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工程承揽合同模板
发包方: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原则,就甲方改造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设计依据、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本污水改造工程设计参数为:
处理水量:QMAX:1500m3/d。
2、乙方负责的工程项目范围:
2.1.乙方负责污水处理MQIC反应器总体工程的工艺与土建设计、附件一所列设备采购与制作、安装与污水处理厌氧反应器调试(含颗粒污泥采购费用),最终达到本合同出水水质要求。
2.2.乙方向甲方提供附件二设备、仪表采购的具体参数、品牌,由甲方自行采购。
3、甲方负责的工程项目:
3.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土建施工以及附件二的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和安装;
4、工程进度
4.1、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现场地质勘探报告,明确工程用地情况,污水来水方式、标高、位置、排水去向,并对所提资料负责。
4.2、乙方收到设计资料后,并由双方确认工程平面布置图后, 日内提供给甲方所有土建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土建施工,土建工期为15天。
4.3、土建施工完成后,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将主体设备物资(见第六条 第二款)运到施工现场,甲方签字确认。
4.4、乙方在主体设备物资运到现场验收确认后,50天内完成罐体制作以及内部设备等附件一所列设备的安装工程,甲方签字确认。
4.5、乙方在具备调试条件(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水质符合合同要求,污水站人员仪器药品配备齐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开始颗粒污泥接种及厌氧调试,调试期为60天,达到合同规定的出水标准。
4.6、出水达标稳定运行三个月后,乙方书面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后组织验收。若无双方确认的理由,15个工作日内不验收则视为通过验收。
4.7、工程期间如遇连续停水、停电;甲方工程款未及时到位;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等情况工期顺延。
5、双方协作内容
5.1、甲方工作内容:
5.1.1、合同签订后,甲方 日内提供4.1条提的条件。
5.1.2、甲方施工前提供场地的“三通一平”,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5.1.3、调试时甲方保证提供的水质和水量符合合同规定,调试前甲方负责配齐化验药剂和配备6名操作工人跟班学习。
5.1.4、安装完成后,甲方操作工人应按规范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在调试期间所发生的水、药剂费、电费等运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工作内容:
5.2.1、乙方负责MQIC的工艺土建设计(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负责设备的采购与制作、工程安装与调试。
5.2.2、在调试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调试大纲、操作规程和分析化验规程。并委派专业人员作为调试负责人,配备工艺、机械、电气、化验等相关技术工种人员承担整个MQIC的调试任务。
5.2.3、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6名专业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操作规程。
5.2.4、乙方在本工程竣工后,提供完整的竣工图4套给甲方。
5.2.5、在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必须现场解决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
5.2.6、乙方负责的安装内容,在安装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合同总价款(含税):¥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6.2、罐体加工完毕,MQIC三相分离器、MQIC汽水分离器、MQIC泥水分离器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双方确认签字后甲方 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6.3、乙方罐体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甲方 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设备安装完成,调试成功验收后甲方 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同时开具全额普通发票;
6.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调试验收合格稳定达标运行后12个月内付清。
6.5、支付方式:转账
7、违约责任
7.1、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经催告后未能改正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余额的10%的违约金。还应当退还所收合同款项。
7.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无双方共同认可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超过2个月,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执行上条。
7.3、如甲方原因(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有误、工程款延期、调试期间需要提升水量而没水等),工期顺延。
7.4、甲方提供设计的资料(土建、工艺)有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处理水量、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等)不能通过验收,由甲方承担损失。乙方继续负责为甲方调试,相关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人工工资由甲方负责。
7.5、污水处理工程达到合同约定指标,视为工程达标合格。
7.6、在正常情况下,调试期为60天,若60天达不到合同约定指标,乙方负责改造半年(因改造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7、本工程和服务中的技术成果(不包括甲方自主研发成果)归乙方所有。双方应各自为对方所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传播给他人及其他单位,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8.1、合同纠纷的解决: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送达事宜的解决:所有通知可用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发出,用电报或邮政快递发出的通知或书信,以电报、邮政快递交发之日或者邮件、邮政快递发出邮戳日期为送达日(但如果发出当日为国家非工作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日被视为送达日,如果收件人拒收电报或邮政快递,同样以电报交发之日或者邮政快递发出邮戳日期视为送达日);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传真机自动显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视为送达。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9.1、乙方对其提供的专用设备(MQIC反应器内所有设备)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五年。
9.2、乙方保证其有相应资质及能力履行本合同。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管件等是未使用过的,且是符合技术附件要求的材质和先进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保证MQIC厌氧反应器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十年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构件、设备等。
9.3、针对今后污水处理工艺运行状况,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对于该项目,自接到甲方反馈信息之时起,12小时内作出工艺调整措施。如需要现场处理时,乙方专业人员将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完成有关的服务内容。在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派人长住现场进行跟踪服务。
10、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中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之工程承揽合同模板(二)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位于 县 镇 村 组的房屋地基以及主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原材料。
2、乙方确保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付建房成果。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振动棒、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2、涉及房屋主体及沉重结构的关键性部分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5、基础:基槽60公分,圈梁40公分,基石40公分,使用石头30立方米。
6、墙体:外墙高米,内墙高米,砌筑时内外错缝采用水泥沙浆,为避免砖块间空隙较大必须采用三·一砌筑法,且灰缝厚度不得超过。
墙体经水泥清光后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7、圈梁:过梁高度不低于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毫米上下圈梁。
8、屋顶:现浇厚度为公分,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9、下水道:
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工程款总额及计算方式:工程款为人民币:69580元,以承建房屋面积为基准,按245元/平方米计284平方米。
2、付款时间:地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给付地基工程款;主体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付款 ,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 天内给付余款。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如果一年内现浇渗漏,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及乙方任何工人之间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合同范本之工程承揽合同模板(三)
为将工程承揽到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负责工作。
乙方负责工作。
二、全部经营费用划分
甲方承担部分:
乙方承担部分:
三、经营费用来源:
四、招揽成功(合同签订)乙方的费用提成:
根据公司制定的《工程承揽费用的计算标准(业务提成费)》选定。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执行公司业务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六、补充内容及特别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招揽费用考评兑现,互不负债后失效。
甲方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之工程承揽合同模板(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诚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承揽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筑装修装饰、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钢结构、消防、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壹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甲方委派项目总监1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各种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状况、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施工班组及职工、材料供应商及租赁商、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款资金流向、政府部门及上级领导检查等进行总监但不参与组织和管理,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5000元/月。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各种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状况、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施工班组及职工、材料供应商及租赁商、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款资金流向、政府部门及上级领导检查等进行总监但不参与组织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按国家税收政策及财务法规的规定缴纳本工程税金。双方约定在现有政策下,本工程缴纳的管理费及税金为结算总造价%。若国家税收政策或财务法规发生修改或变化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支付国家规定税收增加部分。甲方按实际发生额代收代缴政府部门要求交纳的各种保证金、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合同所发生的技术服务费、印花税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同时,凡涉及本项目的其他任何费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由乙方全部承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的支付应由乙方在每次开具建安发票前根据所开发票金额先行支付。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核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4、项目中标后,甲方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将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该项目专用章由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项目资料及本合作工程的业主、监理、质检站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万元/起,并且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万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万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必须由甲方出具时,所发生的保证金及各项费用由乙方提供。并且乙方必须具备一定能力的垫资能力,在工程款拖欠等情况下,能按时支付应付的人工工资及相关费用。
5、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承担。
6、为迎接政府部门的检查,乙方组织相应人员进场后,应立即安排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经理、九大员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尽快替换中标人员,实现人证合一。
7、本工程乙方承包项目需要开具正式建安发票的,应提供相应材料、人工、机械及租赁等正式发票,非乙方承包项目需要开具正式建安发票的其他分包工程,除了需要提供各分包应开正式发票以外,在执行现行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下收取8%的税金和管理费。若国家税收政策或财务法规发生修改或变化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支付国家规定税收增加部分。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若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乙方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如需甲方组织投标无论是否中标,需一次性支付甲方投标费用,具体费用视合作项目的投标规模,根据甲方相关收费标准确定。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投标工作,但甲方不保证一定中标。
2、乙方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包括从前期联系项目开销、资质审查、考察现场、投标报价、工程中标、投标答疑、澄清与解释、中介费、咨询费、投标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合同注册备案相关税费、各种履约担保等现金或保函费用、以及有关手续费、注册登记费、办证费用、资料费等)、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工程项目的一、二级建造师费、九大员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租赁费、直间接费、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备案费、技术服务费、资料费、对外协调费、甲方对业主承诺形成的各种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同时支付甲方为此工程所垫付的所有费用。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职工劳动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及协议。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方面均达到业主和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及合作工程所在地要求预防的各类传染病的规定,按规定实施、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费用。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严禁非法用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组织及编制、洽谈工程结算并承担费用,工程结算签字后及时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备案。任何不予结算的费用跟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担。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劳务纠纷,严格杜绝此类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此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无论何种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平息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的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的劳务队伍,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采取罚款50000元的处罚。
9、乙方在项目运行中必须时刻将质量、安全放在首位。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出现伤亡事故的,乙方负责全部的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急救、医疗、赔偿或补偿、与政府部门的沟通等与之相关或由此引起的一切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若因此发生起诉或政府通报,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所有费用,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5万元的罚款。
10、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五、附则
1、合作方需提供相应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确认其公民身份。
2、乙方须指派专人对财务各项事宜,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乙方需提供支付工程款指定账户的相关信息,如因乙方提供资料出现错误,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3、组成本协议及与本协议可能相关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
(2)双方口头协商的其他说法;
(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4)其他各分包合同。
4、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6、本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乙方所有的债权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期满失效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协议。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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