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实验学校
2012年“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寻找校内的感人事迹,探寻身边的动人榜样,2012年岁末,“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再次启动。一年来,我校秉承“以人为本,成长为先,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师生员工焕发了新风貌,他们中不乏勤勤恳恳默默无闻的奉献者、精益求精刻苦钻研的探究者、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勇士、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模范……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为“二实”增添亮色,用自己的事迹谱写了“二实”的光辉篇章。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发掘那些触动心弦、震撼心灵的人和事,来体味感动、分享感动、升华感动。
一、指导思想
发掘平凡之美,领悟榜样力量,评选活动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倡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广泛推荐,通过评选第二实验学校“感动‘二实’年度人物”,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唱响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强音,引导师生用行动关爱社会、关爱校园、关爱他人,创设健康、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爱心感动二实、行动见证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 立
副组长:郑联采 何世盛 李雅萍
成 员:陆 林、缪育群、吴 凡、梁清泉、张子岩、李玲玲、林 伟、李木林、谭 超、杨 洁、王 华、文素珍、曾海波、学生会主席
任 务: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及评选表彰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组 长:陆 林
成 员: 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
任 务:候选人推荐、遴选、审查工作;搜集整理候选人事迹形成材料并组织上报。
四、具体安排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含后勤工作人员)、学生、家长、校友及对学校发展做出过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年限
以本年度事迹为主。
(三)评选标准
感动“二实”人物的定义:事件发生在近一年来,或者人物在近一年引起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所推荐的人物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推进“二实”发展的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2.在教书育人、管理服务、学习成长中具有突出表现;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体现出不平凡的人格;
4.关爱师生,无私奉献,用心去成就别人;
5.诚信做人,在坚守诚信上不为一切诱惑所动;
6.见义勇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7.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
8.关爱子女的身心健康,给与学校工作积极的支持,为孩子的成长默默相助;
9.自身的经历感动着“二实”学子健康成长,成为学生(子女)效仿的榜样。
10.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较好的代表了快速发展的“二实”的精神特质和内涵,或者极好的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四)候选人要求:
1.先进性。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主题表现突出,能感动师生。
3.时代性。充分反映科学发展的时代特点。
4.感染力。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
五、评选办法
(一)报名方式
个人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他荐或组织推荐者需推荐者写明推荐理由。
教职工:初高中分开,各处室、年级、科组可推荐一人,并写好6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年级组(处室)初审——教师报教学处汇总(行政报办公室汇总)——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学生(家长):自荐(他荐)——班主任初审——报年级组主任——报学生处汇总——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其他:自荐(他荐,三人以上签名发起,并写好6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即可)——校办初审并汇总——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广泛宣传动员——评选推荐(自荐)——核实材料(各部门)——确定候选人——投票评选——全校公示——表彰的程序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2月5-11日)
通过班会、校园广播、海报、标语、网络等渠道发布“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消息以及相关活动要求,充分发动师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产生候选人阶段(2012年12月12-31日)
原则上各年级、处室在12月25日前组织完成推荐程序,将相关材料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议、产生候选人并公示(广播、网站、海报及橱窗)。12月25日至31日,如有重大事情可增补。
要求:被推荐人需如实填写《第二实验学校2013年“感动‘二实’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学生及家长材料交学生处汇总,教师材料交由教学处汇总,其他候选人材料交校办汇总;以上材料均包含电子文档。
第三阶段:复选评审(2013年1月1-8日)
在统一时间组织全校师生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票数居前的候选人将被评为“感动‘二实’年度人物”。
第四阶段:表彰与奖励(2013年2月)
1. 举办2012年“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评选颁奖典礼;
2. 授予获奖者“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证书和奖杯;
3.《二实人》期刊整理编辑获奖者的感动事迹。
4.给予获奖者500元以上的现金奖励。此外,学生获奖者将优先获得学校推荐进入名校就读的推荐信以及优先获得学校“美德少年”及其他评先的资格;教职工获奖者将获得学校外派学习、培训的机会一次,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优先予以考虑。
第五阶段:后期宣传
2013年2月起,学校将第二届“感动‘二实’年度人物”事迹通过校刊、校园网、广播站等媒体进行报道,号召广大师生以先进为榜样,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六、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年级、各处组要高度重视“感动‘二实’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评选对象面向全体与“二实”息息相关的各界人士,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用自己的力量推动了校园建设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就是“感动‘二实’年度人物”候选人。
3.推荐表主要事迹栏600字左右,内容以叙述为主,突出事迹的典型性;推荐辞栏100字以内,由自己或推荐者将事迹进行概况,提炼出其精神内核(可参考“感动中国”的颁奖词);
4.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发现弄虚作假、拉票、贿票行为者,将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
5.“感动‘二实’年度人物” 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学校将有权取消其称号;
6.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2012年“感动二实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012-12-5)》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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