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精选7篇)

时间:22-11-06 网友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精选7篇)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纪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时刻: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证》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在丙方的介绍和见证下,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差不多状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米,室内附属设施见附录。

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已对该房的相关附属证书及甲方的身份证件审查确认。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作为 用途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状况下,不得擅自转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用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免除乙方 天的租期作为乙方的改造房屋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限。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应提早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许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季□半年□年,租金以□月□季□半年□年方式支付,支付时刻为 ,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乙方同意该房之日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出具收条。

2、付款方式接受□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

五、其他费用:

1、甲方应将乙方同意该房屋之前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治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部付清。

2、乙方担当该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治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并将缴费清单的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商定收取房租,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商定使用房屋,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依据合同商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3、该房屋在非因乙方过错使用的状况下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及担当修理费用。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晰,无使用或产权纠纷;如遇房屋出售,需提早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的商定要求甲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同的商定履行修缮义务。乙方应按合同商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将该出租房屋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疼惜使用该房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变该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转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将该房屋转租。

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并遵守小区物业治理规定。

5、乙方因过错使用,导致的房屋毁损,有修复的责任并担当修理费用;乙方关于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有修缮的责任并担当修理费用。

八、押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自同意租赁房屋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如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每日依据月租金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如乙方逾期交纳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其次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实行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担当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

5、遇到政府准备拆除此出租房屋或发生不行抗力大事,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九、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中介费用担当: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 元,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 元。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全都同意丙方执一份留作公安机关备案,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室内附属设施清单

其他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座落于xx,面积xx租给乙方,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现已未抵押。

二、租赁时刻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整xx元,支付方式,押金人民币xx元。签定合同当天内支付六个月租金和押金(1个月租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季度提早一天交付下季度租金。

三、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费、物管费、卫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期间,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特别状况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需提早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押金数,并办理好退租金和退房屋的交接手续。房屋如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担当责任。

五、甲方的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刻向乙方供应租赁房屋,延迟期间内甲方应按20元/天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假如拖欠租金,应按20元/天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甲方能够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有意或过失造成租金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需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5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全部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接着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消失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方:

经甲、乙双方在公正、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 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 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 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 元人民币,相当于 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往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早 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给中介方。

差不多费用:乙方担当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治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中介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要紧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差不多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需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修理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时刻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供应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中介方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需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 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依据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早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询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4篇

托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托付人与中介人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托付事项

甲方托付乙方在托付期限内为其中介查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歪线),并关心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

坐落: □;楼房为 室 厅 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自然 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 □;结构: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元□;租期: □;房屋用途: □;

房屋权属:

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供应以下服务: .

其次条 托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托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伴随甲方到(房屋租赁范本)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 看房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查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不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供应必要的关心与协作;

(三)应对乙方供应的房屋资料保守隐秘;

(四)不得在托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托付事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查找房屋,将处理状况准时向甲方照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供应联络、关心、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供应的房屋资料差不多事先核实,同时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不条件要求;

(四)不得供应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状况、个人信息、商业隐秘等保守隐秘;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全部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全部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 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托付事项的完成

“完成托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托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供应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供应联络、关心、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托付事项未完成。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伴随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担当。看房费用为:每次 元。甲方能够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 元,可看房 次。

乙方完成托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托付事项后应得的酬劳。

乙方完成托付事项的,甲方应依据实际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

托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托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担当。

非因乙方有意或过失导致托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能够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照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托付

乙方将托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托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能够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据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商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依据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商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依据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据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供应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依据 标准支付违约金。 甲方除按商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全部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全部权纠纷或者其他任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依据 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商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商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全都能够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实行书面形式,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商定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地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假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地点性法规对托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不规定的,从其规定。

托付人:中介人:

签约代表:托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刻: 合同签订时刻: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5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公正、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差不多状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转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其次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

1.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2.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 (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 (季/年) 日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治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商定的责任后 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押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XXX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乐观关心,不得阻挡施工。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施负有妥当使用及维护义务,对各种或许消失的故障和危险应准时消退,以幸免一切或许发生的隐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日常的房屋修理由 方担当。

因乙方治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赔偿。 乙方不得任凭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转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阻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商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接着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租赁期内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可转租。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需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早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必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担当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5.不管乙方是否提早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及家庭经济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商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接着租赁,则须提早 个月书面对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接着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商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转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有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 提早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早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当日将乙方的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需遵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治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担当。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阻碍建筑物四周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租赁期间双方必需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6篇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全都同意房屋租赁事项,达成条款如下:

一、租赁房屋座落在,租房用途为之用。

二、租房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租期为年。

三、房屋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为元整

四、租金每月为 元, 月一付,租金必需提早一次性付清才能使用出租房。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

五、保证金:

1、交付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用于房屋、水电等设施损坏修理及毁约费用。

2、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当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3、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反协议中的任何相关事项,甲方如数返还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六、出租人交房时刻: 年 月 日。

七、乙方租用后应留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并自行办理相关居住证、工资保证金等手续、担当相关责任。

2、乙方在租房过程中,涉及与乙方相关的第三方及乙方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乙方应留意居住平安,自行实行防火、防盗等平安措施;加强用电平安,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关于防盗、防火和用电平安经常进行检查。在租用期间,乙方发生偷盗现象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担当。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转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状况发生除没收押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4、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于每按时上缴出租人,电费元/度,水费元/吨。

5、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转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时需保留已进行的装修并恢复房屋结构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空调等生活电器装和拆除时发生任何涉及人员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损失及责任。

八、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后,甲方不得提早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需与甲方协商全都,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3、协议期内,乙方假如消失以下任何状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缘由造成甲方提早收回房屋的任一状况下,乙方都必需按协议缴清全部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全部钥匙及有关物品,假如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九、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状况下,能够获得先续租权,但必需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状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同时乙方超过十天未对自个儿的东西作出处理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一切财物作无主处理。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全部条款必需执行。

十一、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二种方式解决:提交余杭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如遇国家或集体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的,乙方必需无条件听从征用拆迁规定,并在限定时刻内全部搬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贰张,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名联系电话:

乙方:

签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中介的租赁合同 第7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其次条:供应设备

1、甲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三条:租赁期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狡猾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 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能够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治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治理费由 方依据物业治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别状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任凭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

4、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5、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6、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八条:修理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全部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修理保养时,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准时支配修理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修理保养费用由甲方担当,但若由于乙方缘由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担当。

3、属乙方全部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担当费用。

第九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准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有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担当。

第十一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有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状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必需遵守本大楼的物业治理制度。

2、必需妥当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平安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 治安、 和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接受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难及其他不行抗力大事,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担当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峻阻碍,租户(业主)反映猛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状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消失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患病的损失。

第十六条:特不讲明

1、除第十六条和其次十条所述缘由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别状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早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头前,由于乙方缘由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七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全部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八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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