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房合同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
解,自愿购买该房。
二、该房成交价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
四、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过户的相关证件并无条件帮助乙方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上,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保证房屋在协议签订之前不拖欠任何费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须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房屋购房合同2
购买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 (地区)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实付房款(小写) 元,(大写) 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 元,并于 年 月 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 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 (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 元,还款期限为 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 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房屋购房合同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合同如下,双方自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 室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二、甲方将乙方给付的房款中的 元( 元)作为押金交付乙方保管,待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甲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后,乙方将押金如数奉还。
三、因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保证在具备过户条件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产权手续,如甲方怠于履行协助义务,押金不予返还,并应当承担因过户不能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交付该房屋所有证件。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再行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购房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解除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房屋装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5、如因该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所产生的补偿款或新置房屋等的受益权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该房屋所在 村委存放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屋购房合同4
单位团购房屋指标转让合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在单位职工团购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住房一套(包括地下停车位)。
二、该住房项目位于,具体位置以团购房合同为准。
三、该住房价格、面积以团购合同为准。
四、该住房的楼层及位置按甲方单位最终分配方案确定。
五、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支付,该住房的一切权利亦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收取指标转让费后,对该住房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同时,甲方仅为出售指标,对团购房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均无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或由乙方通过甲方支付收款单位,或以其他方式支付,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实际付款人为乙方。因团购该住房而开具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付乙方保管。
七、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团购房款和税费及相关费用的缴纳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及时将缴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甲方承担责任。若甲方及时通知后,乙方未及时交
纳,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房产证件时,户主名字应办理为乙方。
九、通过协商,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团购指标转让费人民币:(¥ 元)。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购首付款人民币: (¥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 (¥ 元)。
十、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指标转让费,按未支付金额逾期以每天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开发商或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与开发商的团购合同内容变更,甲方不承担责任,且本转让合同不能解除。 十二、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165000.00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以上合同内容是甲方、乙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认可):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认可): 联系电话:
现场证明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房屋购房合同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产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省 市 区 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房产价款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 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 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 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 共 人。
2.乙方是 共 人。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八条: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 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 万元。
出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购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购房合同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购买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在委托期限内认真地为甲方尽快寻找适合甲方要求的.房屋。
2、在委托期限内向甲方不限量地提供房源直到满意为止。
3、协助甲方同房屋出售人签订买卖合同等程序。
二、甲方责任
1、不得与乙方介绍过的房主自行成交,否则乙方有获得本协议中约定的代理佣金。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卖方信息资料转交他人。
三、服务报酬
如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的房产,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0.6%作为委托费用,计金额 元整。
四、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过的卖方自行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本协议中约定的佣金。
五、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房产经纪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房屋购房合同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因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其自建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第层 套)以总价 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屋。
二、甲方承诺:
1、水电安装到户(入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门面及住房门窗安装到位(注:门只安装入户门)。
2、毛墙粉糊,外墙一律由甲方按房屋构造整体粉糊。
3、地板处理可根据乙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议处理。
4、一年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购买了该房屋后,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甲方不能干扰乙方以后的出租或出售。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款。
2、按相关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若乙方在房屋装修时,改变房屋整体结构造成房屋主体出现坍塌,裂缝和在安装中因水路安装引起的渗漏一切后果均由乙方一律承担。
3、保证在购房合同满一年时把剩余保证金一次付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所购房屋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所购房屋总价5%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购房合同8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 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价款和保证金
1.房屋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2.房屋价款乙方分 期付给甲方,每期付款(人民币) 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3.甲方银行卡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 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 五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四万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 五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份,见证人执份。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页)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见证人(签章):
签约日期:房屋购房合同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 第一条:房产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省 市 区 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房产价款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币 元/平方米,总价: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币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币 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 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 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 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 共 人。
2.乙方是 共 人。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八条: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 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 万元。
售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购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购房合同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洛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当事人情况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第二条:房地产状况
房屋[所有权/共有权]人名 ,房产证书号 。房屋地址 ,设计总层数 层,本房屋所在层为 层,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 ,土地使用权证号 ,其他情况:由于土地证尚未办理,约定甲、丙应在具备办理土地证得条件下配合乙方在 日之内办理完毕。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包含的(配套初装费或使用费、维修基金等)相关配套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及支付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第五条:付款方式:银行按揭贷款方式。
第六条:房屋付款约定:
1、定金约定:
甲、乙、丙三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丙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大写)¥ 。
2、首付款约定:
甲、乙、丙三方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证过户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首付款人民币 。
3、余款约定:
余款人民币 (大写)¥ 。在银行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甲方。
第七条:交付的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权属证明交于丙方代为保管,并承诺于 日腾空该房屋,同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 日将该房屋产权名下的所有户籍迁出,及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天然气/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八条: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洛阳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4、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5、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的房款付款约定,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按时支付中介费用。
3、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相关费用。
三、丙方的义务
1、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2、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3、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4、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四、责任:
1、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赶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 %补偿协议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协议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1点约定处理;
(4)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相关事宜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各方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如遇合同或收据丢失,应在结件单上注明。
2、待该房屋过户办理完毕,由丙方通知甲乙双方结件,5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拒不签结件单,则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将房款支付甲方,或将房产证交于乙方,并视为结件完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经手人:
签约日期:房屋购房合同11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出诉讼。房屋购房合同12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享有平等知情权。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省__县 的自建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由于系自建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故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将来如果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承担房屋购买后的一切义务。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购房合同13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层,共__(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付 元,剩余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四条交付期限: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六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受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购房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 方拟合资向 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现甲乙丙方就合资购买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产情况
由 开发,位于 ,合同约定面积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 元。
二、出资比例
甲乙双方按购房总价联合出资购买该房产,出资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为合理应对当前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或乙方
为代表与房产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等合同、协议
四、出资比例
双方联合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比例各为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所有权益,并承担因购买该房产及今后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购房款、税费等一切支出。
五、房款、税费支付
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了受让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费用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自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
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担的部分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六、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
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各自的证书。
七、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
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九、文书送达
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房屋购房合同15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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