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的目标》一文全面论述了赫胥黎关于基础教育的主张。赫胥黎在文章中指出,宣扬宗教教育和推进世俗教育这两种对立的主张大错特错,会对教育产生极大的危害。因为旧派所提倡的宗教教育,实为神学灌输。而新派虽力图摒弃小学教育中一切宗教因素,实际上他们所深恶痛绝的只不过是僵死的神学教条而已。赫胥黎强调,所有人必须接受高尚的伦理原则的指引,而适当的宗教教育恰恰能够提供此种样板。他甚至说:“如果有一所学校提供真正的宗教教育,而另一所学校完全没有,而我又被迫在两校之间选择的话,我宁愿把孩子送到第一所学校,即使他会沾染上很多神学影响也在所不惜。”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下,赫胥黎提出了对《圣经》的看法: 我一向鼎力支持世俗教育,也就是说,摆脱神学教育。但是,我得承认自己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我实在想不出采用何种有效方式,可以做到既不读《圣经》,又能维系构成伦理行为基础的宗教情感。异教的道学家缺乏活力和兴味,就连高贵的斯多噶派,比如马可·奥勒留,对于普通孩子来说也显得过于高远、过于精微了。而若将《圣经》当做一整体,若能以公允的批评将《圣经》中的缺点与错误加以剔除,若能找到一位通达、无宗教偏见的教师来放手删除不适合孩子阅读的段落,那么这部古老文献仍能保存其精神之美与辉煌。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三个世纪以来,这部书业已融入英国最辉煌最伟大的历史阶段,它已然变成不列颠的民族史诗(national epic of Britain)。人们无论高低贵贱,无论身处何地,都熟悉《圣经》,正如从前意大利人熟悉但丁和塔索一般。《圣经》的英文高妙纯正,文字美不胜收。最后一点,身处穷乡僻壤的农夫也能通过《圣经》知晓异乡异地的风俗,也能对最古远的文明了解一二。(《文集》卷三,397—398页) 这是赫胥黎著作中少有的集中论述《圣经》的段落,其中值得注意者有二。第一,赫胥黎对读经的问题秉持中庸务实的路线。据同时期在教育委员会供职的人回忆,赫胥黎虽与绝大多数成员在根本信念上有深刻的分歧,但是他愿意倾听他人的意见,对待具体问题考虑全面,不偏执,即使其对手也对他十分敬重。第二,赫胥黎强调《圣经》对于英国民族文化历史的含义。《圣经》是人人可读的百科全书,尤其钦定本英文《圣经》已然溶入英国文化的血脉当中,其功能早已超出单纯的宗教说教,而变成民族的根本经典,因此道德和美育不可能与《圣经》分离。赫胥黎曾以简洁生动的方式定义道德和美育,他说:“教一个孩子明事理,这就是道德;教他明事理和欣赏美,这便是宗教”(《生平与书信》下卷,368页),可谓要言不烦。若在小学阶段彻底抛弃《圣经》,这就等于割断了英国传统文化的血脉,因此对于主张完全废除读经者,赫胥黎讥之为“杀鸡取卵”(英文谚语直译为“焚舟以灭蟑螂”)。 在一八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致友人的信中,赫胥黎再次论及他这一根本主张:“过去二十五年中,虽然我一直尽我所能,破除附着在犹太教和基督教身上的偶像崇拜,但对于那些‘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人,我没有丝毫同情。当我在伦敦教育委员会任职期间,曾极力主张保存《圣经》,这令不少自由派的朋友大为光火,他们至今仍弄不明白,我到底是一个言行不一的伪君子还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但我的本意是,我们不应该从民众手中夺走这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民众不应当与以往的全部文明史斩断联系。”(《生平与书信》下卷,9页) 赫胥黎于一八八五年正式退休,也不再担任英国皇家协会总干事一职,这标志他人生第三阶段的开始。赫胥黎立言行事均有法度,尤其在涉及公众事务时,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他虽然在大众眼中是进化论的鼓吹者,被极端正统派目为魔教弟子,但是一旦担任公职,成为全国科学机构的主事者,便尽量降低说话的调门,避免过激言论会给自己所主导的公共机构带来不良影响。他曾在一封信中明言,不欲混淆公私两方面,不欲引来不必要的争论使皇家协会蒙污。但是去职之后,赫胥黎便不复有体制的约束,不再顾虑皇家协会加在他身上的公共责任。他忽地“跳出三界外”,很快就“故态复萌”,从一个学术机构的管理者又变回口无遮拦、无所顾忌的批判者。在他人生最后的十年当中,赫胥黎卷入多起争端,从《圣经》阐释到有关“不可知论”的大辩论,无处不见他的身影。赫胥黎虽已进入花甲之年,但在这些学术和的交锋当中仍然大杀大砍,一往无前,其旺盛的精力和过人的勇气令年轻人也望尘莫及。也就是在这一阶段,赫胥黎开始猛烈抨击《圣经》,将经中一切神异故事统统斥为神话和传说,认为“《圣经》无谬误”的传统观点必须彻底摧毁。 一八八五年赫胥黎与格莱斯顿(W.E.Gladstone,一八○九——一八九八)因争论《创世记》而打了一场笔仗。格莱斯顿是十九世纪英国政坛上叱咤风云的大政治家,曾四度出任首相。这场争论爆发时,格莱斯顿刚刚结束第二任首相任期。他在《十九世纪》月刊上发表一篇文章,想证明《圣经》中有关创世的记载与新近的科学发现若合符节。比如,在创世第五日,《圣经》记录了上帝造海洋生物和空中飞禽,第六日记录陆地生物的创生,最终创世活动终结于人的受造。格莱斯顿便认为,《创世记》经文明确记载“海—空—陆”三界生灵依次在世间出现,此种造物的顺序实已为科学发现所证实。这篇试图在科学和宗教之间和稀泥的文章令赫胥黎非常愤怒,因为他万万没有想到,正统派竟敢将进化论当做护教的新法宝。他立即撰文予以回击,运用古生物学专业,驳斥了格莱斯顿企图将《圣经》与科学发现妄加调和的主张,并列表详述从寒武纪到第四纪生物演进的过程。赫胥黎证明,从海洋中的无脊椎动物、陆地上的脊椎动物,一直到空中的脊椎动物,生命演进的基本顺序根本不是“海—空—陆”,倒应该是“海—陆—空”。另外,赫胥黎认为格莱斯顿的基本前提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因为后者认为海、陆、空三界生物分别起源于三个判然分明、前后相续的时间段,每一界生物的出现均整齐划一,不与其他界生物相混杂。赫胥黎指出,实际上三界生物的出现和进化过程杂错相交,中间没有清楚的时间分界。如果打一个通俗的比方,格莱斯顿认为三界生物如同阅兵式中的三个方阵,第一方阵走过检阅台,第二方阵方开始缓缓进入校军场。赫胥黎说,第一方阵虽走在前列,但队中已然混入了后两个方阵的部分人马。赫胥黎在十九世纪末所持的生物进化理论,在今天是否仍然站得住脚,这要请教当今的古生物学家。但是他的要点在于,对照当时已为科学界普遍接受的进化理论,格莱斯顿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按赫胥黎本人的话来说,试图在《创世记》和科学理论之间调停折衷的人就是“现代版的西绪福斯”,他们所从事的是徒劳无功的工作。 一八八五年是赫胥黎退休后的第一年。他一生忙碌,从无有过片刻的安宁,如今忽然赋闲在家,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让他深感窒息。赫胥黎这一阶段身体不适,精神萎靡,脾气暴躁,几乎到了老年抑郁症的边缘。而这场突如其来的争论对他来说,不啻为一剂天赐的灵丹妙药。他一夜之间,百病全消,一扫退休之后的颓唐与倦慵,又开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了。他在致友人书中写道:“我有心将格莱斯顿钉在标本架上,像做一心理解剖实验一样将他肢解。”当格莱斯顿为自己辩驳之后,赫胥黎几天时间里洋洋洒洒,飞快地完成了第二篇论战文章。但杂志主编觉得文章过于犀利尖刻,建议他修改。于是赫胥黎不得不减弱火力,在一封信中对修改文章一事大开玩笑:“今天早晨,我足足花了三小时来驯服这只野猫(指论战的文章)。现在它已野性全无,牙齿被锉掉,爪子被斩断,它已学会喵喵地乖叫,吐痰如同咳嗽。它从袋子里跳出来时,你会觉得它简直就像一只乖乖兔了。”(《生平与书信》下卷,125页)但就是这篇被剪断了爪牙的文章,仍能让我们领略赫胥黎的火力。 这篇文章题为《格莱斯顿先生与〈创世记〉》,讨论了更加细致的问题,比如爬行动物(乌龟、蜥蜴和蛇等)是否就是《创世记》中所说的“地上所爬”的一切动物。又比如,《创世记》首章第二十一节中所谓海中“大鱼”理应包括海中的大型哺乳动物,比如鲸、海牛、儒艮等等。但是海中哺乳动物不可能早于鸟类出现,因此格莱斯顿提出的“海—空—陆”的进化顺序不能成立。另外,“水中生物”严格来说,也不都是鱼类,还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纲动物、棘皮动物等等。总之,《创世记》中那些模糊、宽泛、非专业的名词(鱼、牲畜、野兽、爬行动物)经不起古生物学的严格推敲,在赫胥黎的科学显微镜下,逐渐露出破绽来。这篇文章讨论类似的专业问题还有很多,这里不便一一列举,重要的是赫胥黎的结论:《创世记》中上帝造万物的故事不过一神话而已。这些故事乃是古人根据当时的水平所提出的假说,反映的是人类思想演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但与现代科学理论绝不能相提并论(《文集》卷四,180页)。 赫胥黎与格莱斯顿这场笔战颇具象征意义。一方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政坛元老,《圣经》传统坚定的捍卫者,一方则是同时代科学领域的先知,新思潮的代表。双方对于《圣经》考据这门专门学问均无专业研究,都属于阅读广博、但并无专精的“门外汉”。赫胥黎言辞激烈,但毕竟科学与宗教之争最激烈的年代已经过去,故而赫胥黎虽欲与格莱斯顿作长期拉锯战,但一般公众、甚至包括赫胥黎的密友很快就感到厌烦。但对于赫胥黎本人来说,这场论争迫使他将长期郁积心中的对基督教和《圣经》的敌意彻底释放出来,也使他得以宣泄了积存过多的“力比多”。 与格莱斯顿争论之后三年,在一八八九年,赫胥黎又卷入了关于“不可知论”的争论。这场争论参与者较多,涉及问题也很广,此处不能详论。与本文相关的是,赫胥黎在维护自己所倡导的不可知论立场的时候,借机对福音书发了一番议论。赫胥黎步入晚年之后,开始对德国的《圣经》考据学格外留意,与格莱斯顿辩《创世记》时便已广泛引证这方面的著作。这一次对于《新约》“大放厥词”,更是将《圣经》考据学的锋芒、其最具杀伤力和毁灭性的论点推到极致。 赫胥黎这一次的对手是神学家韦斯(Hey Wace),韦斯指责他以“不可知论”做幌子,回避讨论宗教的根本问题。因此,韦斯追问赫胥黎究竟如何看待耶稣受难和复活的问题,这等于逼迫他公开表态。赫胥黎的回答见《不可知论:反诘》一文(收入《文集》卷五),他承认耶稣被钉十字架一事无可置疑,但是死后三日复活便纯粹是杜撰了。赫胥黎给出的理由如下:钉十字架之所以是一种酷刑,正因为死亡过程缓慢而痛苦。最初几小时的痛苦尚可忍受,但随之而来的是饥饿、干渴以及精神的摧残,这时若受刑者的机体没有受到进一步破坏,则痛苦可以延续很长时间,有时会长达几天。据说身强力壮的农夫可以在十字架上弥留数日之久。据《马可福音》十五章的记述,耶稣被钉大约在上午九点,下午三点左右便立即死去。赫胥黎语带讥讽地评论道:“被钉六小时就死去,这可与彼拉多动用此种酷刑的用心相去甚远。”言下之意,如此迅疾的死亡根本没有达到施刑者预先期望的震慑效果。故而下令处死耶稣的罗马巡抚深感惊奇,特意询问属下耶稣死了多久(《马可福音》15:44)。而负责收尸的百夫长不过一介武夫,根本无能力判断什么是医学意义上的死亡。赫胥黎于是问道:“死亡无可辩驳的标志是什么?这个问题极难解答。仔细研究过这一问题的人大可以衡量一下,一个大兵的判断到底有何价值。也许他对巡抚据实禀报,也许他没有,但不要忘记,耶稣的朋友,这位焦急等待回复的人(指为耶稣收尸的约瑟),可是一位有权有势的人。”这里的微言大义不难读懂,赫胥黎是质疑行刑的军官有可能被约瑟重金收买,提前将耶稣从十字架上抬下来。接下来,生理学家赫胥黎对于耶稣的墓穴做了一番详尽的描写:无生命迹象的身体被放在宽敞、冰冷的石室中,洞口只放一块大石,可以保持空气流通,而三十六小时之后,人去墓空,只有一白衣少年告诉众人耶稣已去了加利利。赫胥黎不明说耶稣可能已被人救走,或者苏醒后自行离开墓室,只含蓄地说,“这些便是现存最早的记录中所陈述的事实”(以上所有引文俱见《文集》卷五,280—281页)。明眼人看得出来,福音书中这些记述已经变成被赫胥黎做了特殊处理的“事实”。 耶稣的复活不是超自然的神迹,而纯粹是可以解释清楚的事实。赫胥黎这个观点不算新颖,十八世纪末已有人提出类似理性的解释,认为耶稣不过是受伤昏厥,事后为同伴营救。只是将这种说法裹在貌似科学、客观的语言中,不露声色,赫胥黎做得最为巧妙,也正见其文字功力之深。 比起七十年代早期来,老年赫胥黎少了当时的温情,多了浓浓的火药味。筹划小学教育大纲的时候,他是一个有实干精神、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家。论及学童的德育教育,赫胥黎便对《圣经》满怀温情与敬意,不惜招致同人的误解。而一旦涉及科学与宗教之根本分别,赫胥黎便严防死守,对于《圣经》冷酷无情。他不再强调《圣经》对普通民众的教化功能,也不再大谈其文学成就,而是借助德国的《圣经》考证成果,将旧约和新约故事的历史性予以彻底否定。这二者看似矛盾,实则一体两面。赫胥黎不忍割舍的是去除掉神学灌输的文化经典读本,而他晚年大肆攻伐的其实不是《圣经》本身,而是神学家妄称从中发现甚深奥义、被神化、被膜拜、滋生了无数个人私见和引发了无穷教派冲突的那部《圣经》。 (《赫胥黎文集》,是由赫胥黎生前亲手编订的九卷本Collected Essays,伦敦麦克米伦公司一八九三至一八九四年出版)
《赫胥黎与《圣经》》相关文档:
赫胥黎与《圣经》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