交下期劳务施工计划、材料需求计划确保总工期的要求;

11、对甲方的指令(口头的或书面的)应按要求迅速执行,如因乙方行动迟缓造成业主的投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当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应付乙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1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妥善进行保护;

13、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结构施工期间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

14、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15、工程完工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

16、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参与交工验收,并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存在缺陷进行无偿的修理,直止达到交工验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17、工程结算书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结算的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一并附上,由于资料不全造成结算缺项漏项后果自负;

18、乙方认可施工合同中有关甲方向业主的承诺,业主对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均是乙方应该做到的和应尽的义务。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公司所提出的改进存在的缺陷、需要相互间的配合,以及要求参与的工作任务,并做到对方满意。

1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20、乙方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1、乙方应当按月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乙方内部分配中明确剩余部分另行支付办法,每年年底前必须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应得的全部工资。

22、乙方在进场施工后应及时与每个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使用“工资卡”,委托银行发放工资,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23、乙方应及时编制工资支付表,书面记载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项目、发放时间、姓名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4、如因乙方原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所发生的工资纠纷和上访,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5、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26、乙方必须同时履行以下条款:

(1)凡业主对甲方(总包方)的要求和甲方(总包方)对业主工期、质量、安全标化方面的承诺将同样视作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2)在乙方无能力完成承包内的工作或达不到甲方(总包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直接派力量去完成或整改,费用按实由乙方承担,在承包总价中扣除。

十三、合同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十四、合同价款的结算

1、分包工程完工后,经验收、考核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投标书、询标纪要、合同文件及附件中有关价款的相关约定进行分包工程的完工结算。

2、考核验收单(任务书)是合同履行的凭证,是预提工程款的依据,甲方按单位工程分阶段完成工程量结算。

十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一致同意各项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均应在业主已支付工程价款为前提下。

1、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已完劳务分包价款的 50%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分包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一并结算至总价的 80 %;至当年年底支付到结算总价的 90 %;余 10 %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全面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

2、甲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比例,结合项目的实际,经核定后向乙方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

3、因业主原因影响甲方向乙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而且乙方承诺不会因此而进行民事诉讼。

十六、分包的作业范围

砼结构工程的模板、钢筋、砼、各类砖墙及现场场容,施工过程中的机、电、焊工、设备材料的损耗、易耗品、灯具、小型机械和现场照管等费用的包干。

(一)钢砼工程:(1)对进场钢筋由乙方负责及卸车,并分规格堆放。

(2)施工方案确定的钢筋各种形式(直螺纹、焊接、绑扎)的连接,包括零星配件制作及安装各种扎铁、夹铁、钢筋绑扎前除锈及制作安放水泥垫块及绑扎钢筋的临时操作固定架,配合试验取样和各种焊接接头工序的施工。

(3)派专人监护钢筋,及时清理钢筋上的水泥浆和砼屑等。

(4)搭拆绑扎钢筋时所需的操作架子及钢筋的运输。

(5)钢筋的固定、预留(包括钢筋支架的安装)。

(6)钢筋绑扎应预留出时间和空间与水电预埋管件或其他分包人的配合。

(7)钢筋电渣焊接(不包括电焊接头)甲方有可能指定单独分包人完成此项内容。

(二)二次结构工程:

1、门窗过梁、窗台梁、构造柱、墙体超过4米设置的圈梁、女儿墙压顶、屋面保温层上的钢筋网片等构件的钢筋制作及安装。

2、砖墙砌筑中的墙拉筋、构造柱拉结筋的制作。

3、工完料清,做好落手清。

(三)与工程配套工程

1、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标化工作,并确保达标。

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施工现场不可预计及各种管理辅助配合人工范围(不再签发估点工凭证):

1、施工中临时停水、停电、机械发生故障。

2、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检查的操作时间。

3、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

4、现场操作时落手清,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

5、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用工。

6、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相关文档:

水电工劳务承包合同书09-01

水电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范文(4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09-01

施工现场水电劳务合同09-01

水电劳务合同范本09-01

水电工劳务合同(4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5篇09-01

电子版水电劳务合同(通用6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6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书范本(5篇)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