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书

时间:22-11-17 网友
土地租赁协议书1.土地租赁协议书1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面积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第二条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三条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 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第四条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第五条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第六条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第七条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条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2.土地租赁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土地租赁协议书3

  甲方协议: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欠乙方建校工程款壹拾叁万元,于 年归还叁万元,下欠壹拾万元整已拖欠五年零1个月,利息8.8‰,利息为53680元,本金加利息共欠壹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

  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大魏店学校豫零四公路南沿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以此来顶抵镇政府拖欠乙方的153680元建筑工程款,原订建筑合同全清执行终结。

  三、租赁土地面积,自大魏店学校二门正北7.5米归学校所有,从学校二门正北7.5米处到豫零四公路归乙方3人租赁,东西宽与大魏店学校校院相等,租赁地面的.附属物一切归乙方所有。

  四、大魏店学校到豫零四公路有一条6米宽南北通道,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管理,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内设障碍物不利另一方正常通行。

  五、乙方不得在租赁地开设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生产经营场所。

  六、租赁期五十年,到期后,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地面上所有附属物给予作价赔偿。

  七、此协议由镇政府责成中心校负责执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但如果在两个月内,因出租土地引起纠纷或引起不安定因素,本协议作废,由邢口镇政府负责按原订合同清偿拖欠乙方三人的建筑工程款壹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利息仍按8.8‰计算。

  甲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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