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5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
甲方根据农户委托将其承包经营的徐桥镇桃铺村铁铺、王寨两组87.6亩山场、旱地土地(地名、面积、平面图附后)承包给乙方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转包(承包)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_年5月 日起至4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
承包土地的租金为每年200元/亩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分四次支付租金。每五年的第一年支付一次。计人民币捌万柒千陆佰元整。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承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甲方必须协调乙方工作,使之水、电、路三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而引起的与社会所发生的矛盾纠纷,给乙方合法经营的环境。
8、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租赁范围内地面附属建筑物(农作物)清理工作。
9、乙方务必在租赁期满(不再租用)清理租赁范围内的建筑物或种植物。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乙方在承包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徐桥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2转让方: (三人)(简称甲方)
受让方: (二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的承包地(面积: ,四址界限: )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
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八、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3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情况
林地名称(小地名) ,座落 乡(镇) 村 组,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流转期限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它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发包方、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四)如乙方对现有林木进行低产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后,林地、林木归还给甲方。
(五)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六)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地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出租、抵押融资等经营活动,但必须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九)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流转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 元,流转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给乙方的,价格 元。合计 元。(一)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详见收条(附件4)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100000.
(二)如违约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为损失额的100%.
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生效。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林地承包管理机构鉴证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林地流转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流转的面积约为亩,实际丈量面积为。流转方式为出租。
二、流转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转包的租金为每亩
四、协议签订以后,每个月租金一付,必须在第一个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相邻土地农户的关系。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必须按时付给甲方土地租金,若未按时支付,每月按租金总额2%支付滞纳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2、流转期内,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及乙方的经营性补偿,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期满,乙方要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九、纠纷解决办法流转期内,如果在承包使用土地上,有村民纠纷,甲方要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5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 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时间为 年月日 。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6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转让价款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章):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7[ ]土让字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 ,数量 公斤,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8合同编号: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9甲方: 乙方:
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座落于 地界,因乙方家离该地太远对其无法管理及使用,现今与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征地户)协商,将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与甲方座落于惠水县和 平镇 平方米自留地互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土地
甲方土地约为 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 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
三、互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
交付的时间为 。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章): 鉴证单位(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0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 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1甲方(承包转出方): 住址
乙方(受让转入方): 住址
丙方(发包方):
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还必须经发包方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稳定(采取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需重新确立承包关系)不变;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流转;
3、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4、确保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受让方必须具有较好的资信和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7、承包转出方应主动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二、流转土地状况及用途序号座落地名等级面积(亩)用途12合计
三、流转方式及期限甲方采取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有权获得其转让前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应补偿;
3、协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有权获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3、按时交纳流转费用;
4、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随意弃耕抛荒。
六、履约时间、方式流转费用(或农产品)共计 元(或公斤),在当年(或以后年度每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或公斤)。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或者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当年流转费用(或农产品)的 %支付,自违约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付清。
八、其他事项
1、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丙方有权提出对乙方的资格要求,并对乙方的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不同意转让;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执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补充,补充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如与现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规定为准;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盖章):
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2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3市 县(市、区) 镇 村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让 方): 住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亩以 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 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 月 日和 月 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兑付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
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补充栏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4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镇__村__组__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 。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 。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 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5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 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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