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经营合伙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酒吧经营合伙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酒吧经营合伙协议书1合伙人:甲(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方式:
经各合伙人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风险告知: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人脉优势、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特色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水、饮料、点心、水果、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不限,自 年 月 日起,至酒吧转让、转向时止。
第五条出资额、期限
1.前期共投资金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收益相关情况约定如下:
甲方以现金 万元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乙方以现金 万元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丙方以现金 万元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按实际投资金额比例获取收益,后期如需追加投资,经合伙人会讨论通过,各合伙人按各自股份份额相应追加。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风险告知: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六条工资、奖金、红利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全职参与酒吧经营管理的合伙人发放工资,发放标准按所从事岗位和职务另行制定;兼职或非全职合伙人不发放工资,视具体情况可报销费用。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每季度向部分合伙人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贡献度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红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红利,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折旧损耗、需缴纳的税费等费用,结余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扣除下月周转资金后以合伙人的分红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再增加合伙人人数,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不享有入伙前的企业利润。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2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相关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总负责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伙人会报告工作;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体规章;
5.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合伙人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8.支付合伙债务;
9.组织召开合伙人会议、执行纪律;
10.本合同或合伙人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陈逢源、张俊文分别为财务会计和出纳,任期一年。财务制度、审批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权限为另行制定。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各合伙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累计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分红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对核对财务帐目的权利;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2.积极为合伙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3.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遵守合伙企业的章程、接受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4.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5.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此行为,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按当时的经营状况清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等报酬费用;2.合伙所欠税款;3.合伙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债务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违反达两次以上,经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对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冲公。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合伙人(甲): (签字和指模)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 (签字和指模) 年 月 日
合伙人(丙): (签字和指模) 年 月 日
酒吧经营合伙协议书2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综合利用自身资金、管理、创意等各种资源,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经营一间酒吧,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酒吧名称地点:
酒吧。
酒吧所在地: 。
二、合伙经营项目、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类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茶、各种特色小吃等。
三、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为期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 年。
四、出资:
本酒吧总资本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
1、甲方以现金收购原合伙人出资,及现金 万元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乙方以原酒吧份额,及现金 万元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丙方以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折合股本 ),丙方出资只参与经营利润分配,不参与实际财产、现金的清算分配;承担个人份额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合伙人的出资,由合伙负责人 保管。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五、盈余、工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劳;如需另外征召雇员时三方协商解决。
2、盈余: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净利润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红一次。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因合伙人违法、或个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伙,责任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全部损失。
3、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实际经营执行人为丙方,丙方应认真管理、按时到岗、做好经营业务及账务管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酒吧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有争议时,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诉至 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份;
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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