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出租/预租)的 (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 (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幢) 室(部位)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 ([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十 元 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一年共计(大写)元,乙方于承租住房首日一次性交付甲方。房屋租金不包括:水、电、液化气、物业及取暖等由于乙方居住产生的费用。
3、物业费和取暖费:一年共计(大写)元,乙方于承租住房首日一次性交付甲方。
4、甲方收乙方押金租赁结束时,乙方结清水、电、气费,清查屋内设施及物品无损失,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承租期间,非甲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民事纠纷等,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及屋内物品,如需装修装饰,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房屋内的物品有: 。租赁结束时,若发生房屋设施及物品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所承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以及相关设施及物品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及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 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 :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 :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 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 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 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 甲方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职工与本单位的住宅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术语含义)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第四条 (管理原则)
政府各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管理资源共享。
第五条 (管理职责)
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非法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税收征收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六条 (管理权限)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以及住宅房屋的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 (登记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八条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的坐落、四界、面积、结构、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期限、用途;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五)房屋修缮责任;
(六)租赁当事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拟订。
第九条(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租赁合同;
(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十条(房屋转租)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 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登记确认)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出租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第十二条 (信息交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承租人依法租用房屋的凭证。
房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
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禁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二)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四)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五)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改变用途或结构)
租赁房屋改变用途或房屋结构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定价规定)
房屋租赁的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后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 (违规行为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 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20 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当事人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收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并可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义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房屋出租人应当按规定依法纳税。
当事人偷税抗税的,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 (违法行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民事纠纷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申请房产管理部门调解,也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责任追究)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复议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例外规定)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四)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尚锦路268号上锦颐园佳境小区号楼单元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六)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按年结算。年租金包含本年取暖费、物业费、宽带费。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如数返还乙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合同签订之日房屋电表数为,水表数为个人房屋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本标准版合同范本。
四、房屋租赁期为 年,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如甲方因租期违约,提前收回房屋,甲方返还乙方(自违约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期间双倍剩余租金。若乙方因租期违约,甲方不返还乙方(自违约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期间剩余租金。如乙方欲续租,须在 年 月 日之前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七、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完全属于其所有权的位于 房屋,面积为97㎡,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并附设施(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太阳能)。
二、乙方的租房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三、租金每月3200元,按年支付,合计人民币76800元(大写:柒万陆仟捌佰),乙方每次缴纳租金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主动缴纳。
乙方交纳租金押金3200元,待乙方退房时,如房屋无人为损坏并已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将不计息的押金全额退还,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及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费用,其中包括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须按时交纳以上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或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原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结构,乙方如须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待租约到期时则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办理。
六、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双方的合法租用权,不得单方违约,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剩余租金外,并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押金。
七、乙方不得将房屋作违法经营场所或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六条 执行。甲方所有房内物品和配套设施一并租赁费乙方使用,乙方应尽到定期保养和维修的义务,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在租房期将满时,若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并交清租金;若乙方不再续租,须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并退还甲方房屋钥匙和交清所有手续,如不按此办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在租期满五天后,自行打开房屋另行出租和使用,房内的一切物品按无主物处理,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房屋个人租赁合同标准范本(八)
出租方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承租方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鞍山新兴市场AC号。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第四条 各项税费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6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商谈是否终止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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