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优秀模板7篇)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甲方):
位址: 电話: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位址: 电話: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 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 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2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分征号玛):
位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話: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名:
(身分征号玛):
位址:
邮政编码:
电話: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号,共层,房屋结构为,乙方租赁房屋共层。
面积:平米。
第二条:房屋名称:研发综合楼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四条:租金给付方式。
租金采用按半年方式给付,每半年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以后依次交付日期为准类推。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1、甲方于年
2年月日前为乙方装修期,在此期间内无论乙方发生任何情况,租金均按本合同规定日期起算,不得顺延。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营业,装修日顺延至乙方营业日。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的承诺。
1、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属于甲方自由房屋。
2、租赁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应提前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卖通知后10日内,不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房屋出售后,由买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
本合同继续履行。
3、甲方转让、抵押该房屋不得影响本合同效力。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房屋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失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的决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若确实需要改动,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对房屋进行改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
1、水,电费、取暖费。
2、天然气费。
3、与乙方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房屋所有权有关的费用,包括房屋取暖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需将房屋退还给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转让、转借他人使用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的。
3、拖欠租金达半个月的。
4、利用承租房做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乙方在装修期不得终止本合同履行,如乙方单方终止应赔偿甲方一年租金损失,并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状。
如在双方未达成终止合同前,乙方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对变动的房屋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所有装修及设施的费用)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计算方式:以乙方出示的计算机台帐取月平均值,直至乙方再次开业为止)。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需征用本房屋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对于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第十二项规定的,需要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已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时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号)(以下简称“原协议”),乙方租赁甲方位于【地点】的【号】房间。现乙方打算退租,甲方打算把房屋租给别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退租位于 ,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违约金,并在乙方搬出日后5日内,在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房租后(计算到乙方实际搬出日)退还乙方押金和乙方已缴纳的房屋租金。
第二条 乙方必须于__年__月__日前搬出 。乙方每逾期一日搬出,则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
第三条 甲方须保障乙方在搬出过程中无第三方阻扰,如因第三方阻扰造成乙方无法顺利搬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乙方搬出之前 须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纳房租。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日开始原协议自动终止。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都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能,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4篇
一、协议双方
出租方
性名:
身分征号玛:
联系电話:
承租方
性名:
身分征号玛:
联系电話:
二、协议事项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壹套住宅租给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正、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三、协议内容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于 市 产业园区 .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作为乙方的住宅用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__年,从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
第四条租金:每年 元。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每年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第一年的租金 元,乙方于 年__月 日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甲方收取租金时,不向乙方出具正式票据,若乙方需要正式票据,其开具正式票据所需的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在乙方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后三天内,甲方应将出租的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电話费、光缆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本协议书规定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对于上述各项费用的交纳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或向有关部门查询。
第八条甲方租赁房屋内包括空调__台。电视机__台、电热水器__台、双人床__张、沙发__套、写字台__张及 等设施,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维修约定:
1、甲方负责维修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门、窗;供水、排水、供气、供暖主管道和设施及其所需的费用。
2、乙方负责维修供水、排水、供气主管道以外的支管道及配件;室内电器线路、开关、配件;门、窗、锁;卫生洁具配件;以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电器、家具等设施及其所需的费用。
第十条租赁房屋装修及改善、增设设施的约定
1、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2、乙方若因住宅需要,在不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善或增设有关设施。
3、租赁期满,由乙方改善、增设租赁房屋设施的处理意见:凡是由乙方改善或增设与租赁房屋主体结构连接在一起的设施,拆除后将影响房屋基本设施功能的或甲方将支付其他劳务费用的,乙方不能拆除,由甲方负责处理。其余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将承租的房屋作为质押、抵押物;更不能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偿还债务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在承租期内给甲方或邻居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注意安全,且不能因个人行为影响邻里生活及安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解除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乙方不交付或者不安本协议书规定缴纳房屋租金达半个月以上时;
乙方所欠的各项费用达伍佰元以上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时;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时;
乙方将承租的房屋用于质押、抵押或偿还债务时;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不承担承租房屋维修责任,只是租赁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时;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设施时;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时;
遇到不可抗力,本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时。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达半个月以上时;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不承担出租房屋的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时;
遇到不可抗力,本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时。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甲方房屋的时间为: 年__月 日前。若乙方不续租,延期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的租金,乙方若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族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书中止或解除时,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预收的房屋租金余额,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拖欠租金金额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乙方除纠正违反行为外,转租期间还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的租金;如因转租造成出租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按当期商品市场、劳务市场或房屋交易市场的最高价格向甲方赔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十五条第1款第、项规定给甲方造成出租房屋或设施损坏时,乙方应按当时商品市场、劳务市场或房屋交易市场的最高价格向甲方赔偿损失。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书中止或解除时,乙方预交的房屋租金余额,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要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房屋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费,电表: ;水表: 煤气 ;
第十九条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提交 仲裁。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5篇
出租方(又简称甲方) 身分征号玛
承租方(又简称乙方) 身分征号玛
中介方 签约位址
经过协商,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为 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位址: 小区 号楼 室;房型规格 ;居
住面积约 平方米;间数 间,留用设施(附室内设施清单),房屋产权性质 自 有 。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到期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总租金 元。付款方式为 ,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出租方验收没有问题后,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是 否 含押金);
3.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通讯及网络、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均由承租方支付。支付形式:电视费和治安费、物业费、暖气费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其余的费用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收费方。
4.租用之前,出租方应确保房屋内的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正式承租前,对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如超过应该验收的时间达到 日,出现损坏,应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恢复至原样。
5.租用期间,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并补偿相当于一个月房租金给对方,并同时要求结清房水电气等费用。
6.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 天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者拒交,超过通知时间10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同时要求结清房水电气等费用。
7.租用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承租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8、房屋出租期间,承租方应保持房间内的一切设施完好无损、墙壁干净。如发生墙壁污损,应负责恢复至原样;如发生家具、电气等设施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燃气、暖气、通讯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缴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出租方必须确保承租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承租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
7. 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配合出租方及时给予修复;如属人为损坏的,承租方应给予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承租方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
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约定的事项:
房客在使用燃气、水、电、暖气等设施时应注意安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話: 联系电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6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建物位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市 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 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整(含管理费)。乙方以 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 年 月 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 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以汇出日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 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协议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协议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协议相关的所有税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話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协议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
甲方(盖章):
征件号玛:
联络位址:
电話: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征件号玛:
联络位址:
电話: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新版自建房房屋租赁合同 第7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置 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 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 方承担; 所有权属 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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