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施工安全协议书6篇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一
乙方:水暖班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方便购置人员保险。
7、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8、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元。
9、水暖工在水暖管道施工时要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机械伤害。
10、乙方必须保证操作面卫生,否则每次罚款**元。
1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1**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元。现场吸烟罚款**元。穿拖鞋上班罚款**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乙方(水暖班组):
**年4月10日**年4月10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乙方年月日与南宁铁路局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三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
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若因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的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则按照供热企业的相关规定退还居民供热费,甲方应协助解决。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
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五
甲方(发包方):重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合同号:)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甲方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完善班组建设,做好每天站班会的"三交"、"三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提要: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
第九条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六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障碍物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1)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等规定以及责任制方针,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元,以作为甲方对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考评的奖罚。
(2)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具体参照附件。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安全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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