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国旗护卫队章程
为维护民族的尊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的良好形象,提高国旗护卫队队员的整体素质,改善国旗护卫队队员的精神风貌,加强国旗护卫队内部的组织纪律性,本着“护我国旗,壮我国威”的队训,定期组织开展训练,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组织介绍
1、本组织全称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简称“院国旗护卫队”。
2、本组织是由学院领导批准成立的院级组织,是规范我院升旗制度、宣传国旗法、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
3、组织的宗旨是:立德 明志 奉献 成才
4、组织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和管理。
5、组织成员在全院学生中选拔。
二、组织规定
1、所有队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认真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2、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会唱国歌,认真学习国旗护卫队章程,严格按照国旗护卫队章程规范自己的行为。
3、每周一早上7:10之前队员必须到指定地点集合,迟到3次者将视为自动退出本组织。
4、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5、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内部会议,除有特殊原因外,任何人不得缺席。
6、国旗护卫队举行的各项活动所有成员必须积极参加,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向秘书部申请请假,并写好请假条。
7、在国旗护卫队举行的各项训练过程中,所有队员必须态度积极,严肃认真,以饱满的热情刻苦训练,高标准、高质量的达到训练要求。
8、国旗护卫队成员互相监督,互相团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9、每位国旗护卫队成员随时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其中对提出具有创新独到的见解者,将予以采纳和表彰。
10、对违反规定的队员,将根据具体情节严肃处理。
11、希望国旗护卫队每一位队员都要热情地工作,让我们国旗护卫队这颗科德之星更加光彩夺目。
第二章 细则
根据学院组织的有关规定及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升降旗规则。
升旗时间范围:每周一或重大活动开幕式。
一、升旗规则
1、由队长,副队长或部长负责日常升降旗人员安排、队形排列及人员调动。
2、统一着军装,着装要整齐。
3、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时间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4、全体成员应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体现出军人的气质。
二、队形模式
1、行进队形
2、升旗队形
3、退场队形
三、升旗仪式程序
1、主持人整队,要求声音响亮,让全院师生感受到国旗生命力的强大,当升旗仪式正式开始时,护旗部成员跟随旗手有节奏地由齐步换正步走到升旗台旁,旗手上前四步将国旗授给升旗手,做好升旗准备。
2、升国旗,奏国歌;(敬礼、礼毕)。升旗开始,全体师生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也须驻足行注目礼。
3、全体师生默唱国歌。
4、领导讲话、国旗下讲话由学院领导或国旗护卫队执行。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演讲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强。演讲完毕,宣布仪式结束。
5、仪式结束,队员撤回。
第三章 选拔队员要求
一、选拔队员素质要求
1、热爱国旗,乐于奉献,自愿加入院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
2、尊重爱护国旗,国徽,严格遵守《国旗法》;
3、学习成绩优秀,集体团结意识强;
4、遵守校规、校纪,以身作则;
5、积极向组织靠拢,有严明的纪律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6、一律按要求做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7、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
8、男生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中擎旗手、身高1.74以上,护旗手身高1.74以上);
9、入队人员任何人不允许佩戴耳饰、戒指,或其他任何饰物。男生不得蓄须,不得留长发,不得留光头,头发不得长于帽檐二公分,女生不得化浓妆.
10、在公共场合严禁吸烟、酗酒,应时刻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形象和荣誉。
二、队员选拔程序:
1、选拔时间:院国旗护卫队于每届新生军训期间,统一公开面向大一新生招收新一届成员;
2、报名:要求入队的学生在专门设置的报名处报名,院国旗护卫队正式队员从中择优录用;
3、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纪律感、时间观念;乐于奉献,有时间观念、有责任感、使命感、有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积极长期承担升降国旗任务;
(2)拥护院国旗护卫队队《章程》 ;
(3)招收国旗队队员的宗旨为:“爱国旗、敬国旗、护国旗”。
注:视力良好,体形得当、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军训优秀标兵优先。
4、面试:
(1)第一次面试:主要对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提问,着重考察其入队动机、政治立场是否正确、对基本国旗知识的了解等理论知识;
(2)第二次考核:要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学生进行军事动作考核,从中选出动作基本合格的作为候选对象;进行军事动作技术训练;秘书部,宣传部要求笔试。
(3)第三次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视平时考勤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正式录用名单。(考核期为一个月)
(4)预备队员组成国旗护卫队,国旗队护卫所有队员必需在入队仪式中面对国旗宣誓。(考核期满一个月后进行)誓词如下:
我志愿加入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忠于祖国,心系国旗,严守纪律,维护文明,时刻谨记“护我国旗,壮我国威”的队训,以实际行动捍卫国旗的尊严。
三、训练方法
1、集训制度
院国旗护卫队集体训练时间为星期天晚上7:00~9:30。
地点:学院运动场。
注:军事动作不合格者不能入队;集训期间凡有三次迟到或两次旷勤者不能入队。
第四章 队规队纪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利益,捍卫国旗尊严。
2、院国旗护卫队要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队员在执行任务和参与国旗护卫队各项活动时要服从安排。
4、 热爱国旗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的活动,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的声誉。
5、做到品学兼优,不断提高自己。注意提高品德修养、严于律己、勤奋学习、认真训练。
6、团结一致,做到团结队友,团结同学,培养团队精神。
7、队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8、注意军容,妥善保管好军服.
9、定期组织各项活动与评比,增加对外联系,增进队友间的友谊,提高素质。
10、认真履行自己的各项职责,努力做到“行动高于一切”。
11、严格遵守国旗护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队纪
1、每次升降旗及日常训练必须按时出勤,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自觉遵守队里的各项制度。若有违纪情况将以下方法进行处罚。
3、迟到或缺勤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视其自动退出本组织。
若遇特殊情况,视情节轻重,性质恶劣的违纪情况,经队里讨论给予相应处分决定。
第五章 国旗护卫队岗位职责
院国旗护卫队干部岗位有:队长、副队长、秘书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主持部部长,升旗部部长,护旗部部长。
(一)国旗护卫队严格实行队长负责制;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迟到、请假;着装要整齐大方,严肃认真,动作要刚劲有力。严禁拉拉扯扯,从而影响国旗护卫队的形象;队伍行进中,要高度集中精力,全心投入,动作到位,节奏准确;要有敏捷干练、雷厉风行的军人作风。
(二)队长、副队长职责:
1. 带领全队完成好各项升旗任务;
2. 带领全队完成好训练任务,提高全队人员的军事动作业务素质;
3. 负责制作国旗护卫队全年各项工作计划;
4. 带领全队队员爱护国旗,严格遵守《宪法》、《国旗法》国旗、国歌使用的规定,熟练掌握整个升旗仪式程序;
5. 带领全队严格执行国家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的习惯、作风;经常的开展政治教育活动;
6. 负责执行大型活动升旗任务的人员安排;
7. 全面掌握全队队员的思想情况,及时作好思想工作,搞好全队队员的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8.负责向指导老师汇报国旗队的日常活动及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秘书部职责
1、策划好本学年的活动,负责活动的通讯稿,策划书等稿件。
2.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工作,负责会议的场地申请,会议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总结。
3.负责办公室钥匙保管,负责记录好队员请假,迟到,缺勤等记录。
(四)宣传部职责
1、负责制作全年的宣传计划,做好国旗护卫队的各种宣传工作;
2、负责不定期开展校园爱国旗、敬国旗、爱国主义宣传教育;
3、协助秘书部组织开展活动,保证每一次活动顺利开展。
4、积极配合好队长副队长工作;。
(五)主持部职责
1、负责每周一升旗仪式以及会议的主持工作。
2、主持院国旗护卫队组织的各类大小型活动。
(六)升旗部职责
1、承担每周一和学院大型活动开幕式的国旗升降任务。
2、负责雨天的收旗工作。
(七)护旗部职责
1、负责将国旗护送到升旗台交给升旗手,踏着威武的正步,展示国旗护卫队的风采。
2、负责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3、协助其他四个部门的工作。
(八)队员职责:
1. 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
2. 提高自身的军事动作业务素质,按时、保质、保量的参加并完成好训练任务,
3. 学习,宣传国旗、国歌知识,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
4. 从自我做起爱护国旗,严格遵守《宪法》、《国旗法》对国旗、国歌使用的规定;
5. 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的习惯、作风;积极参加国旗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6. 积极按时参加日常会议、训练,不迟到、不早退;
7. 积极提供国旗队日常活动方案及提供对队里开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8.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9.队员要有集体团结意识,队友之间要相互团结,相互帮助,要积极配合个部门工作;
第六章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为将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增强国旗护卫队队员的集体及纪律观念,特制定《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升降旗制度
1. 每周一按照分配按时认真完成升、降旗任务。升降国旗应保持着装统一,整洁,严禁着不洁军装升降国旗。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说明,重新安排 。
2. 时间:每周一早上7:10前集合,7:20升旗仪式正式开始。
3. 升、降旗过程中要徐徐上升,徐徐下降,不得使国旗落地。
4. 收旗时要把国旗认真折叠好。
5.日常存放国旗应始终保持国旗的整洁、按组经常清洗,严禁污损旗面。
6. 遇恶劣天气情况,根据通知做出相应调整。
7. 假期期间按照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升、降旗。
8.执行升旗人员必须密切注意旗杆及旗绳的使用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解决,并报告给队长。
会议制度
院国旗护卫队至少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升旗仪式中存在的问题并讨论解决的方法,做好总结工作,分析研究以及布置接下来工作。如有特殊事情或大型活动,会议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档案制度
由秘书部对所有队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并记录主要活动经历、奖励、处罚等内容,报队长审核,在队员离队时将档案用档案袋装好封装储存。
请假制度
参加训练、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确实有事要请假的,须当面向队长请假,并在秘书部填写好正式假条(有老师签字)备案,无请假条的一律算作缺席处理。参加升旗仪式人员须请假的,要提前一天请假。因长时间离开学校不能正常参加升旗仪式的必须提前告知队长备案。
资料制度
国旗护卫队记录本等资料由秘书部管理,重要资料队长副队长要备份,副队长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存档,相关纸质档由秘书部管理。
奖惩制度
一:奖励措施
每学年由国旗护卫队干部,指导老师对队员进行考核,通过召开全体例会,并按照院学生处安排的名额选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队员,获奖者将统一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励。
二、惩罚措施
1、队员受到举报其有不文明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理,队员如果违反本章程,组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分分为:(1)警告;(2)严重警告;(3)开除(视其自动退出)
注:1、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等反动言论者无条件取消队员资格;
2、不爱护国旗者无条件取消队员资格;
3、违反法律者无条件取消队员资格;
4、向组织叫苦叫累者将勒令其退队;
第七章 经费
本组织经费来源: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附 录
第一条 院国旗护卫队各项活动按照本章程进行,全体国旗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国旗护卫队的各项章程、规定、条例的最终解释权与修改权归院国旗护卫队所有,本章程即日起开始实行。
院国旗护卫队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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