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甲出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乙出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3.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担任法人代表。
4.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企业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四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王某身份证号:
乙方:章某身份证号:
丙方:戴某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方承诺其拥有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江阴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 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江阴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江阴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江阴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
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江阴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 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 乙方: 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 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 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
三,公司现有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 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 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 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 万元;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时间: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四)
合资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资人:(签字)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五)
1
合资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资人:(签字)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六)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 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 分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 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 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 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 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 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计。 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 分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七)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1、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合作时间
(1)合作方式:甲方出资金人民币 元,占股 %;乙方出技术,占股 %。
(2)合作项目的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3)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2、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4、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5、该项目盈利后,乙方占 %利润,甲方占 %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6、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八)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 ,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 出资的形式 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 出资的形式 出资的时间 丙方出资 出资的形式 出资的时间 丁方出资 出资的形式 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 %;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
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注:
丁方实际出资为万元);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 %,乙方可分得利润的 %,丙方可分得利润的 %,丁方可分得利润的 %(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
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 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九)
合资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资人:(签字)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十)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甲出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乙出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3.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担任法人代表。
4.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企业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协议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四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协议。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本协议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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