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责任书

时间:24-02-04 网友

扬尘治理责任书

【篇一:扬尘治理责任书】

单位名称:企业名称:

xxxxxxxxx项目扬尘污染 治理目标责任书 (二零一四年度) 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项目扬尘治理

目标责任书

为更好的落实《聊城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不断巩固和扩大扬尘污染治理成果,逐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聊城市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我区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实际要求,制定本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xxxxxxxxxxxxx项目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承担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责任,必须成立法定代表人亲自牵头、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的扬尘治理机构,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

二、园区内三家企业各自片区范围内所有道路每天早晚两次洒水,并与个施工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及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5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挡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挡;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标准及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并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和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挡板严禁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车轮、车身,确保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五、施工现场内标准及要求

1、施工现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治理标识牌,明确督导单位(责任人)、项目责任人、责任范围、整治标准等。

2、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

3、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4、物料、机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5、运输土方的车辆车顶必须严密遮盖或加装上盖,土方外运时必须在出入口进行清洗车身。

六、如未能履行扬尘污染整治管理职责,扬尘污染整治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达到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除责令整改外,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开发区执法局将对企业视情节减少或取消开发区给予的优惠政策、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4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建筑扬尘治理责任书】

篇一:扬尘目标责任书

淄川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目标责任书

淄川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淄川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土石方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 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责任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

(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大门和围挡。

(三)在建工程使用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建筑物内施工垃圾采取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

(四)施工现场道路、办公区、生活区等硬化处理,定时洒水降尘,不得有浮土。

(五)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对灰土、细石、沙等易造成扬尘的材料,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六)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黄色(3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停止土方运输、开挖、回填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

(七)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驶出大门前,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覆盖封闭,对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八)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九)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或者焚烧含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

(十)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内及大门50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

(十一)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施工现场防尘意识,减少施工扬尘。

四、监督机构责任

(一)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围挡、大门、洗车设施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二)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三)按照《淄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批评、媒体(网上)曝光等。

五、附则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公章)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公章)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质安站:(公章)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二o一四年 月 日篇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书

施工员扬尘治理终端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2】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2012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

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责任人:

日期:日 期:篇三:扬尘治理责任书

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场容场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天津市久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责任人:

项目部:责任人:

年 月 日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统筹安排项目部相关经费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组织项目部整治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 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 月 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生产经理)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经理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市“绿色环保工地” 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 月 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施工员)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工地专职环保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加强工地环境保护。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 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 月 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班组长)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工地专职环保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加强工地环境保护。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状】

施工员扬尘治理终端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2】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2012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责任人:

日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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