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协议书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进行餐饮合作经营,共享经济收益,甲方将经营中的学院餐厅窗口与乙方合作经营,即甲方提供相对完善的经营场所,乙方负责厨艺技术及销售,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经营活动中由甲方统一安排指导其经营工作,经双方协商,并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 经营地点
二、 合作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负责工商税务、卫生、学校等事务协调事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2)负责对乙方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个人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进行警告、经济处罚、停业整顿,三次整改无效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3)甲方提供共用就餐场所,共用就餐部分供就餐人员公共使用。
(4) 乙方法人必须自行经营。在经营过程中,严禁私自转让,如果发现乙方法人连续一个月没有亲自参加窗口的管理和操作,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未经餐厅经理或公司领导人同意,不得私自转让正在经营中的窗口。
(2)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照公司统一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去经营,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公司宣传活动及经营策略。
(3)为保证饭菜质量、价格稳定,乙方饭菜价格必须服从甲方及学校的统一管理和规定,经营品种统一核定后不准私自变动。否则被公司领导及学校领导发现,进行罚款、辞退处理,押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4)承租人必须提供个人及雇员的身份证、健康证。
(5)为保证饮食安全,乙方烹饪饭菜所需的原料由校方、甲方签合同的有资质供应商统一供应,不得随意购买。违者罚款、没收。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学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公司统购制度,严禁购买、加工、出售劣质、过期、霉变、有毒及有碍师生身心健康的食物。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及疾病传染源,查明原因后,对受害者造成的不良影响、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后厨由甲方按经营品种的需要统一标准配置,乙方有偿使用,费用按采购价向乙方收取,或者按平均年限比例收取折旧费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由乙方使用保养,乙方在使用餐具过程中自用自修。 (此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双方各壹份,公司备案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期满若乙方有意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特卖会场地租赁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特卖会名称:
二、特卖会内容:
三、主办方名称:
四、特卖会举办地址: 租用区域/楼层 面积 房间/室号 。
五、承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特卖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营业时间上午 至下午 。
六、搭建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布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撤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其他租赁物品、数量
一、消防器材:
二、照明电器:
三、隔栏桌椅:
四、其他设备:
第三条 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本特卖会约定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现金 支票 其他 。 押金于特卖会结束后 天内如数返还乙方。元。元,(大写) 元。以面积计算: 元/平方/天_ 平方_
二、本特卖会场地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以天计算: 元/天_ 天,共 天,共 元,(大写) 元。
双方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其他方式 。
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
现金 支票 其他 。
三、其他租赁物租金、电费约定: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拥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及对该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订立后 日内提供租赁场地及约定的相关设备。
二、甲方应审核乙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相关情况,因选择乙方不慎产生扰乱社会经济治安秩序、引起群体性消费纠纷事件导致赔偿责任的,甲方应负连带责任。
三、甲方发现特卖会内参展商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有毒有害以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的,应立即阻止,对不听劝阻者,甲方有权清退。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工商、消防、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与特卖会有关的工作,配合特卖会顺利开展。甲方发现有无证无照经营者入场参展的,有权清退场内无证无照经营者。
五、甲方提供的特卖会场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使用的条件。
六、甲方负责特卖会举办期间的场地安保值班和保洁工作,维护特卖会正常的秩序和安全。
七、甲方应对特卖会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加强监督和日常巡查,对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劝导并督促乙方整改。
八、乙方举办特卖会应具备主办资格,证照齐全,不得借用他人证照,并督促
参展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张贴于摊位醒目位臵。
九、乙方保证所有参展商均具备合法参展资格。乙方承诺所有参展商不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有毒有害以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
十、乙方搭建展馆、展台、展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搭建商须拥有合法资质。特卖会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可向责任方追偿。
十一、特卖会举办期间,乙方应在展区醒目位臵设立消费维权投诉台,指定专人处理消费投诉,并先行赔付。特卖会结束后,如遇消费者投诉的,甲方应先行赔付。
十二、特卖会举办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租赁场地,损坏租赁物品,也不得从事其他有损公共安全的活动。乙方使用各类电器需征得甲方同意,擅自使用导致安全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广告、海报等形式对特卖会主办方名称以及特卖会销售的商品、价格、促销方式等作虚假宣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场地及设备造成乙方延误布展或延期开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赁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乙方在特卖会期间造成甲方场地污损、财产损毁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押金可抵作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另行追加。
四、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六条 保险约定
一、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是否选择保险:需要 不需要
二、双方可约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为:
甲方 乙方 其他 。
三、保险项目包括: ;
四、保险公司名称: ;
五、其他具体约定: 。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现乙方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需在 占用场地进行宣传活动,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场地
乙方租赁甲方 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用于 。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赁费用
租赁费用共 (¥:),其中
四、保证金
收取场地使用保证金(¥:)。
1、活动结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2、如乙方在活动期间擅自调整规模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补交超出规模的费用;如公共设施有破坏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同时活动单位无条件恢复损坏公共设施。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保障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按本协议及附件确定的时间提供活动场地。
3、租赁期满后,甲方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次日前完成
对租赁场地的验收,若超过次日仍未完成验收的,视为场地验收合格。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审批的内容进行宣传活动,如
超出审批范围,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甲方积极主动协助乙方解决因场地使用所产生的有关问题。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租赁广场活动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县行政执法局户外宣传活动审批单;
②宣传活动主体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在场地租赁活动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上级部门检查或重大接待活动,乙方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3、乙方在活动开始前签订协议并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交甲方财务账户。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场地,开展经甲方批准的活动内容。
5.乙方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
7、活动期间,乙方自行负责活动区域所需的水、电和环境卫生保洁及安全管理工作。
七、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租赁场地
1、甲方同意将位于(以下简称租赁场地)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场地做的宣传推广活动用途。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甲方允许乙方提前4天进场布展,租赁期限结束后1天内撤展离场。
三、租金及费用
1、场地租金合计人民币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支付给甲方合同保证金元(签订当天预先缴纳元协议定金,余款在协议签订后日内付清)。展销会开始前3天乙方需付清全部租金给甲方。
2、乙方在展销会开始前3天内需向甲方缴纳水电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于协议到期后3天内,扣除租赁期内实际发生水电费用后,将剩余的部分退还给乙方。水电费按实收取。(水费:元/吨,电费:元/度)
3、场地卫生清洁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正觉使用所租赁的场地。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不能按时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所交款项。
2、甲方负责负责提供基本照明用电的接线口,保证正常供电。
3、审核乙方提交的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方案,甲方有权不同意其实施。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城管、消防、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手续,因此次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5、开放使用时间为早上9:00—晚上21:00。
6、如遇租赁场地有活动等,甲方需提前5天知会乙方,经双方协商,活动时间可提前或推迟。
7、对乙方使用租赁场地的情况和展销的产品进行监督,如乙方产品出现投诉的,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更换,同一产品质量连贯出现二次投诉者,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8、甲方与乙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后,60天内不得与同类型的公司签订同等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提供展销会资料(含方案、规模等),按时交纳水电费、保证金和租金。
2、展销会所设摊位设施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配合管理。
3、乙方需要在甲方场地进行装修、钻孔、张贴、增设电源的,需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4、乙方需注意展销期间的安全工作,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以及废物、垃圾,并自行负责场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5、乙方雇员或其参展商在租赁期间内需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不得损坏甲方的场地、绿化以及附属设施,注意音响的音量控制,否则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租赁期届满,乙方需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撤场需清除遗留垃圾。
7、乙方在展销会期间自行负责场地、参展商、展销商品的管理。
8、在展销会期间所产生的事故、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如在时间上变动,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手提前或推迟履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资料场地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应告诉租赁时间或安排其他场地代替,甲方的责任以此为限。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不同意乙方进场并没收押金;如乙方已进场的,没逾期1日,应按就会而未付租金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立即撤离租赁场地,并按协议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租金的同等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所争议事宜事项作出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下述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中心内房屋号为 的房屋,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面积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均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承租物业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 乙方租期从年 月 日到年 月日止;出租房屋的租金每套 元;仓库 元;场地 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先付后用。
第三条 甲方交付出租物业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大写: 元)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并交复印件各一份给甲方存档。
第五条 甲方出租物业给乙方作为物流业务用途使用。乙方将承租的物业用于其他用途时,须书面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中心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除上述行为无效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即成为承租物业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物业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货物,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所租房屋及室内的配套设施,在甲方交付房屋时如有损坏,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修理,因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承担因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时,须在不破坏承租物业结构和不影响承租物业外观的情况下,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遵守甲方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物业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归甲方所有,并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如确因需要,须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承租物业,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之期限。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退还给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的;
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用途的;
㈢因乙方原因致使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或因此造成他人经济损失,
且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不支付维修费用或不予以相应赔偿的;
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乙方除立即停止转租外,还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元);
㈤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以上或空置半个月的;
㈥乙方私自搭建或占用公共场所;
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停车、装饰装修、清洁卫生等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的;
㈧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其承租者三次违反甲方前款管理规定的。
第十五条 乙方合同期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第十六条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不向甲方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余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理,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将所承租物业打扫干净,保证原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完好。然后持所签当前租赁合同原件、承租物业钥匙、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所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甲方验收出租物业合格后,甲方退回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搬清其承租物业内的物品,逾期未搬清其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物品之所有权,该等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时,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物业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承租物业,如有多间房屋打通使用或拆除楼梯等情况,必须恢复原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如乙方拒不恢复或维修的,甲方代为修复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物业的,超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按双倍月租金收取;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出租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暂收出租物业内的物品。
第二十条 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划定的区域范围界线内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交通通道。乙方须教育司乘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确保园区的安全和交通顺畅;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屋内地面及墙面及天花板的清洁,自觉保持库房及园区内的清洁卫生,应对水路电路气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负责。乙方违反本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次,违反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场地用于煤碳加工,租赁期为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场地之后用于煤炭加工,现因上述场地阳曲县政府规划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提前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甲、乙双方同意在 年 月 日不在继续履行合同、并在 年 月 日终止《场地租赁协议》场地物品、价值、经营损失及乙方已缴租金及押金等一切费用,甲、乙双方不得就《场地租赁合同》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 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工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自动撤离上述场地,并将城晋驿村委会的所胡财产和上述场地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收回场地,并对上述场地内所有物品有权作出处理;
三、 乙方的经济损失,由__市(__)转型发展产业园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 乙方承租上述场地期间与第三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 乙方在撤离上述场地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 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太原市(阳曲)转型发展产业园区(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 年__月__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3)不带电移动设备。(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8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仅用作仓库时,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确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同时告知储存的种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10)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 作为“ 活动”的场地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租赁乙方 ,作为甲方举办“ 活动”使用场地。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7月24日至 年7月26日。
三、双方责任与权力合作范围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布场的时间及规模。
2、甲方有权在场地上布置形象物品及各项活动设施。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租赁给甲方场地,应按时为甲方交付使用。
2、合作期内,乙方随时提供给甲方供电使用。
3、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保洁服务。
四、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场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结算方式与时间: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发展 地区经济发展,甲方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发展平台,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厂房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提供厂房情况
乙方承诺所投项目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新公司,其工商、税务关系在甲方所在地,或现有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变更至甲方所在地。
2、乙方如需招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区下岗职工或 街所辖村委会(或社区)居民。
在具备上述两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给厂房给乙方使用,该厂房座落在 地区,厂房编号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厂房使用期限
1、厂房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时间 年。
2、使用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提供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使用的,应于使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3、使用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签定终止协议,否则应赔偿甲方三个月房屋租赁费。
三、房租租金及保证金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总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按人民币 元的标准收取厂房租赁费,每年共计 元整(小写 元)。
2、交费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小写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付款每次前,甲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付款相应顺延。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若双方解除合同,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时,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厂房使用保证金。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使用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使用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如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使用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将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方案书面报给甲方,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施工,施工费用自理。使用期满后如乙方不再使用厂房,装修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固定设施及室外统一规划,隔墙不得用砖或其它重型材料,必须使用轻型耐火材料,并符合防火要求,留出防火安全通道。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该厂房出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厂房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使用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质量监督、环保、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卫生等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做好配合。
(2)、甲方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乙方争取其他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借款、科技创新基金等)。
(3)、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化的保安、环卫清扫、绿化管理、收发、住宿、餐饮等物业管理服务。
2、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根据统计部门要求,按时向甲方统计机构和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工作。乙方在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于超标排放污染物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厂房及设施,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使用期间,乙方应按规定及时支付与厂房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按厂房使用费总额的 收取滞纳金,如拖欠时间达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设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的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使用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政府征用该地)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若接到上级通知要收回厂房,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甲方退还保证金乙方;若乙方不按时搬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乙方的搬迁安置等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1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 等,用于 。
2、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 时间自 年 月 日起,租凭时间自 年 月 日起,所租凭 等地终止日期至 年 月 日。
3、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4、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2)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3)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5、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2)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自己所坐落于土桥社区旁大约20__年 元,(大写 )。
二、场地出租期限为 年,若国家使用土地时,乙方自动测出,租金多退少补。
三、在租赁期间,场地使用过程中如有个人干涉有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好,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政府和城管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干涉期间,租金停算。
四、乙方有权将此场地转让,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能随意给乙方上涨租金。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付清,水电由甲方负责,费用有乙方负责(水电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场地所长生的税收与甲方无关。场地外,由电路所导致的事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场地内由乙方负责,通水管道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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