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书15篇

时间:22-11-01 网友
合伙人协议书15篇

合伙人协议书1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戊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戊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书2

公司为合伙人形式的营运机制,合伙人之间在充分信任,友谊重于生意的大前提下,达成如下股权协议:

第一、 合伙人界定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除此之外,任何新加入的合伙人,必须由以上两人全体同意方可重新界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 投资情况及股权比例

(姓名), 年实投资金¥ 万元, 年实投资金¥ 万元,实投资金共计 万元,所占股权比例: %;

(姓名), 年实投资金¥ 万元, 年实投资金¥ 万元,实投资金共计 万元,所占股权比例: %;

第三、 合作范围界定

1、 由 公司签署代理协议之内的,所有品牌的货物;

2、 由双方合伙人共同参与洽谈、跟踪、运营的临时独立业务;

3、 非公司代理范围之内的,由一方单独操作的临时独立业务,不在此合作协议范围之内,由此产生的`成本及费用也要单独记账核算。

第四、 合伙人享有的权益

1、 全职在公司工作的合伙人,除享有合理的薪金之外,全额购买社保;

2、 每年度末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享有按照股权比例的利润分红;

3、 所有合伙人享有公司规定或者商定的额外福利待遇,如: 旅游等,不能参加或者接纳者,视同自动放弃,公司不再另行补贴。

第五、 投资风险

1、 由于经营不善造成公司亏损,首先列入公司损益账目,如果合伙人停止合作,那么合伙人将按照股权比例分担亏损金额;

2、 由于商业纠纷、政策处罚等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直接列入公司损益账目;

3、 由于各种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经营而停止合作,最终产生的债权债务合伙人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担。

第六、 融资扩股

1、 任何形式的融资扩股行为,必须由双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在引入新的股东之前,合伙人要正确评估公司的股权价值,核算出融资金额及股权出让比例;

3、 双方在等比例退让的情况下共同出让股权。

第七、 退出机制

1、 双方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退出股权,首先由公司按照当月末的财务账目,清算截止目前的已经完成业务的损益情况,所有未汇款业务只能按照发货成本核算;

2、 在核算完所有资产的情况下,盈利状况: 首先退换投资股本金,然后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当下股权收益;亏损状况: 按照股权比例扣除应当承担的亏损金额后,退换余下股本金;

3、 股权的回购首先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其次公司其他员工才可以参与购买,再次才可以出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员;

第八、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合伙人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双方签章后法律生效,一年一签。

公司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 %。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清算账册及出资比例给予支付。

第四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盈利的7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3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4、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书4

合伙人甲: 姓名 ,性别 ,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

合伙人乙: 姓名 ,性别 ,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

合伙人丙: 姓名 ,性别 ,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

合伙人丁: 姓名 ,性别 ,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

第一条:合伙目的: 。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 以 (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二)合伙人乙 以 (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三)合伙人丙 以 (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四)合伙人丁 以 (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

(六)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六条: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从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从事)

(三)合伙人丙---(从事)

(四)合伙人丁 --(从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销;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年内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两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 (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合伙人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施工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甲方负责现金出资;乙方负责施工,并由甲方负责工人工资的发放。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甲乙双方6:4的比例加以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两方协商同意;

七、合伙期满:合伙期满,甲乙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另一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时间:

合伙人协议书6

甲(姓名):

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现住址:

现住址:

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 的字号 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为 , 系该店铺的 。

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 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 万元。

甲(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丙(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 。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年 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 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X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 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 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 %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 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 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 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 年 月 日签约日: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县 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合伙人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互利共羸,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共同经营 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利用甲乙两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两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五、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平均分配。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甲乙合伙人同意。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平等:

1、甲乙双方的权利平等,共同对外开展业务,提高店铺的经营范围和管理店铺的日常行为工作。

2、甲乙双方如对店铺的经营收支情况有质疑,任何一方都可无条件要求对方当面理清收支的具体情况。

八、合伙两人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两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即行推举清算人,(中间人或公证员)3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两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合伙两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合伙双方两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合伙人甲:(签字盖章)

合伙人乙:(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乙身份复印正反面:

正面 反面

合伙人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

至20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20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合伙人协议书10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 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 、乙方 、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丙方: (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书11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淘宝网店销售以及市集销售而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所有适宜销售的产品(含淘宝店铺销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经营项目及范围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过方可操作执行。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暂定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顺延,由四位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帐户情况等

1、各合伙人以1:1:1:1的方式进行出资。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折旧。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同年收益及开支情况进行清算。

4、设立存取款联名户口,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1:1:1:1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

④其他;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强化合作事业推广;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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