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全协议9篇

时间:22-09-09 网友

装修安全协议9篇

装修安全协议 1

  甲方: 装饰公司

  乙方:

  一、进场施工许可:

  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二、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 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四、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3、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10、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1、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3、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4、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五、事故责任: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 装饰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 (盖章)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安全协议 2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装修)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精装修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协议。

  一、 甲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商提供图纸。

  2、 向分包商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

  3、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商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商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 承包商负责组织、协调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对分包商安全施工实施监督和指导。

  5、 审查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对分包商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资格情况进行核查。

  6、 督促分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与体检工作,为分包商的合格员工统一办理“施工临时入厂证”。

  7、 工程开工前,向分包商提供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文件,并对分包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保留完整的交底记录。

  8、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传达上级及业主管理方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境管理大检查,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

  10、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文件。

  11、 审核乙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2、 审核乙方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 如因甲方原因耽误乙方安装时间,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1、 进入现场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和体检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 将组织机构及班组建制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分包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商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商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5、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6、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严格执行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规划”及相关文件。

  三、 其他补充条款:(以下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代表: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监督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安全协议 3

  家庭装修房主要通过对方案设计的审查,最后确定家庭装修的用材、施工方法及达到的标准,室内装饰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的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它是建筑物与人类之间、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起连接作用的纽带。

  家庭装修安全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 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编码: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家庭装修安全协议书范本

  为确保XX公司(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 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XX公司物业管理处(甲方),与 (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 (一并为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商厦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管理处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 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 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 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 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XX公司装修流程(略)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

  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

  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

  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度。

  1

  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1

  5. 本协议一式三份,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管理处 (业主租户)签章

  装修公司签章

  日期 日期

  家庭装修安全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

  6) 过道,计 平方米;

  (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 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市地方标准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

  (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

  (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

  (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 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

  (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编码: 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安全协议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住址:

  工程内容

  乙方按要求承包甲方位于 商品房,房屋装修工程(包含:水电气管线铺设、墙体改造、洗手间及厨房阳台整体装修等)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

  1、装修期间,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负责装修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装修现场的人员。

  3、乙方在装修施工中凡涉及电路改造等特殊施工项目时,应由具备相关操作资格人员进行施工。

  4、乙方如在装修过程中,造成设施、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装修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己方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因装修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应对己方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自我保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出现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人员自己负责。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安全协议 5

  甲方:上海XX公司

  乙方:

  根据本大楼进行二次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1、装修请与工程部门联系,在装修工程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并改动大楼原消防设施的租赁方应先将装修方案平面图及时送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由消防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装修单位在装修前向工程部门送交装修报告、装修计划及有关资料,经工程部门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前必须将电工操作证、装修负责人安全管理证复印件送交物业管理部审核,经物业部和安监局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装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损失的,装修完毕后按规定退还乙方。

  4、乙方同意交纳本装修项目的管理费计10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础上,水、电费在施工完毕后按计量表结算水、电费用。

  5、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大楼原有的结构,在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下,可对其内部结构作局部调整。对拆下的原建筑材料和部分照明设备(包括分隔板、木料、轻钢龙骨、窗帘、门、吊灯开关、卫生洁具等)应完好的交工程部门。施工期间,楼板开槽、外立面打洞等请先与工程部门联系,经认可后方可施工。

  6、所有装饰材料须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并提供有关的产品说明书交给工程部门,竣工后消防验收均由乙方负责。

  7、在现场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须向物业管理部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施工措施后方能动火。动火完毕必须检查遗留火种,每隔20分钟检查一次。经过3次检查,确实可靠安全,监护 能撤离动火作业区。特别危险区域严禁动火。

  8、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足够数量的灭火机,施工人员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并实施安全措施。

  9、附设的原有消防设备及消防报警系统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应先将改动方案平面图及时送交区消防局审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闭,装修后必须符合消防规范。

  10、电气方面:乙方须提供完整的电气施工图纸。安装必须在满足用户使用的同时,要符合用电规定:一个回路容量不超过计划10A,电线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兆欧,插座安装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电气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电线必须穿管,管子必须安装到位,强电和弱电必须分开。

  11、空调方面:房间内的分隔必须符合空调设计要求,具体细节应听从甲方专业人员意见。

  12、为客户装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本大楼的有关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定,共同合作使装修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安保部门备案,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装修部位无关的其他楼层,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楼内住宿。

  14、装修材料托运数量大的,须提前一天向物业部办理货运电梯使用手续(不得使用客运电梯)。

  15、如乙方因装修工程时间紧张、需延长施工时间的,必须经物业部同意。施工期间开槽、敲打等工作应安排在下午18:00后施工。

  1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大楼配电室,不得任意从配电间内拖接任何线路。

  17、现场建筑垃圾应装袋,由乙方按市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临时垃圾存放时间不准超过24小时。做到临时堆放,即时清运。如违反规定,罚款100元/天(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18、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违反核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有权停止其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区质监站及甲方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施工期间如损坏其它设备及建筑结构,应由乙方赔偿损失。

  19、从甲方交房起,该房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乙方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有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20、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本大楼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并提供新增设备的样本及有关说明书,以便今后维修保养。

  21、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上海XX公司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装修安全协议 6

  委托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保证整个装修工程顺利实施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修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述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二、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事先对所属员工做好施工规范教育,施工安全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在向下级员工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好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随时检查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制订的相关的施工规范、安全规程和遵守临时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4.所有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许随意拆除和变更现场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作相应变更时,应请示甲方现场负责人,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使用和损坏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施和设备器材。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检查、监督、保护(非工作时间和非施工场地内除外)。

  7.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内酗酒、赌博,需严格遵守施工各项管理制度。

  8.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9.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装修安全协议 7

  为确保 室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 苏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业主(甲方) ,与 (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2、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3、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6、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平方米。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按照小区物业规定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宅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8、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0、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安全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1、本协议一式 份,物业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人员各执一份。

  物业管理处:

  (业主/租户)签章:

  装修人员签章:

  日期:

装修安全协议 8

  范本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每二条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每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就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级,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用品、安全用具。

  2.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3.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输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作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志。

  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就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第五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交该保证金全款退还;基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额数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生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有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它生产区域或擅自运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到,乙方按100至500/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范本二

  为确保xx商厦有限公司(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xx商厦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甲方),与 (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 (一并为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商厦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管理处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xx商厦有限公司装修流程(略)

  7、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15.本协议一式三份,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管理处 (业主/租户)签章

  装修公司签章

  日期 日期

装修安全协议 9

  甲方:

  乙方:

  根据本大楼进行二次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1、装修请与工程部门联系,在装修工程面积达——平方米以上并改动大楼原消防设施的租赁方应先将装修方案平面图及时送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由消防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装修单位在装修前向工程部门送交装修报告、装修计划及有关资料,经工程部门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前必须将电工操作证、装修负责人安全管理证复印件送交物业管理部审核,经物业部和安监局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装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币——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损失的,装修完毕后按规定退还乙方。

  4、乙方同意交纳本装修项目的管理费计——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础上,水、电费在施工完毕后按计量表结算水、电费用。

  5、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大楼原有的结构,在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下,可对其内部结构作局部调整。对拆下的原建筑材料和部分照明设备(包括分隔板、木料、轻钢龙骨、窗帘、门、吊灯开关、卫生洁具等)应完好的交工程部门。施工期间,楼板开槽、外立面打洞等请先与工程部门联系,经认可后方可施工。

  6、所有装饰材料须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并提供有关的产品说明书交给工程部门,竣工后消防验收均由乙方负责。

  7、在现场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须向物业管理部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施工措施后方能动火。动火完毕必须检查遗留火种,每隔20分钟检查一次。经过3次检查,确实可靠安全,监护人才能撤离动火作业区。特别危险区域严禁动火。

  8、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足够数量的灭火机,施工人员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并实施安全措施。

  9、附设的原有消防设备及消防报警系统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应先将改动方案平面图及时送交区消防局审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闭,装修后必须符合消防规范。

  10、电气方面:乙方须提供完整的电气施工图纸。安装必须在满足用户使用的同时,要符合用电规定:一个回路容量不超过计划10A,电线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兆欧,插座安装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电气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电线必须穿管,管子必须安装到位,强电和弱电必须分开。

  11、空调方面:房间内的分隔必须符合空调设计要求,具体细节应听从甲方专业人员意见。

  12、为客户装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本大楼的有关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定,共同合作使装修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安保部门备案,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装修部位无关的其他楼层,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楼内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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